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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8434 m10 4/11 luciffar □ [檢舉] #1dzx2qYP Berotec 政黑 4-4 ┌─────────────────────────────────────┐ │ 文章代碼(AID): #1d-0QHW_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zx2qYP Berot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4307857.A.83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怎麼不照之前的標準勒?這是參選文 類似公告不是嗎? 可以在參選文 公然X板主的P眼??? 太離譜 真的太離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1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4891792.A.F62.html
freddy50301: 未見合理重審事由 駁回 04/17 20:12
freddy50301: 特別為你標記囉 04/17 20:14
freddy50301: 不想要好好寫上訴事由就不要寫 ^^ 04/17 20:15
luciffar: 哪邊有問題? 04/17 20:18
freddy50301: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 04/17 20:24
freddy50301: 每次申訴哪次有寫理由? 駁你剛好 04/17 20:25
luciffar: 其實板規有規定 你們可以不用來發言的 04/17 20:30
luciffar: 你每次都來講一堆 我都覺得不好意思占用你太多時間說 04/17 20:30
luciffar: 你可以先去忙別的案子沒關係 真的 04/17 20:30
luciffar: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22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