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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如題 : 我法盲啦,但按我的理解 : 現在輝達要設廠,遇到的阻礙 : 最主要就是北市府跟新光的合約有寫不能直接賣土地,至少要蓋完廠房才能賣 : 目的也好理解,北市府賣土地是為了讓都市建設更進步,而不是讓財團炒地皮 : 而如果照北市新光的合約走,新光要把地賣給輝達,要嘛把基地蓋好,要嘛跟北市修改合約 : 這兩個方法,輝達不接受新光幫他蓋,新光覺得如果要中止合約要加錢 : 我是不太懂,既然這樣,北市不用「中止」跟新光的合約,只要「修改」成允許直接移轉地 : 上權(也就是允許新光炒地皮)就好啦,甚至北市府還能要求新光加價購買這個特許的權利 : ,分一杯羹 : 這樣問題是在哪?幹嘛弄得一副無解的樣子? 北士科案的相關爭議姑且不論 (有興趣請參看附圖,反正也只是維基) http://i.imgur.com/VSUlxes.jpg http://i.imgur.com/Scc5Am6.jpg http://i.imgur.com/RERq0Ls.jpg 目前 跟新光解約,再把讓輝達來投標 看來是最合法的途徑 但是 新光開價解約的條件是支付140億解約金 而北市府的開價是40億 這就是喬不攏的地方 而新光有提過一個解法 那就是輝達支付新光140億 然後新光跟北市府無償解約 這似乎也可行 但是! 各位要記得 行政行為是不能雙標的 A公司得標土地 但遲遲不開發, 幾年後 B公司支付A公司錢 A公司就跟地方政府無償解約 讓B公司得以得標這塊土地 這種行為,怎麼看怎麼像圍標啊 對,我知道一定一堆人反駁輝達和新光怎麼可能搞這套 我也同意 而我也說了 行政行為是不能雙標的 幾年後,有公司模仿輝達案 完完全全重演一遍 地方政府還要不要准?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9579984.A.B74.html
Ahhhhaaaa: 所以就需要一個防擺爛條款或者防炒作 223.136.118.45 10/04 20:15
Ahhhhaaaa: 條款直接解約 223.136.118.45 10/04 20:15
etset: 還不是靠阿北(反串 223.136.94.40 10/04 20:16
hong414: 柯文哲搞的爛案子 49.214.8.147 10/04 20:16
unformat: 讓人才不多的政黨執政 這種問題很容易 101.10.237.164 10/04 22:22
unformat: 出現 101.10.237.164 10/04 22:22
twpost: 民眾堂垃圾人幹垃圾事 1.171.138.8 10/04 22:35
face: nv被川普逼回美國,早沒錢蓋了 42.73.135.151 10/05 01:57
face: 現在只是故意刁難大家 42.73.135.151 10/05 01:57
picapoya: 就是柯文哲弄了這個標案才讓後面的人不 114.140.81.162 10/05 09:41
picapoya: 敢做事,不要牽拖給別人 114.140.81.162 10/05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