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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解釋一下我的認知 立委就像承攬商的老闆 他承攬了中華民國立委的工作 原本合約裡面就有助理費(就跟有冷氣工 、木工等等工種)一樣 這些工人是可以報帳的包含加班費 至於報帳後的錢統一都到承攬商老闆戶口(立委) 現在看起來判的罪就像 合約裏面冷氣工工種每個月報支只能7萬 你卻申報8萬(但其實這是含加班費) 其實這個只要報支系統設定好 卡合約報支上限就不會出現這問題 至於冷氣工有沒有真的有這個人 就只能看刷卡紀錄(出勤證明)等等做為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02.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5863915.A.3C9.html
tsubasa0723: 怎麼樣怎麼樣 法官不是綠的崩潰了喔 101.10.6.225 12/16 13:46
s81048112: 報8萬 但只給7萬 1萬要捐出來 27.51.18.47 12/16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