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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finhisky 二、被檢舉人ID: tn00270144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fQELsfd (HateP_Picket) [建議] 某板主拒絕開會,就排掉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482166.A.A67.html → tn00270144: 我想到我在BC的申訴文時至今日已經2000天了。 01/15 21:19 → tn00270144: 我連寄信詢問的勇氣都沒有…… 01/15 21:20 推 zeuswell: 都跳了樓上還想怎樣 → tn00270144: 怕收到回信 01/15 21:20 → finhisky: BC是站長耶 你板主哪根蔥 笑死 01/15 21:23 → finhisky: 地院法官有資格學大法官不開會領薪水嗎 01/15 21:24 推 zeuswell: 地院法官哪一個會學大法官跳的 01/15 21:25 → finhisky: BTW 我問AI 你的申訴案距金是1275天而已 01/15 21:26 → finhisky: 你同事會不會笑你 不會算數超級爽 01/15 21:28 → tn00270144: https://i.mopix.cc/nBGaS2.jpg 01/15 21:32
→ tn00270144: 看起來我家的ai好像算錯了 01/15 21:32 → tn00270144: 不過你也用ai,笑屁哦! 01/15 21:33 → tn00270144: 欸!我家ai沒算錯 01/15 21:36 → tn00270144: 我剛剛確認了,是你家的ai算錯了 01/15 21:36 → finhisky: 我是算2022那篇啊,2020那篇不是處理了嗎 而且那時候站 01/15 21:53 → finhisky: 長是別人 01/15 21:53 → tn00270144: 哦!那是我搞錯了。對應該是2022那篇。抱歉,喝了點酒 01/15 21:59 → tn00270144: 。但你別囂張!我的ai從頭到尾沒有錯。 01/15 21:59 → finhisky: 好 你的ai沒有錯 01/15 22:06 被檢舉人有多次無關"本板板務"之推文(例如BC申訴、ai算錯、笑屁等) 因新板主對於7-3之見解尚未清楚開釋 爰奉m板主之指示(你覺得不夠清楚,你也可以一條一條檢舉看看標準) 本篇檢舉之推文,從上下文分析為被檢舉人與本人對話 且本人之推文已遭第三人先行檢舉 為免本人遭檢舉之案件突遭水桶 導致本人無法檢舉與本人對話之被檢舉人 且又無其他人對其檢舉、板主也未主動處理 所導致可能之判罰不公之情形 因此先行提出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50.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841485.A.A70.html
maga0525: 說明如下:我想到我在BC的申訴文時至今日已經2000天了。 01/21 12:35
maga0525: 皆是回應檢舉文內關於板主執行時效問題,從檢舉人提出Ai 01/21 12:35
maga0525: 算時數開始,本席認為以開始偏離建議文的實質內容,此 01/21 12:35
maga0525: 案就本席的標準,希望檢舉板該嚴謹看待標準,違規。另 01/21 12:35
maga0525: 檢舉人也是發文者,在自己建議文中推文先試圖離題,本席 01/21 12:35
maga0525: 認爲也該另案處理。 01/21 12:35
maga0525: 最後再次強調,此章節為多數決,本席對於亂版標準為板主 01/21 12:36
maga0525: 可以裁量的權責,目前也並非最後結果,請靜候其他兩位 01/21 12:36
maga0525: 版主判決。 01/21 12:36
maga0525: 勿再帶入情緒字眼並離題。 01/21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