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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柯文哲 這三個字換成 賴清德 洋蔥 肉呆 小草 薯條 火龍果會怎說? 小草們就是這麼下幹, 整天說藍綠都是垃圾, 結果自己白色超級髒, 臭 不 可 聞 噁 ※ 引述《LimYoHwan (gosu mage)》之銘言: : 第一類:核心爭議是「貪污收賄」的案件 : 這類案件的重點在於,檢方必須證明收錢的行為與柯文哲的市長職務有直接的「對價關 : 」(也就是拿錢辦事)。 : 1. 京華城案 (一):210 萬政治獻金 : 怎麼回事? : 2020 年,7 個跟威京集團(京華城母公司)有關的人,一人 30 萬,總共捐了 210 萬 : 民眾黨的政治獻金戶頭。 : 檢方怎麼說? : 這筆錢是為了換取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上給予方便,例如在「便當會」上裁示送交 : 議,這就是「拿錢辦事」的證據。 : 柯陣營怎麼說? : 這是合法的政治獻金,捐款人也說是公司指示,不是為了行賄。 : 結論:構成貪污的關鍵是什麼? : 檢方必須拿出更強的直接證據,證明這 210 萬和柯文哲的具體「市長作為」之間有明 : 的交換條件。如果證明不了,就只是政治獻金。但就算不是賄款,也得檢查收錢、申報 : 程序是否完全合法,否則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 : 2. 京華城案 (二):傳聞中的 1,500 萬現金 : 怎麼回事? : 檢方指控,京華城在 2022 年 10 月拿到使用執照後不久,老闆沈慶京就送了 1,500 : 現金給柯文哲,作為「事後答謝」。 : 檢方怎麼說? : 這是一筆感謝性質的賄款,並有「小沈 1500」等相關紀錄作為證據。 : 柯陣營怎麼說? : 完全否認有收這筆錢,並質疑檢方所謂紀錄的真實性與證據力。 : 結論:構成貪污的關鍵是什麼? : 檢方必須先證明「真的有送錢這件事」,而且相關紀錄(如「小沈 1500」)是真實且 : 信的。如果連錢有沒有交付都無法證實,貪污罪就很難成立。這個案子本質上就是「有 : 有收賄」,與政治獻金的程序問題無關。 : 第二類:核心爭議是「程序違法」或「公款私用」的案件 : 這類案件不涉及「拿錢辦事」,而是檢討收錢的方式(例如收大筆現金)、錢有沒有進 : 專戶、以及錢的最終用途。 : 3. 現金案 (一):三筆合計 600 萬 : 怎麼回事? : 2022 年底,有三個人各用現金 200 萬(總共 600 萬)捐款。有的在市長室面交,有 : 先放住家管理室,再由他人轉交。 : 捐款者怎麼說? : 是認同理念,捐給民眾黨的。 : 法律爭議是什麼? : 不是賄賂案。重點在於: : 程序違法:《政治獻金法》規定,超過 10 萬元的捐款不准收現金。 : 公款私用:這筆錢本應屬於黨的,有沒有可能被挪為私用(公益侵占)? : 結論:會不會有罪? : 如果查明確實收了大筆現金,或錢沒進到黨的專戶,就違反了《政治獻金法》。如果進 : 步證明錢被私用,還可能構成侵占罪。但因為沒人主張這筆錢是為了換取特定好處,所 : 與貪污無關。 : 4. 現金案 (二):陳盈助的 300 萬 : 怎麼回事? : 2022 年 10 月,嘉義聞人陳盈助派人拿著一個紙袋,在市長室裝了 300 萬現金給柯文 : (據說當時柯在踩飛輪)。 : 捐款者怎麼說? : 這筆錢是要給柯文哲卸任後成立辦公室用的,因為用基金會報帳麻煩,所以給現金,也 : 慣不拿收據。 : 法律爭議是什麼? : 同樣不是賄賂案。爭議點跟前一案類似: : 程序違法:收受大筆現金,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 : 公款私用:這筆錢的性質是公是私?若是政治用途的資金卻被拿來私用,就有侵占的疑 : 。 : 結論:會不會有罪? : 關鍵在於錢的性質與流向。如果被認定是政治獻金,收現金就可能違法。如果錢被挪作 : 用,就可能構成侵占。同樣,因為沒有「對價關係」的主張,所以與貪污無關。 : 5. 現金案 (三):妙天的 1,000 萬 : 怎麼回事? : 2023 年,妙天禪師給了 1,000 萬現金,柯陣營也承認有收,據說是用皮箱搬運。 : 重要關鍵:柯文哲當時的身分 : 他已經不是台北市長,只是一般平民、民眾黨主席、總統參選人。 : 法律爭議是什麼? : 絕對不會是貪污案。因為他當時已非公務員,沒有可以「貪污」的職權。 : 爭議點完全集中在:收現金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錢有沒有依法存入專戶申報?有 : 有被挪為私用? : 結論:會不會有罪? : 如果收錢、管錢、用錢的程序不符合《政治獻金法》規定,就會受罰。如果錢被私吞, : 可能構成侵占或背信罪。但此案從根本上就與貪污收賄無關。 : 案件名稱 法律性質 關鍵問題 當時 身? : 京華城 210 萬 貪污收賄疑雲 有沒有「拿錢辦事」的直接證據? 公務 : 京華城 1500萬 貪污收賄疑雲 到底有沒有這筆錢?證據可信嗎? 公務 : 現金 600 萬 程序違法 收現金合法嗎?錢有沒有進專戶、被私用 公務 : 現金 300 萬 程序違法 收現金合法嗎?錢有沒有進專戶、被私用 公務 : 妙天 1000 萬 程序違法 收現金合法嗎?錢有沒有進專戶、被私用 平民 : 簡單來說: : 只有京華城兩案可能構成貪污罪,但前提是檢方要證明「一手交錢,一手辦事」。 : 且1500萬找一年多找不到金流。 : 另外三筆大額現金案,重點在於查核收錢的程序與錢的最終用途,與貪污無關。其中妙 : 案因為柯已非公務員,更不可能成立貪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80.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9934359.A.CE1.html
LimYoHwan: 來看秀下限青鳥 36.228.236.223 10/08 22:40
supermanrs: 好了啦 小草 61.230.80.105 10/08 22:40
k33536: 簡單 明瞭 不用PO那麼多東西 180.180.6.187 10/08 22:41
luvryu: 可以再精簡一點 ..“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114.36.95.185 10/08 22:44
jackie0414: 下幹的廢物 42.78.46.224 10/08 22:56
iampig951753: https://i.imgur.com/pYBA0gp.jpeg 122.100.68.199 10/09 02:34
treeeasy: 相同行為換誰都一樣,這有什麼好問的XD 118.169.93.218 10/09 07:17
orion806: 叫法官早點判好嗎? 一直讓檢查官被罵 36.224.114.179 10/09 07:36
treeeasy: 只有青鳥才會覺得換人標準就不一樣,笑 223.140.95.190 10/09 08:54
treeeasy: 死我。XD 223.140.95.190 10/09 08:54
johnli: 不用急啦 等綠的下來不要覺得沒機會 39.12.72.199 10/09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