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是: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恭喜恭喜
: 新聞證實七千萬已經籌到
: 但對於柯文哲而言他該怎麼選擇呢??
: 1.這次法官規定要以自己的名義負責這次保釋金,不能說這都別人的意思,我不願出來
沈慶京第一次獲准交保時,當時是說「找不到符合資格的具保人」,所以才會改裁「以自
己名義負擔」
而柯文哲、應曉薇此時會直接被要求用「自己的名義」,相信和沈氏的遭遇一樣
如果讓黃國昌或其他閒雜人等參與,可能會被法院查身家、甚至被指定要參與沒收程序,
所以應不敢作此擔保...
: 2.只要判決成立,保釋金可視為犯罪所得沒收
承前所敘,要考量起訴書已經指出,當前正扣押中的資產:
一、民眾黨政治獻金:六百萬元
二、柯文哲政治獻金:六千三百二十四萬餘元
三、眾望基金會:八百二十七萬餘元
至於是否還有其他要追徵的犯罪所得,目前不得而知
所以需要視審理進度,另行定論...
: 3.忍到羈押最大期限15個月之後就可以都不用繳了
必須注意的是:
這是第一審無法在十五個月內完成審理的情況,且移審第二審後得再繼續羈押十二個月、
第三審二個月
第三審如果有發回,得重新計算;只是按《速審法》不得超過五年
: 4.會被社會認為你很有錢,質疑財產來源
沈氏都已經能提出一點八億元了
縱使財富無法和柯文哲相比,但除非過去從未申報於《廉政專刊》中,否則要這樣推測,
可能不太妥當
: 柯文哲到底該如何選擇呢??
: 不過司法改革黨的張靜律師說他算錯了
: 柯文哲還有半年才到15個月,不是2個月
: 所以柯文哲應該還是會選擇這次交保
如果這時決定不離開看守所,得多想:
第二審過去都駁回抗告,這已經可以證明一定的偏頗,還要認為他們對柯文哲會仁慈(允
許交保),恐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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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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