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lobekiller: 之後應該會修11/26 13:07
推 kolsir: 同意 11/26 13:07
→ kolsir: 的確太瞎了11/26 13:07
推 eereer12325:11/26 13:07
→ kleyex: 開票不播好像還不錯11/26 13:10
推 applejone: 電視應該是有 不過當年選舉的地方不會有電視才對11/26 13:10
→ applejone: 現在幾乎人手一機 而且也沒規定排隊不準看 只能說這條11/26 13:11
→ applejone: 還有得吵11/26 13:11
→ LBJshit: 你知道會有爭議是你投票的時候可以看到旁邊在開票嗎..11/26 13:11
那個其實還好
總得票才是關鍵
→ shefu120: 要修沒錯 但現行法律就是不違法11/26 13:12
有沒違法不是你我說了算
看法院怎判了…
※ 編輯: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13:21
→ shefu120: 沒人說在投票所外排隊用手機違法11/26 13:13
主要是訊息傳播
沒傳播有手機根本沒差
→ heroandeve: 法條沒違法 法官是要怎麼判11/26 13:15
沒違法就判選舉有效
有違法就是選舉無效
※ 編輯: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18:44
※ 編輯: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0:24
→ berryc: 選舉無效就是全台重選啊 11/26 13:20
→ berryc: 法官敢這樣決定我就真的佩服 XD 11/26 13:20
你的法律見解真可怕
實際上是只有對人……
有告才有
※ 編輯: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1:06
→ wind18: 厲害了,有告才有,那陳78要不要去告一下,有機會再翻 11/26 13:26
可以去告
法官會做個案認定
※ 編輯: watermind (42.72.150.36), 11/26/2018 13:27:17
→ iitsunny: 任何形式....這就說明網路與電視等都不行 11/26 13:58
→ samuraiboy: 只有對人,所以丁丁要舉證啊,你看他要怎麼舉證 11/26 14:00
→ samuraiboy: 你覺得丁丁玩得過中選會? 11/26 14:00
→ samuraiboy: 那些人不知變通就是都看著法條在辦事的 11/2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