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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utsadh (呦呦呦是別有居心的人在8)》之銘言: :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1.新聞網址︰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26/3073991.htm : : 2.新聞來源︰ : : Ettoday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修《國籍法》為中配參政解套 國民黨:民進黨若不滿可提修憲 : : 4.完整新聞內容︰ : :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提出修改《國籍法》,要讓未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陸 : : 可以擔任中華民國公職,遭外界質疑引發反彈。國民黨發言人江怡臻今(26日)表示 : : 國籍法》的議題就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走,「如果民進黨不滿 : : 可提修憲或修法!」 : : 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若要參選 : : 或擔任公職,是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廿條規定,該草案排入 : : 五院會議程。 : : 傅崐萁表示,陸配依照憲法,本來就該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但內政部長劉 : : 扭曲憲法欺負小陸配,竟用國籍法來約束憲法,只好「修法」給劉世芳看,也將憲法 : : 須要有的相關配套補強起來。 : : 針對外界反彈,江怡臻今日說明,副總統蕭美琴過去擔任立委時,也曾經在立法院修 : : 國籍法》,並提到不要剝奪陸配的參政權利,「民進黨是否這件事完全想不起來?還 : : 美琴要打臉自己?」 : : 5.附註、心得、想法︰ : : 哈哈國民黨嗆民進黨不爽可以修憲 : : 確實這招高把問題丟給民進黨 : : 民進黨要是修憲 : : 不就可以讓藍白沒理由擋了嗎 : : 反而現在這樣無視法律硬幹是最糟糕的 : 中國人如果要入籍我國,基本上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要放棄中國大陸戶籍,申請台灣居 : ->定居,取得台灣戶籍後,才能依法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申請我國護照。 : 但因為兩岸的特殊性,我們在陸配取得身分證成為我國國民的過程中,不會要求放棄中 : 國籍,因為如果你喪失大陸戶籍,中國護照超過10年效期後,一樣會被我們”單方面” : 定事實上已為我國國民了。 : 延續上面內容,那為何來台多年又有我國身分證、護照的中配,會面臨放棄國籍的問題 : 這主要是因為他們涉及到擔任公職與否的問題。 : 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想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身份,依照陸委會解 : ,我國對該國是否給予國家承認、或僅認定其為政治實體,只要該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 : 該國國籍,當事人即有依法放棄之義務。 : 現在會有這僵局,主要還是因為中配想放棄中國國籍,必須回中國填寫放棄國籍的申請 : 以及勾選、填寫你為何放棄, 更要清楚寫明你是加入、取得那個國家國籍,最後公安 : 批准給予證明。 : 但因為中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你無法勾選、填寫的話,就無法放棄中國國籍。 : 依照對岸國籍法以及憲法,它們完全不承認中華民國,因此你就算取得了我國身分證、 : 照,仍然被對岸認定只是沒有大陸戶籍,但並未喪失中國國籍。 : 至於這些中配的原有中國護照呢? 只要沒有放棄國籍,即使你沒有大陸戶籍,護照仍然 : 以使用,甚至效期到了也可以換新。 : 很多中配有了我們的護照後,其實她原本的中國護照也還可以使用,只要他一直換新。 : 這其實完全就是中國刻意製造的國籍盲區,不然中配取得我們國籍後,他為何沒有批評 : 些中配背叛祖國,竟然拿偽政權的身分證呢? : 這當然很尷尬,但遺憾的是我國國籍法也有相關規定,你要擔任公職就是必須只能單一 : 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至於中國要不要讓中配放棄,那是中配與對岸的事,中華民國政府 : 想管也無法管,只能就我們自己的法律規定辦事。 : 所謂單一國籍只有一個選項:中華民國國籍。 : 但是現在國民黨卻想修國籍法,為他人作嫁,為特定的人開綠燈,真是莫名其妙到極點 ! : 本來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配依法取得我國身分證完全沒問題,但事實上他是否仍 : 有對岸國籍、繼續更新中國護照效期,說真的我們管不到,他不講我們也不知道。 : 但是如果它們想要擔任公職,這就不僅需要考量國籍問題,更是國家忠誠與國家安全問 : 前面它們可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我國身分證,但當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國民後 : 我認為就必須一視同仁的適用國籍法。 : 本來我們可以用這個國籍法的法律來防堵中國利用漏洞與盲區滲透台灣,至少可以擋住 : 些別有用心的人擔任公職進而危害我國,設下基本防火牆。 : 現在好了,有人想要修法讓中配不適用國籍法,根本就是置台灣於險地,自斷手腳,不 : 國家安全。 : 說甚麼我們憲法也把對岸視為大陸地區啦,大陸人也是我國人民啦,我們法律上不承認 : 華人民共和國啦之類的話,但重點是對岸又不承認中華民國,你說這些一點屁用也沒有 : 更是自欺欺人! : 這跟最近有人又重新提出一國二區的議題差不多,都很可笑與幼稚,最後只會被對岸利 : 成為統戰的工具而已。 : 郝龍斌之前在國民黨選舉就說他的立場很簡單,就是對岸要承認中華民國,這樣兩岸才 : 有真正的和平,交流才有對等基礎。可惜,這樣的正藍軍沒有辦法出頭,反而舔共的上 : 了,會有自毀長城的舉動一點也不意外~~
yzvr: 你知道你說的這些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部份114.24.174.140 11/27 09:07
yzvr: 就可以解決了嗎?114.24.174.140 11/27 09:07
yzvr: http://i.imgur.com/czGx8Aw.jpg 114.24.174.140 11/27 09:07
一樣無法。 另外你PO的也不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而是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對岸沒有甚麼放棄大陸護照的公證書,因為放棄護照就等於放棄國籍,你必須去對岸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籍證書",經公安部審批才行,條件如下: 外國人近親屬、定居海外、其他正當理由。 至於志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對岸不承認中華民國,所以來台灣的中配根本放棄不了中國國籍。如果這是民進黨的提案 ,就表示他們搞不清楚。
yzvr: 熱騰騰十月底剛出爐的,你dpp如果這麼不想讓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他們任公職或定居,直接在必要文件那邊修改 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成只認"岸政治實體發的放棄國籍證明"就好,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何必這次只改成"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用或已放棄 (註銷)大陸地區護 照證明之公證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書。"114.24.174.140 11/27 09:10
yzvr: 扯了一堆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標就是兩國 114.24.174.140 11/27 09:13
yzvr: 論入法114.24.174.140 11/27 09:13
頂多一國兩府。如果你要解釋成兩國論也ok,這也很好XD 另外跟大陸人士有關,說真的當然是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然呢? 但修了也沒用啦,對岸不讓中配放棄中國國籍,我們甚麼搞都沒辦法
yzvr: dpp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規範到要用國籍法114.24.174.140 11/27 09:19
yzvr: →dpp修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有關定居需要事114.24.174.140 11/27 09:19
唉~再說一次,你PO的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不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基本的法規不要都搞混
yzvr: 項→dpp繼續吵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規範到要114.24.174.140 11/27 09:19
yzvr: 用國籍法。時序大概是這樣,還能凹或護航的 114.24.174.140 11/27 09:19
yzvr: ,你們就直說你要兩國論入法就好,不要裝了 114.24.174.140 11/27 09:19
我不知道你再說甚麼,有點混亂還搞錯法規,你要不要直接回一篇講清楚? 我的立場很清楚,這是對岸刻意製造的國籍盲區。我也很清楚在原文說了,我國國籍法相 關規定,你要擔任公職就是必須只能單一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至於中國要不要讓中配放 棄,那是中配與對岸的事,中華民國政府不想管也無法管,只能就我們自己的法律規定辦 事。 所謂單一國籍只有一個選項:中華民國國籍。 為了對岸中國人,我們特別修國籍法為他人作嫁,這才莫名其妙,擔任公職涉及到忠誠問 題,一旦修法開綠燈,是敵我不分自欺欺人的作法,將會危害國家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7.215.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4214398.A.B6F.html
flavorBZ: 民進黨他們搞得清楚,故意的 101.8.83.138 11/27 11:35
yzvr: 對岸不給中配放棄國籍證書關台灣屁事,反正d118.166.129.1 11/27 12:45
這不就我講的? 你邏輯好像有點錯亂。
yzvr: pp目標不就是讓中配不能定居或參政嗎?這樣 118.166.129.1 11/27 12:45
yzvr: 不是剛好達成目標?明明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18.166.129.1 11/27 12:45
yzvr: 就能達成的事硬要扯到國籍法,是吃飽太閒還118.166.129.1 11/27 12:45
yzvr: 是故意兩國論入法明眼人都知道118.166.129.1 11/27 12:45
yzvr: 喔,忘了說,上面的管理辦法不是你說的提案118.166.129.1 11/27 13:22
yzvr: 而已,而是今年10月已經施行了118.166.129.1 11/27 13:22
lordray1: 中國不想讓中國人擔任台灣的公職,關台101.8.225.126 11/27 13:37
lordray1: 灣屁事101.8.225.126 11/27 13:37
yzvr: 2024年行政院認定鄧萬華身分是"喪失大陸地區 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人民身分",不符合國籍法中規定的"放棄外國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國籍",所以解除職務! 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2025年10月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修正施行,要求定居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還需提供「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 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的公證書。 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2025年行政院繼續堅持"喪失大陸地區人民身分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不等於"放棄外國國籍"。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如果你覺得「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的公證書要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拿到根本不可能,那行政院還堅持放棄國籍是118.166.129.1 11/27 13:49
是"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之公證書" 但因為對岸不承認中華民國,不會讓你放棄中國國籍,刻意製造國籍盲區,所以目前沒 有任何實例有人取得這個公證書。 但陸委會很早就說了,可以用具結書代替,格式檔案如下: https://reurl.cc/4boVOR 這已經算是權宜方式,讓中配還是能取得身分證與護照。 但我要提醒,就算中配具結同意於領取定居證時,向移民署繳附大陸地區護照正本,但 中國國籍還是在啦,因為必須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退籍證書"經公安部審批,才能真正放棄 了中國國籍。 至於護照給我們移民署有用嗎? 沒用的啦,它們回去申請換發時只要說"舊護照"遺失, 新護照一樣輕鬆到手~
yzvr: 不是在發癲;如果你覺得公證書其實還是拿得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到也不等於放棄prc國籍,那直接改成要取得pr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c官方放棄國籍證明書啊,都已經改過一次了,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再改一次不會是不是,結果行政院還是繼續在118.166.129.1 11/27 13:49
yzvr: 那邊一直扯國籍法,是北七膩。118.166.129.1 11/27 13:49
取得身分與否,用兩岸關係條例去跑 擔任國家公職部分,用國籍法規範 這樣還搞不清楚???? ※ 編輯: cutsadh (175.182.37.187 臺灣), 11/28/2025 01:32:59
yzvr: 首先,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DPP就可以制定要求 114.24.174.140 11/28 14:29
yzvr: 必須提供PRC放棄國籍證明,對岸給不給不關我114.24.174.140 11/28 14:29
yzvr: 們屁事!就像你在國籍法要求的一樣,只是我114.24.174.140 11/28 14:29
yzvr: 可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先要求了,不用在114.24.174.140 11/28 14:29
yzvr: 那邊扯國籍法!114.24.174.140 11/28 14:29
唉,中文唸好真的很重要。 講第二次:擔任國家公職部分,用國籍法規範。 還是弄不懂,建議重唸國中國文。
yzvr: 第二,你說取得身分與否用兩岸關係條例去跑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而擔任國家公職部分用國籍法規範;你知道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為何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嗎?你知道為何處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理兩岸事務是陸委會而不是外交部嗎?老話一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句, 如果ROC要正式宣布跟PRC是國與國,那就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廢掉陸委會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接回歸外114.24.174.140 11/28 14:36
yzvr: 交部,用國籍法當一般外國人處理114.24.174.140 11/28 14:36
奇怪,還是搞不清楚?? 你如果要”擔任臺灣軍公教職人員”,就是只能有中華民國國籍,適用國際法規範,這是 一體適用的,我上面已經說很清楚了。 第三次了 ※ 編輯: cutsadh (112.105.153.126 臺灣), 12/02/2025 19: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