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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有一說一 內政部跟花蓮縣政府對幹會怎樣 : 我就好奇了 : 花蓮縣政府是依訴願委員會的判決行事恢復陸配的公職身份 : 內政部卻要求不凖花蓮縣政府復該陸配的公職 : AAA : 現在訴願委員會認定違法的是內政部 內政部哪來的底氣要求花蓮縣政府違法行事? : 綠畜怎麼看 花蓮縣如果不鳥內政部會發生啥事? 目前訴願已經有結果 假設兩造對這結果有異議就是進入行政訴訟 不過民進黨自己其實超雙標 https://reurl.cc/8bWZAX 在這個判決書裡面 一樣遇到類似的問題 原告於112年11月2日拿到依親居留證,原告於113年6月7日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完成。大陸 地區人民如在臺灣地區提出申領戶籍、身分證、護照者,應有國籍法之適用。 原告是大陸地區人民看你民進黨說兩國那就兩國啊 我按照國籍法申請台灣身分證 結果內政部打槍 查原告以系爭陳請書向被告申請頒發戶籍許可,經被告以原處分復原告略以:有關臺端陳 請於註銷大陸地區戶籍後,改以國人之無國籍人配偶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申請在臺 定居乙事。依兩岸人民條例第2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兩岸人民係以「戶籍」作為區別標 準,而非適用國籍法。 媽的內政部遇到想要用國籍法申請身分證的陸配就說不行你不適用國籍法 然後遇到陸配參選公職就說該適用國籍法 你要A路線我就擋A路線,你要B路線我就擋B路線 擺明就是要卡你陸配,有夠噁 目前還有一個史雪燕已經在行政訴訟了 希望法官可以還陸配一個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3154932.A.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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