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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即將上任, 細讀版規及看了許多過往判例後, 想請問大家對於哪條有什麼建議? 哪些判例覺得跟自己預期的有落差? 希望能聽廣大版友的心聲! 以我自己來說,我對於4-6 4-7的標準, 還是有點困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0.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4900452.A.DEE.html
alex2009: 政黑2-7 缺乏明確性 違反明確性原則 現在更被玩成八共12/05 10:17
alex2009: 版的長臂管轄 遠洋捕撈。 我有想過要提案凍結/廢止這條12/05 10:17
alex2009: 但是在等比較有空的時候再做。12/05 10:17
alex2009: 邏輯依據是12/05 10:18
alex2009: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12/05 10:18
alex2009: 法律明確性原則: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12/05 10:18
zeuswell: 1樓該去問現任板主為什麼要玩成八共版吧12/05 10:19
zeuswell: 都綠色自己改的 笑死12/05 10:19
alex2009: 另外 原潑對4-6、4-7 有疑慮 那請問你的疑慮點在哪裡?12/05 10:20
alex2009: 舉例而言? 修正方式?12/05 10:20
alex2009: 某z真的很愛到處貼人標籤 然後被人貼標籤回去就氣噗噗12/05 10:21
alex2009: 要求版規禁止 結果被眾人噓回去12/05 10:21
alex2009: 某z自己打臉文 是這篇吧12/05 10:23
alex200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12/05 10:23
alex2009: 759684991.A.980.html12/05 10:23
alex2009: 文章代碼(AID): #1eugb_c0 (HateP_Picket) [ptt.cc]12/05 10:24
alex2009: [建議] 建議禁止說別人是12/05 10:24
zeuswell: 好好笑 怎麼會認真到覺得我是認真的12/05 10:28
zeuswell: 阿不是在討論2-7嗎,怎麼不問問們板主為什麼加鹽加這麼12/05 10:29
zeuswell: 重12/05 10:29
jganet: 別被太上皇干擾,太上皇很愛指導結果落選12/05 10:30
alex2009: 我在婊你動不動就貼人標籤 然後你在操作轉移話題 對不 12/05 10:31
alex2009: 對12/05 10:31
zeuswell: 這篇貼什麼標籤?你的定義好怪喔哈哈12/05 10:34
zeuswell: 都當過了 還在講落選,也是蠻可憐的,還真以為這糞坑12/05 10:35
zeuswell: 有什麼吸引力喔12/05 10:35
zeuswell: 偶爾上來嘴幾句得了吧12/05 10:35
maga0525: 4-6 4-7覺得「相似」這個的界定,我自己認為,語意相同12/05 10:36
maga0525: ,多個字少個字是不影響違規判決的,但有些判例是要完12/05 10:36
maga0525: 全一致12/05 10:36
maga0525: #1e4q6ldB (HateP_Picket)12/05 10:37
alex2009: 回原潑 另一個地方12/05 10:38
alex2009: 第一章 總則12/05 10:38
alex2009: 8.所有板務應依政黑/政檢規定執行/處分,結果應公開於12/05 10:38
alex2009: 板面上,並以政檢板文章為準。12/05 10:38
alex2009: │第四章 鬧板│12/05 10:38
alex2009: 1.禁止非板主者發/回公告文,違者水桶90天並退文刪除。12/05 10:38
alex2009: 你們發的水桶文是公告吧 存在他人在回對吧12/05 10:38
alex2009: 所以實務上 是可以回的 對嗎?12/05 10:38
alex2009: 還是只限於可以推文?12/05 10:38
maga0525: 只有推文12/05 10:41
alex2009: 另外一個地方12/05 10:41
alex2009: 政檢3-312/05 10:41
alex2009: 「3.檢舉案涉及點名特定板友時,只有當事人才能發文檢 12/05 10:41
alex2009: 舉,不受理代他人檢舉」12/05 10:41
alex2009: 建議加上一個句號。 其他的條文文末都有句號 就它最特12/05 10:42
alex2009: 別12/05 10:42
alex2009: 同上 政檢第二章的地方 ex 2-112/05 10:44
maga0525: 這部分要改動我要問一下被前輩們12/05 10:46
alex2009: 另外一個地方12/05 10:58
alex2009: 政黑4-412/05 10:58
alex2009: 「或性羞辱之暗示兒少相關性暗示或內容一律禁止,」12/05 10:58
alex2009: 這裡 由於斷句問題 它是講性羞辱的暗示兒少相關暗示 還12/05 10:58
alex2009: 是指 性羞辱的暗示 或兒少相關性暗示 。 這兩種解釋方12/05 10:58
alex2009: 式是不同的喔12/05 10:58
finhisky: 還沒上任就想推翻版主學長們的板規判例?你很嗆喔 我喜12/05 11:00
finhisky: 翻12/05 11:00
哪個眼睛看到我要推翻判例?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06:04
finhisky: 所以你問板友哪些板規判例跟預期有落差,板友說了,你也 12/05 11:13
finhisky: 不打算推翻?那是問健康的喔 12/05 11:13
詢問然後隱版跟前板主們討論,這不是板主該做的事嗎?誰說問了一定要推翻?難怪了, 有人說你中文不好,也是,板規都看不懂一再被水桶的,我是信了!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24:51
finhisky: 原來問了不推翻啊,早說嘛,大家可以回家了 12/05 11:28
你確實可以回家了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30:59
finhisky: 違規就是看不懂板規?開車超速就是看不懂交通規則不知道 12/05 11:33
finhisky: 不能超速?準板主你邏輯還好嗎 違規也要po文打臉板主連 12/05 11:33
finhisky: 板主義務都不知道啊,不行膩 12/05 11:33
你怎麼還待在這?怎麼不回家?沒地方去嗎? 確實啊,看得懂中文的人怎麼會一直違反板規?不然是惡意是嗎?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34:49
finhisky: 中文不好連判決書都看不懂,被打臉的是你學長耶 蚵蚵 12/05 11:34
這篇還要連到上篇?當這邊你家樂園?不好意思,這邊是建議文,要吵可以回你那篇去吵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36:01
finhisky: 我在家上網啊 版主邏輯啊.... 12/05 11:35
finhisky: 惡意違規怎麼了?要加重處罰嗎 板主加油 等你訂新板規喔 12/05 11:36
你是不是沒朋友啊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37:07
finhisky: 建議文不能吵上篇? 板主你看的懂中文嗎 看的懂板規嗎12/05 11:37
finhisky: 還是你打算新增板規,建議文不能亂吵? 支持你啊 加油喔 12/05 11:37
finhisky: 我的朋友不是用來尻洗的啊 12/05 11:38
奇怪了,說建議文沒推翻要大家回家不是你嗎?然後死賴著不走,不就沒朋友沒地方去的 樣子!哈哈哈哈,好啦,可憐你,繼續吧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40:30
finhisky: 朋友社畜在忙耶,下班才會聚,我只好上網看看有什麼好玩 12/05 11:41
finhisky: 的事可以笑一笑啊12/05 11:41
finhisky: 謝謝板主分享喔 嘻嘻12/05 11:42
finhisky: 等版主上任,我po個建議文,建議建議文不能亂吵,請板主 12/05 11:44
finhisky: 不要打臉自己,要記得支持修改板規喔 12/05 11:44
好啊!你的建議我收下了!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46:06
tn00270144: 愛的教育,鐵的紀律!!12/05 11:48
哈哈哈多多合作啊 ※ 編輯: maga0525 (114.36.240.37 臺灣), 12/05/2025 11:49:31
Berotec: @alex 回文是reply 推文是推文 12/05 12:00
Berotec: 這是有明確定義的 12/05 12:00
Berotec: 相似對我來說不只是語意相同 用字也要相近 12/05 12:01
Berotec: 假如未來你的標準是相似我也沒意見 12/05 12:01
Berotec: 比如說推三行: 好 沒問題 OK 12/05 12:02
Berotec: 以你的標準要桶 那也是你的標準 但可能要先講 12/05 12:02
Berotec: 2-7是按照小組判決要求修訂 12/05 12:03
zeuswell: 是在講阿消叫你們2-7改成這樣嗎?只有說修板規,沒叫你 12/05 12:14
zeuswell: 們加鹽加到爆吧 12/05 12:14
Berotec: 判決有修改建議阿 12/05 12:16
Berotec: 我們按判決建議再下去修的 12/05 12:17
Berotec: https://i.meee.com.tw/J1PJQXG.png 12/05 12:17
alex2009: 我想問一下 貴單位是走海洋法系原則 還是大陸法系原則 12/05 12:31
alex2009: ? 如果是海洋法系 則存在判例法 那麼 新的判例就可以 12/05 12:31
alex2009: 成為新的審判原則 這時候就不存在某f說的 判決不一致 12/05 12:31
alex2009: 的問題 因為就是可以 。如果是走大陸法系原則 就不要整 12/05 12:31
alex2009: 天說以前判決如何 所以應該如何如何。 各位瞭解我在表 12/05 12:31
alex2009: 達什麼意思嗎? 12/05 12:31
Berotec: 靠北哪有這麼嚴謹XD 12/05 12:32
Berotec: 不是啦 應該是這樣講 12/05 12:32
Berotec: 整天判的也沒別人 就是固定幾個版主 12/05 12:32
Berotec: 所以判決標準一致化是會被期待的事情 12/05 12:33
Berotec: 我會跟自己的判例比較阿 12/05 12:33
Berotec: 然後剛上任 有些事情有自己的標準 12/05 12:33
Berotec: 有些沒有特別想法的 避免爭議就看以前怎麼判 12/05 12:33
Berotec: 這我的執法標準啦 12/05 12:33
Berotec: 實際上就是希望版主自己不雙標被檢討就好 12/05 12:34
c24253994: 其實不要雙重標準就好,不要像某板,一樣程度的政治族 12/05 12:53
c24253994: 群辱罵,會因為你的政治立場而判法不同,我看了也是覺 12/05 12:53
c24253994: 得不演了 12/05 12:53
LearnLong: 4-6 4-7的對於貼圖的爭議釐清了嗎??例如 12/05 14:49
LearnLong: 一,貼很不同人比中指的圖片 12/05 14:50
LearnLong: 二,把一個人的一段話每句都貼圖 12/05 14:50
LearnLong: 這兩種形式以前吵過吧 12/05 14:50
maga0525: 對啊,上次問了沒結果,但我個人這兩種都會覺得違規 12/05 14:55
TWTP2018: 心證啦笑屎所以要多數議決 12/05 15:42
TWTP2018: 往前搜尋建議笑屎誰在乎了而去修法新上任做好管板別太累 12/05 15:45
TWTP2018: 對了執法公正就可以記住別屈人辣會有報應前有太上皇呷賽 12/05 15:50
TWTP2018: 後有太上皇輸真慘書讀不完還有狗仔現世報貓兒犬子出毛病 12/05 15:53
TWTP2018: 辣些有報應的恰巧都是支持柯文沒轍的前後傻糞真的要注意 12/05 16:00
TheoEpstein: 2-7可能很難廢除,「站方」對糾眾鬧板有陰影 12/05 16:43
TheoEpstein: 雖然上次大規模糾眾鬧板還是Facebook出來前的年代了 12/05 16:44
TheoEpstein: 但這個站的老人站方就活在過去。 12/05 16:44
TheoEpstein: 他們還沒辦法理解到「不准提他板」是多麼無聊的規定 12/05 16:45
TheoEpstein: ,可以提Threads不能提他板,笑死 12/05 16:45
TheoEpstein: 也就是說要避開這條也很簡單,就是去Threads批評他板 12/05 16:48
TheoEpstein: 的板規板務,後面加一句政黑點,然後在政黑「轉錄」 12/05 16:48
TheoEpstein: 這篇,討論政黑點。之前何典這種路人的FB都可以轉了 12/05 16:48
TheoEpstein: ,要用轉文的方式避開2-7根本不難,麻煩了一點而已 12/05 16:48
tn00270144: 可以提他版啊。是不能提版務 12/05 16:49
TheoEpstein: 政黑是現在才不能提板務,之前是連他板都不允許。 12/05 16:50
TheoEpstein: 就算是現在,政黑以外整個PTT幾乎還是連他板都不行。 12/05 16:51
TheoEpstein: 政黑是LIAM那屆板主改掉他板規定才稍微好一點 12/05 16:51
TheoEpstein: 所以這個是「整個PTT」的問題,不只是政黑。 12/05 16:52
TheoEpstein: PTT的管理層就對「糾眾鬧板」深深恐懼 12/05 16:52
TheoEpstein: 問題是那是二十年前才會糾眾鬧板,現在PTT幾隻小貓, 12/05 16:52
TheoEpstein: 鬧什麼鬧?去Threads上面還比較多活人。 12/05 16:52
Berotec: threads超絕活人 12/05 16:53
Berotec: 發個幹文案10萬瀏覽3萬按讚 12/05 16:53
Berotec: 真的是很閒才會回來對線講幹 12/05 16:54
LearnLong: 認真講我想建議把[檢舉]模板第四點修改一下 12/05 16:59
LearnLong: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 12/05 16:59
LearnLong: 現在是這樣,那個「與」還特地加強,但是實務上z前版主 12/05 17:00
LearnLong: 常常只丟一個代碼就完事。所以實務上應該改成「或」 12/05 17:00
LearnLong: 我每次檢舉怕被判無效兩個都貼 但實際上好像任一即可 12/05 17:01
Berotec: 這倒是可以改 反正只是行政上的事情 跟法源無關 12/05 17:05
TheoEpstein: Threads活人太多了我感到恐懼 12/05 17:57
TheoEpstein: 今天在脆收到有「業界」的人問我約吃飯,還是約上野 12/05 17:57
TheoEpstein: ,嚇得我趕忙拒絕。(然後還不止一個...) 12/05 17:58
learujatt: 扣除重複使用的國昌體外必須維持40字以上 12/05 21:16
learujatt: 但是有些文根本是填空複製貼上,只有人名不同 12/05 21:16
learujatt: 既然重複使用的國昌體不算內文字數 12/05 21:17
learujatt: 那複製貼上的填空文就不能援用嗎? 12/05 21:17
TheoEpstein: 其實國昌體不能算字數也是太上皇當年自己片面決定的 12/05 21:18
TheoEpstein: 吧? 12/05 21:18
alex2009: 禁國昌體的事件 很符合某個雙標不適任版務管理人員一致 12/05 22:38
alex2009: 的標準啊 在狗娼的狗仔園被爆破之後 牠幾乎都快消失了 12/05 22:38
alex2009: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巧合 我是不知道之前版友在罵白畜版 12/05 22:38
alex2009: 主是在罵誰啦 也許在罵八共版厚 12/05 22:38
TheoEpstein: 本來一度政黑板滿滿的國昌體,太上皇當年一聲令下全 12/06 00:00
TheoEpstein: 部消失。 12/06 00:00
kuijun228: 可以新增簽名檔妨礙閱讀水桶嗎 12/06 07:06
gerund: 樓上可以 12/06 10:40
maga0525: 簽名檔這個我也覺得可以 12/06 11:37
TWTP2018: 內文9隨興抒發那標題帶有髒話國罵可考慮控制1下狠礙眼74 12/06 13:52
kuijun228: 謝謝兩位版主同意 希望能列入版規 12/06 15:15
xiue: 佛教哥情何以堪 XD 12/06 15:40
freddy50301: 2-7根本本來也沒什麼在用,會改還不有個人在那邊叫 12/06 16:21
freddy50301: ,還上訴到群組勒 12/06 16:21
freddy50301: 講成我愛管一樣真的笑死人== 12/06 16:21
alex2009: 我也還在觀察2-7 這條 某z先配合八共版 肅清政黑版討 12/06 17:05
alex2009: 論八共版的文章 看眾人不想理他 就送到L版去。然後用 12/06 17:05
alex2009: L版 逼迫政黑改出這條 等改完了再用這條搞文字獄 。 12/06 17:05
alex2009: 如今再出來叫 你們改的不好 不合他的意。 我之所以沒有 12/06 17:06
alex2009: 提出建議的原因之一 就是懷疑這根本是某個不適任的前版 12/06 17:06
alex2009: 務人員 在故意惡搞現役版務管理人員。 12/06 17:06
alex2009: 所以某z跟八共版的某版務的關係 有人考古出來了嗎? 12/06 17:07
LearnLong: 簽名檔我不支持,單純覺得沒必要也不好規範 12/06 17:10
LearnLong: 畢竟本來就允許 1個政黑點+一堆廢話了 12/06 17:10
LearnLong: 就算改版龜,他也只需要把 -- 去掉就不是簽名檔了 12/06 17:10
LearnLong: 如果你們覺得版規能寫得很漂亮倒是無所謂 12/06 17:11
LearnLong: 不要到時候弄到沒有--版主還可以主觀認定是簽名檔 12/06 17:13
LearnLong: 那就很離譜了 12/06 17:13
finhisky: 哪輪得到你說不好規範 笑死 XD 你什麼咖 連中文都說不好 12/06 17:16
finhisky: 想寫板規 佛教哥之前在我管的幾個板宣教過 被我改板規 12/06 17:17
finhisky: 桶過就不敢了 簽名檔也變安分了 12/06 17:17
freddy50301: 不喜歡就要禁止 你們怎麼都這麼獨裁 12/06 17:19
LearnLong: 就是不允許政黑變成你這種獨裁底的阿 懂?? 12/06 17:19
LearnLong: 靠杯 f搶我台詞 12/06 17:20
finhisky: 對簽名黨宣教沒有個人好惡喔,只是他的做法已經影響到其 12/06 17:24
finhisky: 他使用者,鑽漏洞宣教,不管是板主沒能力或怠惰。少在那 12/06 17:24
finhisky: 邊做感覺良好不獨裁啦 12/06 17:24
finhisky: 我是支持政黑不要改板規避免獨裁喔,反正影響的又不是我 12/06 17:28
finhisky: XD 何況準板主都說這篇徵求意見不打算推翻判例了 繼續 12/06 17:28
finhisky: 蕭規曹隨也很棒 12/06 17:28
kuijun228: 簽名的在Violation有被解釋過同一文章重複出現即可算簽 12/06 17:31
kuijun228: 名檔,不會因為打了- -就限制實質認定 12/06 17:31
finhisky: 那咖小丑哪懂什麼站規解釋 XD 12/06 17:37
alex2009: 簽名檔好像在站規有看過有規範 忘記哪一段 12/06 17:42
alex2009: 185樓在八共版討論他版事務耶 這樣也可以對他玩長臂管 12/06 18:53
alex2009: 轄 遠洋捕撈嗎? 12/06 18:53
finhisky: https://i.imgur.com/BApfqMv.gif 12/06 19:22
LearnLong: 那如果同一文章重複出現就算簽名檔 12/06 20:35
LearnLong: 又為什麼能限制國昌體???? 12/06 20:36
LearnLong: 所以國昌體其實不能限制囉? 12/06 20:36
LearnLong: 哦 我知道了 國昌體只是不納入字數 12/06 20:38
finhisky: 噗此 12/06 20:40
ivorysoap: 我的檢舉案都幾天了什麼時候才要判?一個版主判違規第 12/07 10:02
ivorysoap: 一個判不違規 不用規定一個明確的時程嗎?不要讓人懷 12/07 10:02
ivorysoap: 疑你們吃案 12/07 10:02
freddy50301: 啥叫吃案如果我沒判太久你可以去小組投訴我怠職阿 12/07 10:56
freddy50301: 現在就1-1 12/07 11:09
t21: freddy 判案算快了 ,但是另外一個比較常常裝死 12/08 18:47
gerund: 裝什麼死?我又不是網軍整天在電腦前面 12/08 21:14
finhisky: 網軍選上板主,看到自己人,也可能故意不判,所以網軍也 12/08 22:03
finhisky: 可能裝死 12/08 22:03
finhisky: 既然板主都有空上網看建議文反駁了,可以有空處理一下板 12/08 22:03
finhisky: 務嗎? 12/08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