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eGD4_ls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35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推 Berotec: 上課的部分6-2了 唉 自作聰明 06/06 00:55 → Berotec: 這不是教人合法節稅 這是教人怎麼打人驗傷驗不到 06/06 00:56 你這個水桶的理由就太牽強惹 上課的部分為 推文 是屬於閒聊的部分 非6-2規定之標題與內文 政檢的推文內容五花八門 可以罵支那賤畜沒事 我幫忙上課的內容也與第三章相關 舉的也都是我自己的案例 怎麼不行了? 板規6-2 並無規定板主可以用推文來濫用6-2水桶人 我發文原意是想拋磚引玉 讓板主來回答的 後來看推文 好像有人刻意帶風向 說啥鼓勵犯罪之類的 才在推文 免費幫大家上課 並無違反6-2之規定 自作聰明的是板主自己喔 望周知 -- https://i.meee.com.tw/K7cqXfs.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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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連公告都不看 金逼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02.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9166620.A.375.html
Berotec: 改判原因非因推文內容違反板規而判斷違反6-2 06/06 08:55
Berotec: 乃因原判違規人l氏可能有犯行無犯意 因此初判無違規 06/06 08:56
Berotec: 見原判:「我覺得po文者不夠聰明應該不至於踩到6-2」 06/06 08:56
Berotec: 後因違規人l氏強調該文之意涵為教學 06/06 08:58
Berotec: 首先教學內容為本板所不鼓勵之言語攻擊如何不違規 06/06 08:58
Berotec: 其次 建議文不應該是教學文 06/06 08:59
Berotec: 最後呢 06/06 09:01
Berotec: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06/06 09:01
Berotec: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06/06 09:01
Berotec: 」 06/06 09:01
Berotec: 以上為原判意見 06/06 09:02
Berotec: 至於這篇申訴原因跟主張是什麼 老實說 看不懂 無從改判 06/06 09:03
freddy50301: 維持原意見 06/06 13:46
freddy50301: 3-1明確規範 06/06 13:46
gerund: 維持原議 06/06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