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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13102 2.來源︰ 自由 3.完整轉錄標題 翁曉玲批廢死再爆驚句: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完全拘束立院 ※ 請再確認文章分類標題 ※ ※「舊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或社論標題且從頭張貼,不得任意刪減。※ ※ 轉錄來源為FB/推特,則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4.完整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7日)強調,該判決已達成實 質廢死目的,明顯有高度爭議、且將影響司法事務運作,而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完全拘束立 法院,若立委提出並通過與大法官意見不同的法律,盼行政機關必須要依法行政。 立法院會今繼續進行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報告質詢。翁曉玲質詢時表示,這次大法官做 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裁判,雖說沒有宣告死刑違憲,但設下很多條件、重重關卡的門檻, 已達成實質廢死的目的,在社會和法學界都引起很多討論。因死刑是剝奪人民生命權最重 要的問題,要採最高的程度保障,故要求各級法院都要一致決,卓榮泰是否認同上述看法 ? 對此,卓榮泰答詢說,大法官宣判合憲並設定一些條件,而這些條件可以在未來修法過程 中讓其符合,但他不覺得這就等同於實質廢死,我國還是有執行死刑,在有其必要及空間 時仍要執行。 翁曉玲說,這次憲法法院裁判,有7位大法官完全贊同釋憲理由,但有5位大法官分別提出 不同意見,其中有1位大法官是完全反對、亦即支持廢死,這代表什麼意義?卓榮泰回應 ,這代表討論過程有相當的意見分歧,而且各有意見。 翁曉玲表達認同說,卓的觀察是對的,這代表這份判決內容有高度爭議,且有滿多大法官 表達反對,坦白說也很難服眾,行政院和法務部若要針對大法官的裁判意旨進行修法,是 否有所準備?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現在已依據宣判意旨,就刑法的部分進行研修。 翁曉玲追問,行政單位提案修法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而立委同樣也會提出相關修法案,若 立委最後通過一個與大法官意見不盡相同的法律,行政單位是否適用新法、依法行政? 卓榮泰認為,大法官的幾個條件都明列在解釋文裡,若能達到前述條件,當然可以做一些 修法討論,但終究還是要在社會共同標準底下。 翁曉玲則強調,立法院擁有立法權,守護憲法、維持合憲秩序並非只是大法官的責任,立 法者也有相同責任,必須要在符合憲法意旨、憲政秩序和國情文化、實務問題等進行合理 修法,特別是這次大法官裁判,未來會對基層的司法人員造成更沉重、更多的工作量,所 以一定會要綜合評估各方面的狀況進行修法。 「大法官的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翁曉玲直言,更何況該憲法裁判明顯有高度 爭議,恐怕未來也會影響司法事務運作,而她做為立委,一定會很更切實際、尊重民意地 進行相關修法,也希望修出來的法,行政機關必須要依法行政。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藍白都不想遵守大法官的解釋 甚至還立法把大法官會議關閉 然後現在回頭說行政院要依法執行 到底是誰沒有依法行政的? 到底是誰把大法官會議閹割掉的? 所以我們的翁大上人 只有立法院最大嗎?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40.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249770.A.B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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