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 TWTP2018 二、被檢舉人ID: finhisky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fQELsfd (HateP_Picket) [建議] 某板主拒絕開會,就排掉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482166.A.A67.html 板規有些需要板主多數決的 (略)... -- → finhisky: BC是站長耶 你板主哪根蔥 笑死 01/15 21:23 → finhisky: 你同事會不會笑你 不會算數超級爽 01/15 21:28 → finhisky: 板主跟賴皮一樣喜歡叫人咬他喔? 顆顆 01/18 20:50 -- 推文內容完全無關板務達三次之多,皆為惡意調侃之詞。 建議文就該好好針對問題,不是互相叫囂,應以簡單明瞭為上。 多次惡意推文即違反政檢板板規之鬧板行為。 證據明確! 違反板規7-3 請板主嚴謹並公正執法! 以避免亂象叢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0.183.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821284.A.EF7.html
finhisky: 答辯如下:是否惡意調侃,要看當事人,申請板主詢問我對 01/19 19:30
finhisky: 話的對象來說明,他們認為我的推文是板友之間合理範圍的 01/19 19:30
finhisky: 玩笑、閒聊? 或是認為我有冒犯到他們的惡意、叫囂? 01/19 19:31
finhisky: BTW,因新板主的執法標準與往例似乎大不相同,為了避免 01/19 19:33
finhisky: 只有我受傷,所以希望板主能盡快就本案先表達見解或判決 01/19 19:33
finhisky: ,讓我參考一下是否需要檢舉該篇文章其他推文者,幫忙 01/19 19:34
finhisky: 板主分攤板務、推廣新風氣,謝謝 01/19 19:34
finhisky: ^以免超過檢舉時效, 01/19 19:36
finhisky: 為免本案本人突遭水桶,所以先行檢舉了,請板主不用急著 01/20 00:51
finhisky: 判了,謝謝 01/20 00:52
maga0525: 板主群何時表達見解判決似乎不需要聽檢舉人的意見,請 01/21 12:23
maga0525: 勿再在檢舉案中離題。至於處理時間本席一定在合理標準 01/21 12:23
maga0525: 內。此案就我的標準被檢舉人已離題,嘲諷板主語意顯然過 01/21 12:23
maga0525: 多,綜觀全文,推文中還帶入時事偷渡,看起來像閒聊, 01/21 12:23
maga0525: 我認為達標。 01/21 12:23
maga0525: 最後再次強調,此章節為多數決,本席對於亂版標準為板主 01/21 12:24
maga0525: 可以裁量的權責,目前也並非最後結果,請靜候其他兩位 01/21 12:24
maga0525: 版主判決 01/21 12:24
maga0525: 勿再帶入情緒字眼並離題。 01/21 12:24
finhisky: 本件經m板主認定嘲諷板主語意顯然過多...帶入時事偷渡, 01/21 17:27
finhisky: ,看起來像閒聊。另兩位板主尚未判定。 01/21 17:28
finhisky: 本人要補充答辯表達更清楚,供另外2位板主判定。 01/21 17:29
finhisky: 遭檢舉之3行推文,雖然都有寫到板主,但都是指不同的板 01/21 17:29
finhisky: 主。 01/21 17:29
finhisky: 第一個板主哪根蔥是指全PTT板主,包含自己。 01/21 17:29
finhisky: 第二個板主是tn。 01/21 17:30
finhisky: 第三個板主是前板主freddy。 01/21 17:30
finhisky: 本人承認是閒聊,但否認有嘲諷,頂多板友間無傷大雅的玩 01/21 17:30
finhisky: 笑。我說tn算錯,tn事後也承認算錯,這樣應該不到嘲諷。 01/21 17:30
finhisky: freddy自己說咬他,我援引時是開玩笑說他喜歡叫人咬他, 01/21 17:31
finhisky: 符合他自己說的話,應該也不到嘲諷程度。 01/21 17:31
finhisky: 本人三行推文,分別針對不同人,是否屬於"重複",及有無 01/21 17:31
finhisky: 達到"嘲諷"之違規程度, 01/21 17:31
finhisky: 請gerund、tn0027014板主判定,謝謝。 01/21 17:31
tn00270144: 未達 01/22 20:37
gerund: 未達 01/2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