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Cain (長髮馬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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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苗博雅 的廢死言論 如何為今17歲殺手辯護
時間Tue Sep 16 19:29:22 2025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死刑的問題就是,如果犯人就是不想活了
: 那他是不是就無敵了?
: 除非直到被抓
: 否則他做事已經不用考慮 罪刑問題了
: 我主張廢死,但是刑罰不是只有無期徒刑
: 而是必須賠償受害者
: 而賠償是設立一個刑事受害者賠償基金
: 受害者從中獲得賠償
: 避免被窮人殺沒錢賠 被富人殺反而賺了
: 所有受刑人必須把當下的財產全交給受害者賠償基金
: 爾後如果有繼承財產也要交給受害者賠償基金
: 除此之外
如果犯人故意擺爛 就是不想賠錢 那有方式可以規範嗎?
: 在坐牢之時 需要做勞役工作 賠付一定%的金額給受害者賠償基金
: 就算假釋或刑滿 也必須賠付一定%的金額給受害者賠償基金
: 反正就是要犯罪者知道
: 犯罪不是 死了就算了!
: 不是 大不了被關!
: 是你的一生 都必須為所做的錯誤贖罪
想要實質廢死 不是不行 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
記得之前就有人提出要把無期徒刑分類 分級
總之至少要有個可以具有嚇阻力的法案
這樣多少才能讓那些罪犯在犯法的時候有點顧慮
才不會無顧忌的 有恃無恐殺人
另外 其實還有個做法可以參考 國外有那種刑期超長的有期徒刑
可以把犯人關99年甚至更長的 那樣也幾乎等於是無期徒刑了
比較不能接受的就是國內似乎即使判了無期徒刑 也經常是關了20年左右
就讓犯人提早出獄(這點如果認知有錯也請指正)
當然 最好還是可以維持死刑的判決 就算沒有執行
至少也可以成為實質的無期徒刑 讓犯人終身生活在恐懼和痛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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