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昨天的問題,我覺得法扶不是不行,但沒有限制的法扶,
只是政府出錢幫忙壓倒被害者而已...
大家可以去查師鐸獎女老師被殺害的案子,
被害者家屬張老先生指出,法扶一開始出三個律師,
後來又加一個實習律師,一共出四個律師來幫犯人脫罪,
請問這種一直要把被害者壓倒的法扶,合理嗎?
法扶毫無限制、變成替惡人脫罪的手段,
這樣的法扶已經失去其原本的意義,應該要受到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7722627.A.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