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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出租你一塊有一層樓的建築物和地 承租戶在你租借的建築物與用地做了些更動 承租戶除了翻新你原本的建築物外 還在原建築物上應該了商業用途樓層 假設增蓋了10層好了 那試問這樣的情況 在你要收回你的地和建築物的租約時 那些什麼是你的財產? 照正常道理和邏輯來說 應該所有的一切都應該是你財產才對 因為增蓋部分不再租約適用範圍 完全是租戶無償幫出租人的行為 但換個角度看 原本出租人的地和建築物早已是事實 應該也早就在土地管理單位有登記在案才對 也就是說原先建築物以上增建的部分 應該算是違建物 而租約結束 照理原出租人若出租人要求 是有義務還原狀態歸還才對 出租人還要求與堅持擁有產權是不是搞錯什麼 還是說商業用途建築的適用法律相關規定 和一般民眾的相關規定是不一樣的 商業建築的違建標準有特別的規定 龍年以來 台灣真是天天有新奇的事件 天天有神奇的邏輯 龍年好熱鬧 超多神奇的新知識出現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569765.A.4D4.html ※ 編輯: mazinkisa (223.141.13.46 臺灣), 02/22/2024 10:43:25
piliwu: 誰蓋的就是誰的,我有親戚打過官司很難搞42.73.144.12 02/22 10:44
yoyoruru: 有建照 沒點交轉移 你要不要重看一遍101.12.114.78 02/22 10:45
piliwu: 早期合約沒寫清楚很容易發生這種糾紛42.73.144.12 02/22 10:45
EXIONG: 看當時合約內容 如果變動後未登記 仍算地211.21.230.200 02/22 10:45
EXIONG: 主的211.21.230.200 02/22 10:45
RS44: 這齣的結尾何時要公佈42.73.138.103 02/22 10:46
EXIONG: 商業用途本來就不一樣 這是可以去 申請 變211.21.230.200 02/22 10:47
EXIONG: 更的 怎麼變要看你的手段211.21.230.200 02/22 10:47
問題是沒有地主同意 承租者能隨意變更產權登記嗎? 承租者能隨意增減嗎? 承租者能隨意獲得建築執照嗎? 不構成偽造文書、侵占之類的問題 建築物的更動能隨意獲得合法證照? ※ 編輯: mazinkisa (223.141.13.46 臺灣), 02/22/2024 10:51:37
EXIONG: 我如果是地主 加上建物登記為非法 就去重211.21.230.200 02/22 10:54
EXIONG: 新確認建地產權 都是我的211.21.230.200 02/22 10:54
piliwu: 沒有地主同意違約是一回事,上面產權又是42.73.144.12 02/22 11:26
piliwu: 另一回事42.73.144.12 02/22 11:26
piliwu: 通常地主要拿錢出來解決42.73.144.12 02/22 11:26
piliwu: 所以地主要去看講不知道的都有鬼這是當地42.73.144.12 02/22 11:27
piliwu: 主的常識42.73.144.12 02/22 11:27
piliwu: 一般地主會一年看自己的土地3-4次有沒有42.73.144.12 02/22 11:28
piliwu: 被偷蓋42.73.144.12 02/22 11:28
不對 這不合理 蠻多歸還的例子都需要還原到原始狀態 沒道理地主有還要掏錢自己解決的情況 應該有很多不一樣的情況 地主得當心自己的出租地或建築物有沒有被增建這邏輯太奇怪了 查到民法有規定 民法雖然有提需要補償,但還是要視合約內容而定 可當地主不願意補償,也不同意延期,就不得主張要求補償(這就有意思了,不知道有沒有 理解錯誤) https://i.imgur.com/v7avLgn.png
hankwtc: 要看當初建照怎記載的,是否為獨立產權 172.98.151.215 02/22 12:07
※ 編輯: mazinkisa (223.141.13.46 臺灣), 02/22/2024 12:08:31
henryliao: 大日跟NET的合約寫得很清楚 大日跟基隆 1.170.100.206 02/22 12:44
henryliao: 市政府的契約結束 大日跟NET契約中止 1.170.100.206 02/22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