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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想針對版規一些不足的部分做修正 畢竟第二任ㄌ總是想說把版規用的更完善點 否則版規上也有一些潛在的風險。 想改的以及理由我會放在下面 啊大家就看一看 如果沒問題我就會提案給板主群爭取支持 感謝 首先是2-2的部分 40字減少為30字轉錄文一樣也是30字 修改原因是覺得40字可以再少一點 因為很多人犯這條,但這其實不是什麼大事情 這樣就被水桶很虧,所以提議減少字數。 2-9的部分改成板上文章 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文章水桶14天 修改原因是把刪除改成水桶,加重處罰 但因有水桶罰則也會變成檢舉制 原因是這條很模糊,需要眾板主合議比較好 而且原本只有刪除的罰則太低了 因此這樣提議 2-10 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水桶180天 增加在文章以及推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這條 修改原因是感覺最近ptt越來越多肉搜版友的人 覺得要對版友多點保障 然後增加 文章及推文影射他人個資之行為 板主群得主動處理此文章及推文。 防止肉搜以及透漏他人個資也是ptt站規 這也是我們必須保障版友的一部分。 然後2-18整條刪除 因完全無法使用此版規,模糊性太大且已經有2-9 所以想直接刪除這條 新增:標題舊聞納入標題(討論)中。 修改原因 :避免網友因為po三天外新聞違反版規 且舊聞也有他的討論價值,應合規。 另外 原2.5k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 c) 想放寬為可以擷取但不能更改, 擷取後不能更改原意。 改此條重點也是2.5k很多人被檢舉 但其實這是非常小的事情 因為這樣被桶真的很雖。 我認為只要不是刻意帶風向抹黑擷取標題 基本上我認為都還好 且的確有些新聞標題太長需要濃縮才能表達原意 大概就這樣把 大家討論一下。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885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53.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9200905.A.A28.html
sunyeah: 住音文殺小 09/04 14:28
RodrigueZ810: 媽的跟蔡英文一樣 第二任就亂改亂搞喔 09/04 14:34
RodrigueZ810: 難怪支持率狂掉一個民眾黨 09/04 14:34
Rrrxddd: 綠共下台好嗎? 09/04 14:35
eyeter: 我4%我驕傲 09/04 14:35
RodrigueZ810: 算了 內容還行 支持 09/04 14:36
wupaul: 希望能增加保護柯粉條款,我一直被綠共水桶! 09/04 14:37
rumor3456: 180天好重 09/04 14:38
n6335097: 我覺得4%這詞是歧視、是分裂族群,應該要嚴格禁止 09/04 14:40
RodrigueZ810: 不過情色那個要不要討論一下 09/04 14:40
RodrigueZ810: 把尺度說清楚一點 09/04 14:40
plutox: 沒必要,廢文已經很多了 09/04 14:43
joe10337: 那種跟人吵架的起手式就是先搜這人曾經的推發文再來攻 09/04 14:43
joe10337: 擊的咖都很弱啊 09/04 14:43
joe10337: 沒辦法針對議題討論,只剩人身攻擊,超弱 09/04 14:44
joe10337: 這種人還當過大版版主 快笑死 09/04 14:44
laikyo: 病毒 及 竊個資 應該永桶 09/04 14:47
tigerzz3: 最後一段不要好了 以後大亂改你們會審死 就標題貼上 滿 09/04 14:48
tigerzz3: 了就算了 09/04 14:48
gogoegg: 40字的不用廢 那個只釣得到平常不逛版 很久才來政黑的 09/04 14:49
Rrrxddd: 操 綠共 改板規逼人吞瘦肉精? 09/04 14:52
dakkk: 40字就是防有人貼新聞洗版 09/04 14:55
yuxds: 改成20字也沒差吧 40字怎麼會有防洗版功能? 09/04 15:01
yuxds: 板規就已經規定你一天新聞最多PO三篇 是要怎樣洗? 09/04 15:01
yuxds: 而且真的要每天洗三篇衝文章 隨便掰個四十字出來很難嗎 09/04 15:02
dakkk: 要你想內容寫 自然不想貼 09/04 15:02
jacklyl: 2-9不同意 不然反串會被一堆阿呆喊造謠 搞不好還狂檢舉 09/04 15:03
啊檢舉又不一定會過,相信合議制!
dakkk: 不難幹麻改 09/04 15:03
dakkk: 真的要改就不要心得 09/04 15:03
yuxds: 不難為什麼要改? 因為板規沒意義阿 完全徒增麻煩而已 09/04 15:04
BDG: 個人覺得無所謂 如果有上色標重點 比 藉心得亂寫帶風向 好 09/04 15:04
zeuswell: 40字還要改,版友上學作文都不及格484 09/04 15:05
sciss1: 標題把版規修成從頭開始貼_+1應該改嚴不是放寬而製造糾紛 09/04 15:05
也可以,我只是覺得因為這個被檢舉水桶很白痴。 ※ 編輯: kero2377 (61.222.53.13 臺灣), 09/04/2020 15:05:15
dakkk: 所以改成20有什意義? 09/04 15:05
yuxds: 也沒什麼意義吧 隨便說個更少的數字而已 改不要心得也行阿 09/04 15:05
※ 編輯: kero2377 (61.222.53.13 臺灣), 09/04/2020 15:05:59
sciss1: 舊聞如果納入[討論],應規定只能摘錄不能全文,免得老置底 09/04 15:07
yuxds: 一條板規寫出來 總該要有他背後期望的目的 09/04 15:09
yuxds: 像是那40字 我就看不出來背後有什麼意義或目的 09/04 15:09
yuxds: 之前看過什麼 有人說40字就是要你對這議題有啥看法了解 09/04 15:12
yuxds: 那我建議乾脆改200字好了 40字隨便寫都有 09/04 15:12
yuxds: 改成200字 就要稍微想一下要打什麼內容了 09/04 15:13
dakkk: 來呀 怕你 09/04 15:13
dakkk: 板主改這條純粹不想算字吧 09/04 15:14
sciss1: 40字是要避免貼新聞者想都不想就貼而設門檻,提高討論品質 09/04 15:15
heinse: 我是建議2-5k可以改成可以省略標點符號 畢竟標點符號真的 09/04 15:15
heinse: 不影響閱讀 09/04 15:15
heinse: 有時記者又用全形 那標點符號又佔據一個字的空間 09/04 15:15
sciss1: 我也贊成200字,我常常超過200。改30字才是走回頭路。 09/04 15:15
heinse: 如果可以刪掉標點符號 那標題就能塞更多字 09/04 15:16
yuxds: 我不認為多那40字 有提高到什麼討論品質 09/04 15:17
yuxds: 畢竟是要討論新聞內容 還是討論貼文者寫的作文? 09/04 15:18
yuxds: 或者說 重點是新聞 還是貼文者的作文? 09/04 15:18
VVinSaber: 四十字不改比較好 至少寫出來的東西會像是有看過文 09/04 15:19
heinse: 新聞有時心得打40字以上 才25P 轉錄隨便都能超過25P 要不 09/04 15:19
heinse: 調整一下啊 09/04 15:20
zeuswell: 舊聞不如直接併去新聞分類,但最頂要標示是舊聞,以免 09/04 15:20
zeuswell: 第一時間誤導人。再加上自己新聞 09/04 15:20
zeuswell: 心得 09/04 15:20
sciss1: 都說政黑是發洩心情,40字的心情都沒有就不要來啊 09/04 15:21
heinse: 我覺得40字可以有 但發文只有25P真的很不行 09/04 15:22
sciss1: 要發洩心情,重點當然是貼文者的心情,那就要有文,是吧? 09/04 15:22
heinse: 不然就發轉錄文P幣也要設上限 09/04 15:23
ellis5566: 40字還好吧 隨便打一打就超過了 09/04 15:23
zeuswell: 我只有40字保留,跟舊聞開放併新聞但加強第一眼的標示 09/04 15:23
zeuswell: 兩個意見。 09/04 15:23
pujipuji: 要改200字我也贊成啦 09/04 15:24
sciss1: 2-18指控特定族群犯法是為了達到無罪推定的效果。2-9保障 09/04 15:26
sciss1: 不了還沒有證據而應該無罪推定時的狀況。沒效是文字不精確 09/04 15:28
sciss1: ,卻不是2-9能取代的。 09/04 15:29
pujipuji: 我倒覺得2-18雖然少用但可以留著,2-9應該刪掉 09/04 15:29
sciss1: 等公正第三方證據出來可未必等的到,就算出來也可能傷害 09/04 15:29
sciss1: 已經造成。 09/04 15:29
chiguang: 40字心得都寫不出來,這是有多廢?真的有心得的推文隨便 09/04 15:30
chiguang: 都超過40個字,那些只想發最廢的那種文章吧。 09/04 15:30
sciss1: 最近nicho指控兩顆子彈的案件,應該要演練一下2-9了 09/04 15:31
zeuswell: 對了,水桶期間開分身要不要加重? 09/04 15:37
phoenixzero: 支持2-9 09/04 15:46
phoenixzero: 加重啊,哪次不加重 09/04 15:47
Gavatzky: 我反對 應該越罰越重 不是越改越輕 09/04 16:01
lazycat5: 40字合理,轉貼者應表達個人意見與立場 09/04 16:02
vn509942: 贊成提高2-10罰則,重申重視每個版友個資的重要性。 09/04 16:31
Rrrxddd: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9/04 18:29
zeuswell: 對了,2-5k若不是從頭開始轉,會不會造成有人關鍵字找 09/05 10:09
zeuswell: 不到進而犯2-5d 09/05 10:09
phoenixzero: 是的 09/05 10:34
lj7168: 4%可悲 09/0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