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大法官變雜質被賴皮打掉)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fI07e-I puppyvivi 政黑 3-1
時間Mon Dec 22 20:47:01 2025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puppyvivi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
.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fI07e-I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不副署這種爛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326760.A.F9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luciffar: 法無禁止即自由(憲法第22條)法無授權 台中 12/21 23:04
→ luciffar: 即禁止(依法行政) 台中 12/21 23:04
→ luciffar: 這句話是給人民用的,不是給政府用的。 台中 12/21 23:04
→ luciffar: 行政權是「被授權的權力」不是「剩餘權 台中 12/21 23:05
→ luciffar: 力」 台中 12/21 23:05
→ luciffar: 行政機關不是自由人,是被法律拴住的 台中 12/21 23:05
→ luciffar: 所以必須依法行政 法律寫甚麼就照做! 台中 12/21 23:06
→ puppyvivi: 你倒是翻出憲法規定不能不副署的法條 新北 12/21 23:06
→ puppyvivi: 來啊,憲法整本就是沒有 新北 12/21 23:06
→ luciffar: 沒錯 就是沒有不副署的選項 你終於開竅 台中 12/21 23:06
→ luciffar: 了 孺子可教也! 台中 12/21 23:06
→ luciffar: 政府只能依據法條 依法行政 沒有自由! 台中 12/21 23:07
→ luciffar: 所以37條 教政府應該怎麼做 台中 12/21 23:07
→ puppyvivi: 沒有就是表示他沒有違法啦,87 新北 12/21 23:07
→ luciffar: 從來就沒有讓你選擇不副署的權利! 台中 12/21 23:07
→ wds824: 所以,第三次是幾月幾日三讀通過的啦? 台灣 12/21 23:08
→ wds824: 我找到的資料都寫12月5號覆議就通過了, 台灣 12/21 23:08
→ wds824: 15號請總統公布然後就不副署了餒? 台灣 12/21 23:08
→ luciffar: #依法行政 你可以去請教你的法學老師 台中 12/21 23:08
luciffar: 沒錯 就是沒有不副署的選項 你終於開竅
→ puppyvivi: 沒有就是表示他沒有違法啦,87
整段連續的對話
罵我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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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6407624.A.FAD.html
→ tn00270144: 達標 12/22 21:01
→ freddy50301: 違規 12/22 22:16
推 maga0525: 違規 12/22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