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83168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罷免陳冠廷偽造連署 國民黨嘉縣黨部書記長等10人判刑 4.完整新聞內容︰ 民進黨嘉義縣立委陳冠廷今年初被連署提議罷免,因一階未補件失效 ,民眾告發遭冒名不實連署,嘉義地檢署調查國民黨嘉義縣黨部書記 長楊富程等10名黨職人員、志工涉案,8月偵結起訴。10名被告坦承 受國民黨中央指示抄名冊發起連署提議,嘉義地方法院今上午宣判, 分別處以1年至1年10月不等刑期,緩刑3至5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其中重要幹部判決結果,楊富程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判決確定2 年內向公庫支付60萬元,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副主委國恕強判刑1 年4月,緩刑4年,支付40萬元;總幹事李俊昌判刑1年2月,緩刑4年 ,支付30萬元,100小時義務勞務;總幹事賴珠煌判刑1年8月,緩刑5 年,支付50萬元;立委王育敏嘉縣服務處主任何博倫判刑1年,緩刑4 年,支付20萬元,80小時義務勞務。 法官判決指出,楊富程今年元月接獲國民黨黨中央指示,需在2月18 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前,將符合罷免陳冠廷提議 門檻的提議人名冊送交至中選會,透過賴珠煌找不知情的徐姓民眾擔 任領銜人,擅自刻印徐男私章數枚,再以國民黨嘉義縣黨部公務電腦 下載設籍嘉義縣第二選舉區內黨員名冊,將名冊、徐男私章交給國恕 強、李俊昌、賴珠煌、何博倫等人,李俊昌等再找親友、配偶未經提 議人同意,抄名冊偽造2639個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再交回給楊富程, 再到中選會遞交資料。 法官審酌,10名被告均坦承犯行,與證人證述及相關證據相符,犯個 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行使偽造私文 書罪,應從較重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斷。 法官考量楊富程為主要策劃與支配者,責任最重、其餘被告參與程度 不同、均沒有向遭冒用個資黨員表示歉意等,量處刑度。 5.附註、心得、想法︰ 這應該是國民黨造假連署第一個判出來的, 10個被告都認罪, 10個都獲判有罪, 最重的1年10個月,緩刑5年,要支付公庫60萬元。 最輕的也有1年,緩刑4年。 支八草大概會說,緩刑而已,又不是什麼重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130626.A.5B4.html
daleptt: 5年以下都不算啥106.107.240.159 12/19 15:51
lwdlovecwl: 可惜,藍白要立法免罪沒趕上 101.8.250.220 12/19 15:52
s81048112: 3R:讓我休息一下 27.51.81.239 12/19 15:52
jacid: 蔣萬安,這個無腦花瓶 還在硬挺偽造文書~125.227.152.195 12/19 15:53
Hohenzollern: 黃揚明說偽造文書罪關五年沒關係! 61.229.77.207 12/19 15:53
huliaso: 真的是不造假就渾身發癢的國民黨221.154.206.204 12/19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