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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Berotec 三、違反板規: 4.危害公眾言論/色情/自殺/煽動、唆使他人自殺/病毒/竊取個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等 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如違規為發文板主可逕行鎖文/刪文處置,如違規為推文可逕行刪除推文,惟水桶處分 仍須在政檢板另行貼文合議討論之。 (任一板主於接獲檢舉或巡查發現本項違規可直接執行違規處置,惟仍需公告於政黑板。)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fCzkkMP (HatePolitics) [ptt.cc] Fw: [宣判] 政黑板板主 B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006254.A.59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擅自將板標設置為涉嫌煽動違法行為之言論。 符合4-4 危害公眾言論這項 版標性質特殊所以沒有文章代碼 以這篇公告代替 小組長直接拔官 但是板規尚未做出懲處 版標不是文章應視為推文處以水桶180天 新聞 https://is.gd/gxFdDE 板標截圖 https://i.urusai.cc/3ZFRs.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9.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5071853.A.29A.html ※ 編輯: luciffar (49.217.49.131 臺灣), 12/07/2025 09:48:44
freddy50301: 只有文章底下推文才叫推文 12/07 10:48
luciffar: 1-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 12/07 10:59
luciffar: ,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12/07 10:59
luciffar: 版標板主有實質推發文之動作(依事實認定)只是沒有文章代 12/07 10:59
luciffar: 碼所以才無法退文喔 12/07 10:59
luciffar: 總不能把整個政黑給退了吧 所以用推文處理就可以了 12/07 10:59
freddy50301: 你再去把4-4讀一次 12/07 11:04
freddy50301: 板規就是這樣寫 板標一直是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12/07 11:05
freddy50301: 推文就是推文 板標怎麼能視作推文呢? 12/07 11:11
gerund: 版標之更改屬於版主職權 並非一般文章 12/12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