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alex2009 二、被檢舉人ID:iLeyaSin365 三、違反板規: 第二章 文章分類 1.本板發文請遵守本板主旨、標題分類與分類格式,違者刪除。 2.發表文章須40個繁體中文字以上。作者本人轉錄文章以轉錄文章字數計數。 (簽名檔、網址、無意義字詞、轉錄他人文章、他方平台及轉錄/發表新聞內容不計入) 禁止手動置底相似文章或發/推文過多簡體字,以上違者刪除。 5.「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轉錄他方內容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刪除。 a.字數認定依板規2-2處置。 b.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c.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縮址。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如以規範外形式發表文章,應節錄重點不得全文) e.重複發表存於板面之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f.「Live」文章限發表節目首播24hr內之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g.「新聞」、「轉錄」文章限發表3天內之新聞、社論/他版文章/FB/其他平台資料等。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i.轉錄他板文章應原作者同意,並刪除原文下之推文。 j.原文為外文者,須附上簡易翻譯。 k.轉錄來源為FB,須為公眾人物或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l.「新聞」、「轉錄」、「舊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或社論標題且從頭張貼, 不得任意刪減。此類文章內文應張貼完整原標題, 轉錄來源為FB/推特,則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m.轉錄站方公告不受2-2、2-5-i限制,嚴禁修改內文及濫用,並計入2-5每日額度。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fI5Y-tx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個人對憲訴法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348990.A.DFB.html 他先在這篇推文 文章代碼(AID): #1fI51UQ5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個人對憲訴法的一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346846.A.685.html 然後直接複製推文內容 在版上回文 一個農場文內容多用 自我抄襲 沒有註明來源出處 我想知道這樣洗版是否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64.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6365841.A.079.html
maga0525: 我個人覺得有洗文嫌疑,但找不到相關判例,再與其他板主 12/22 17:30
maga0525: 討論 12/22 17:30
freddy50301: 現行沒有 12/22 22:20
alex2009: 沒有相關判例。 12/22 22:27
alex2009: 那麼閣下不就是可以創造歷史嗎? 12/22 22:27
alex2009: 海洋法 每一個先例創造者 都是歷史創造者(撒花~ 12/22 22:29
freddy50301: 如果有證據說他是從哪裡複製的可以處理 12/22 22:30
alex2009: 他就複製我放在下方的連結裡面的東西 12/22 22:40
alex2009: 如圖 12/22 22:41
alex2009: https://i.imgur.com/1vFkWkH.jpeg 12/22 22:41
alex2009: 他從A文 複製 到B文 (他的回文) 12/22 22:42
alex2009: A文 #1fI51UQ5 12/22 22:44
alex2009: B文 #1fI5Y-tx 12/22 22:44
alex2009: 從A文複製到B文 12/22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