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rund: 水桶天數=判決水桶*(前科數+違規數) 05/21 10:39
→ LearnLong: 另外chrisjohn214明天出桶,他的申訴案硬生生被吞了? 05/21 10:39
→ LearnLong: 你要不要回隱版問問「不分章節」有沒有修改掉? 05/21 10:40
推 gerund: 要按照你這樣區分的話 同一人一年內就不會有前科了 05/21 10:42
→ LearnLong: 會嗎 我記得有個人一個月內就可以超貼兩三次 05/21 10:44
→ LearnLong: 那你的世界裡面 先犯第二章再犯第三章是70天 05/21 10:44
→ LearnLong: 先犯第三章再犯第二章 只有14天 05/21 10:44
→ LearnLong: 這樣嗎?? 05/21 10:44
推 gerund: 判決水桶數<----這個能理解嗎? 05/21 10:54
→ LearnLong: 那你告訴我「依各章節區分違規」具體能怎麼發揮作用 05/21 10:57
→ LearnLong: 這8個字是多餘的? 05/21 10:57
推 tn00270144: 版規寫得很清楚「依各章節區分違規」,過往板主都是以 05/21 11:02
→ tn00270144: 章節來區分,現在你兩個同事也是。就你的理解很特別耶 05/21 11:02
推 gerund: 前科數這有討論的空間 先依另二位版主之標準改判 05/21 11:08
→ Berotec: 怎麼一大早的這麼熱鬧 05/21 11:09
→ LearnLong: ke0119記得也改判,不要說一句動一下 05/21 11:24
→ LearnLong: 回來這篇吵啦,你要說認定寬鬆會怎麼樣 05/21 11:39
→ LearnLong: 那也是你去跟另外兩個版主battle,讓他們把標準拉到跟 05/21 11:40
→ LearnLong: 你一樣。現在是上下幾任就你特殊,你怪我洛? 05/21 11:41
→ LearnLong: 你那麼在意嚴刑峻罰,那你要不要先往上看一下還有多少 05/21 11:42
→ LearnLong: 案就差你一票還在那裡一直擱置著??????? 05/21 11:43
推 zeuswell: 真的很驚訝 05/24 12:25
→ zeuswell: 當版主的人連這種基本的事都可以不知道 05/24 12:25
→ zeuswell: 要選板主從來都跟顏色無關,有沒有真的做事,或者去看板 05/24 12:26
→ zeuswell: 規才是重點 05/24 12:26
→ zeuswell: 只是政黑綠粉從來不懂這種事,難怪3R這次也投給五毛 05/24 12:27
→ Sinful: 沒辦法,樓上就是啥都不會,才會不當版主嘛Q_Q 05/24 12:28
→ zeuswell: 不知道哪來的路人怎麼越來越多了 05/24 12:35
推 Sinful: 真的,樓上都快沒人認識了呢Q_Q 05/2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