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新聞] 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贏了
時間Sat Nov 15 11:30:50 2025
: 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
: 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
: 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
: 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
: 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
: 談」,便匆匆掛上電話。
: 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
: 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
: 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
: 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
: 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
: 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
: 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
: 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
: 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
: 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
: 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
: 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
: 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
: 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
: 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
: ,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
: 惡鬥。
: 5.附註、心得、想法︰
: 陸配已經取得身分證就是合法台灣公民,得以依照選罷法參選或是投票
: 內政部卻要用行政程序刁難新住民,
: 難怪新住民永遠覺得自己不是真正的台灣人
其實台北市跟桃園市民政局才是對的
信賴保護原則就是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權益
過去政府讓陸配合法任職
卻因為民進黨一句大陸地區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就解職
這就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應該要暫緩然後尋求補救措施
台北市民政局就說中央應該要找方法讓陸配可以成功放棄國籍
桃園市民政局就說欸還是簽切結書
而不是啥補救措施都不給就解職
不過板上綠畜應該是聽不下去
既然如此就讓法院來阻止民進黨吧
現在地方都沒在鳥妳民進黨沒解職陸配,有種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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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r13974682: 回中國拿證明就可以61.222.147.25 11/15 12:09
早就問過了不給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2.8 臺灣), 11/15/2025 12:13:33
推 ziff: 中國不給是中國的問題,憑什麼他們有特權? 42.78.204.247 11/15 12:33
兩岸法律地位就是比較特殊
※ 編輯: Sinreigensou (49.216.162.8 臺灣), 11/15/2025 1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