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52155: 海嘯警報系統只有中央可以授權使用,開關223.139.190.132 10/07 12:15
→ e52155: 在警局,為什麼我知道?因為50週年國家防223.139.190.132 10/07 12:15
→ e52155: r.com/jUhwbDo.jpg223.139.190.132 10/07 12:15
笑死又一個看不懂中文,「竹篙套菜刀」
: 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警報標準作業程序
(一)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二)內政部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 及其發布時
機公告。
三、海嘯警報發布時機、內容及通報: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依氣象局海嘯資訊發布作業要點規定發布
海嘯警報,其發布時機如下:
1、遠地地震海嘯警報:接獲美國太平洋海嘯警報中心(PTWC)發布海嘯警
報,預估三小時內海嘯可能到達臺灣時。
2、近海地震海嘯警報:臺灣近海發生地震規模七以上,震源深度淺於三十
五公里之淺層地震時。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92.92 臺灣), 10/07/2025 12:20:10
→ MirondaS: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要執著在海嘯? 23.244.226.138 10/07 12:18
→ MirondaS: 明明就是土石流紅色警戒 23.244.226.138 10/07 12:18
噓 e52155: 笑死,原來你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喔,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難怪在那邊半桶水響叮噹。之前青鳥在那邊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靠北為什麼沒有用海嘯防空警報提醒,後來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鏟子超人進去第一天下午,中央就說接下來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有問題會用海嘯防空警報提醒大家,現在吵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的就是,那為什麼當初不協助發警報。土石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流紅色警戒警報是一份通報單,他不是廣播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最多就是先打給水情中心說有紅色警戒,223.139.190.132 10/07 12:32
→ e52155: 通知疏散保全戶,懂嗎?223.139.190.132 10/07 12:32
笑死,自己貼的文章被打臉還要跳針喔!
現在是發生地震了嗎?
三、海嘯警報發布時機、內容及通報: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氣象局)依氣象局海嘯資訊發布作業要點規定發布
海嘯警報,其發布時機如下:
1、遠地地震海嘯警報:接獲美國太平洋海嘯警報中心(PTWC)發布海嘯警
報,預估三小時內海嘯可能到達臺灣時。
2、近海地震海嘯警報:臺灣近海發生地震規模七以上,震源深度淺於三十
五公里之淺層地震時。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92.92 臺灣), 10/07/2025 12:34:22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92.92 臺灣), 10/07/2025 12:35:55
→ MirondaS: 所以紅色警戒的強制撤離對花蓮縣府只是 23.244.226.138 10/07 12:35
→ MirondaS: 參考用嗎? 23.244.226.138 10/07 12:36
傅崑萁現在就是要卸責啊!才會瞎扯海嘯警報!
依災害防救法第24條規定,中央發土石流紅色警戒,地方就要強制撤離
不要在扯什麼海嘯不海嘯警報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92.92 臺灣), 10/07/2025 12:38:53
→ MirondaS: 發警報就發警報,扯甚麼海嘯,光復鄉海 23.244.226.138 10/07 12:42
→ MirondaS: 拔263公尺,離海岸五公里遠,發海嘯警報 23.244.226.138 10/07 12:43
→ MirondaS: 在山區會真的有效果? 23.244.226.138 10/07 12:44
噓 e52155: 想清楚,你現在是在攻擊決定用防空海峽警223.139.190.132 10/07 12:55
→ e52155: 報的中央政府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23.139.190.132 10/07 12:55
還在跳針啊!
自己貼的規範就說地震才能發還在胡扯什麼?
1、遠地地震海嘯警報:接獲美國太平洋海嘯警報中心(PTWC)發布海嘯警
報,預估三小時內海嘯可能到達臺灣時。
2、近海地震海嘯警報:臺灣近海發生地震規模七以上,震源深度淺於三十
五公里之淺層地震時。
然後災害防救法第24條回去看一下啦!
第 24 條
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
、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
不要在這邊鬼打牆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192.92 臺灣), 10/07/2025 13:01:08
→ MirondaS: 傅爭論的難道是現在嗎? 23.244.226.138 10/07 12:59
→ MirondaS: 花蓮縣府先說說為什麼沒有強制撤離! 23.244.226.138 10/07 13:01
噓 e52155: 你現在在指責中央政府違法授權使用警報嘍223.139.190.132 10/07 13:36
→ e52155: ?223.139.190.132 10/07 13:36
推 MirondaS: 樓上要不要先搞清楚中央同意這樣做的時 23.244.226.138 10/07 18:16
→ MirondaS: 間序再來灰?一直跳針一直跳過災難防制 23.244.226.138 10/07 18:16
→ MirondaS: 法,就是不肯面對紅色警戒為什麼花蓮沒 23.244.226.138 10/07 18:16
→ MirondaS: 有依法強制撤離,卻依舊謊報撤離完成, 23.244.226.138 10/07 18:16
→ MirondaS: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23.244.226.138 10/07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