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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ismail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cXufxXu (HatePolitics) 三、要求重審理由 被認定違規文章#1cXsCcPU (HatePolitics)我沒有怯戰 我想出戰但法律規定如果我親自出戰就是違法 我也是受害者 除了文末的三行中文31字外 在引用其他板友推文前的文章首行另有表明該被引用文章之文章的標題計中文10字 1cXqoELB (HatePolitics) [討論] 釋憲黃國昌又怯戰 除所節錄之新聞標題及內文外,合計中文共有41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6.70.9.245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20172645.A.9B7.html
zeuswell: 可是這段字不是你的吧 07/05 18:17
zeuswell: 我的意思是這也是複製貼上 07/05 18:17
看的出來被判定未達40字的原因是被認定可能為複製貼上的文字皆不計入 但為了讓被引用的推文能有多方查閱該文的方式 所以除了文章代碼,網址外,本人最後決定把文章名稱也打入 以便不會或不便以代碼查詢和非網頁版使用者也能在文章列表用關鍵字查詢 40字是為了避免全篇都是C/P灌水發文 但除引用和節錄部分外其他皆為本人有意義的文字
zeuswell: 其他任一位板主覺得ok就放,我沒什麼關係。 07/05 20:02
zeuswell: 下次多補一點就好 07/05 20:02
freddy50301: 接受版友申訴理由 放了他吧 07/05 21:14
zeuswell: 你放啊我不在家 07/05 21:15
zeuswell: 記得幫我刪除公告 07/05 21:15
zeuswell: 下次還是要多補字,放了不代表不會再有被桶 07/05 21:26
freddy50301: 我回高雄 電腦在屏東 07/05 22:20
freddy50301: 建議版友不要把主文分開,有時候會ban錯 07/06 00:12
zeuswell: 已解 07/06 00:25
謝謝兩位板主的建議 ※ 編輯: ismail (146.70.9.245 香港), 07/06/2024 08: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