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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項違規依違規事項所屬章節處置,連續違規者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及前科數,板主得以 視情節給予處分,並依連續違規條文計算水桶天數。 請問這個依各章節區分違規是已經修改掉了嗎? 上次5月15日這個案子我就有疑問了,只是懶得說 人家前科是第二章,再犯是第三章,這樣算前科(1+1)嗎? 文章代碼(AID): #1e9WhcAO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323622.A.298.html 今天5月21日剛發的這個案子 文章代碼(AID): #1eBJbMvi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7794262.A.E6C.html 也是一樣的情況 請問現在對於前科的規定是修改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45.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7794876.A.6C5.html
gerund: 水桶天數=判決水桶*(前科數+違規數) 05/21 10:39
LearnLong: 另外chrisjohn214明天出桶,他的申訴案硬生生被吞了? 05/21 10:39
LearnLong: 你要不要回隱版問問「不分章節」有沒有修改掉? 05/21 10:40
gerund: 要按照你這樣區分的話 同一人一年內就不會有前科了 05/21 10:42
LearnLong: 會嗎 我記得有個人一個月內就可以超貼兩三次 05/21 10:44
LearnLong: 那你的世界裡面 先犯第二章再犯第三章是70天 05/21 10:44
LearnLong: 先犯第三章再犯第二章 只有14天 05/21 10:44
LearnLong: 這樣嗎?? 05/21 10:44
gerund: 判決水桶數<----這個能理解嗎? 05/21 10:54
LearnLong: 那你告訴我「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具體能怎麼發揮作用 05/21 10:57
LearnLong: 這8個字是多餘的? 05/21 10:57
tn00270144: 版規寫得很清楚「依各章節區分違規」,過往板主都是以 05/21 11:02
tn00270144: 章節來區分,現在你兩個同事也是。就你的理解很特別耶 05/21 11:02
gerund: 前科數這有討論的空間 先依另二位版主之標準改判 05/21 11:08
Berotec: 怎麼一大早的這麼熱鬧 05/21 11:09
LearnLong: ke0119記得也改判,不要說一句動一下 05/21 11:24
LearnLong: 回來這篇吵啦,你要說認定寬鬆會怎麼樣 05/21 11:39
LearnLong: 那也是你去跟另外兩個版主battle,讓他們把標準拉到跟 05/21 11:40
LearnLong: 你一樣。現在是上下幾任就你特殊,你怪我洛? 05/21 11:41
LearnLong: 你那麼在意嚴刑峻罰,那你要不要先往上看一下還有多少 05/21 11:42
LearnLong: 案就差你一票還在那裡一直擱置著??????? 05/21 11:43
zeuswell: 真的很驚訝 05/24 12:25
zeuswell: 當版主的人連這種基本的事都可以不知道 05/24 12:25
zeuswell: 要選板主從來都跟顏色無關,有沒有真的做事,或者去看板 05/24 12:26
zeuswell: 規才是重點 05/24 12:26
zeuswell: 只是政黑綠粉從來不懂這種事,難怪3R這次也投給五毛 05/24 12:27
Sinful: 沒辦法,樓上就是啥都不會,才會不當版主嘛Q_Q 05/24 12:28
zeuswell: 不知道哪來的路人怎麼越來越多了 05/24 12:35
Sinful: 真的,樓上都快沒人認識了呢Q_Q 05/2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