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ger508: 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42.75.201.253 12/16 14:50
這個嘛,之前陳定南規定超過三十塊錢就算賄選,
反之也算是貪污標準。
所以電鍋 32 塊,沒有公務程序報廢消滅之前都算是公物。
我知道你們共匪是不是貪污自由心證啦,但是台灣是法治國家。
※ 引述《vava5566 (開心)》之銘言:
: 五萬以下免罰或減輕這太扯了啦
: 我覺得改成500元就比較適切了
: 你們看公衛文四百多元被說貪污 這不是很扯嗎?
: 32元的電鍋也要起訴 媽的吃飽太閒喔
: 所以我建議國民黨要把五萬改成500,大家接受度就高了,你們也就受愛戴了
: 五萬觀感很差 誰不知道你們想要 5萬+5萬...+5萬這樣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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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郎~講話大聲~~萬事攏佔贏~~~~冇錢郎踮在世間~講話冇郎聽~
歹命郎~著愛打拼~不好乎人驚~啊~~~啊~啊~啊~啊~
世間ㄟ~~~~
世間ㄟ歹命郎為錢賭性命~~為~錢~賭~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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