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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is.gd/mBwrme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新聞來源︰ Ettoday 3.完整新聞標題: 史上首例!5大法官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3大法官又打臉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19日下午做出114年憲判字1號判決,針對今年初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判決違憲,即日起失效。也就是大法官宣告違憲的門檻9人相關規定失效。但對於僅由5名大法官做出的憲法判決,又有3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稱這次的憲法判決根本就是「當然無效」。 立法院去年聯手修正《憲訴法》,於第4條第3項規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也就是大法官若要做成違憲判決,人數不得低於9人。 這樣的規定也造成大法官會議停擺,因藍白立委聯手封殺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大法官至今僅有8人,無法達到評議違憲的門檻。但僅有8人的大法官仍決定做出反擊,於19日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判決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即日起失效。 本號憲法判決合議庭中,僅有5名大法官認同,包含代理院長謝銘洋,以及尤伯祥、陳忠五、蔡彩貞、呂太郎,其中呂太郎為本號判決的主筆。本號判決認為立法院今年初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但弔詭的是,8人大法官中還有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提出不同意見書,稱「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五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當然無效」。3名大法官不認同這5名大法官做出的憲法判決。 3名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強調,憲法賦權對象為「司法院大法官15人」之整體,其性質應屬合議體;憲法從未賦權於個別或部分大法官。不符合組成法定前提要件,即不存在法律意義上之審判組織。於現有大法官僅8人之情形下,憲法法庭無從合法成立,個案審判權即不可能產生。 不足法定人數之大法官所作成之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之判決。 本次遭宣告違憲的修正案為總統今年1月23日公布,1月25日正式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曾於5月12日召開說明會,釐清受理與否的要件,並於2日後裁定受理。但因為不足該修正案規定的法定人數9名大法官,所以大法官會議一直停擺,無法做出違憲的判決。故此,也未針對本次修正案召開公開的言詞辯論或說明會,所以114年憲判字1號判決可謂「突襲」裁判。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5.附註、心得、想法︰ 這樣的規定也造成大法官會議停擺,因藍白立委聯手封殺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人選,導致大法官至今僅有8人,無法達到評議違憲的門檻 這句話我就看不懂了 畢竟當初提名的大法官也有綠營否決的阿 這樣直接說藍白封殺賴神提名的是不是怪怪的阿 還是誰來幫我複習一下上次的大法官提名? ※ 40字心得、備註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39.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140879.A.4C7.html
h5t6566556: 正義等了許久 終於等到 讚! 111.83.236.221 12/19 18:42
peter080808: 5>3 42.70.11.12 12/19 18:42
Winston13840: 綠畜開創新玩法 123.194.160.37 12/19 18:42
cccict: 肯定說、否定說、判決自始不成立,考題+1 101.10.3.142 12/19 18:43
Lizus: 藍白就想把立法院搞成國家第一機構 根本 27.53.231.22 12/19 18:44
Lizus: 不管啥分權分立 27.53.231.22 12/19 18:44
ocean011: 笑死 急了 114.140.89.143 12/19 18:44
chowyc: 是3>5,還是這三位地位比較高,是打臉啥? 114.40.151.76 12/19 18:45
gogen: 我覺得其實廢了也好,行政院就無敵了 49.217.241.181 12/19 18:46
gogen: 憲法法庭癱了就癱了,直接的不副署比釋憲爽 49.217.241.181 12/19 18:46
gogen: 多 49.217.241.181 12/19 18:46
rony98: 多提一點劉靜怡那種人就夠了啊 賴提的人連 36.238.13.29 12/19 18:46
apple94: 3個認無效,被5個打臉,怎不這樣寫? 114.136.129.53 12/19 18:46
rony98: 綠委都沒有完全買單耶 36.238.13.29 12/19 18:46
apple94: 全部逼投票通過不就又要扯黨意?就有立委 114.136.129.53 12/19 18:49
apple94: 不想投劉不行? 114.136.129.53 12/19 18:49
gogen: 我覺得大法官在救藍白,不然行政院長本來是 49.217.241.181 12/19 18:49
gogen: 拿到無敵星星 49.217.241.181 12/19 18:49
Aidrux: 首三小?不同意見書多的跟狗一樣 111.80.166.254 12/19 18:50
silentmobius: 大法官內戰 憲法法庭公信力沒了 偉 39.15.48.64 12/19 18:51
silentmobius: 哉党 這玩法真的很敢 39.15.48.64 12/19 18:51
sismiku: 大法官60%支持違憲 哈哈 60%118.231.160.250 12/19 18:52
sismiku: 真的救了藍白 ==怎麼不繼續擺著118.231.160.250 12/19 18:52
hhealthy: 憲法訴訟法規定就是要有9位以上大法官才 42.76.253.33 12/19 18:53
hhealthy: 能做出違憲判決,現在只要5位就可以作了 42.76.253.33 12/19 18:53
Yoimiya: 狂ㄚ 賴皇登基最後一哩路 27.247.121.222 12/19 18:53
Sinreigensou: 沒公信力+1 101.10.169.168 12/19 18:54
prestonia: 3個想要繼續躺平223.137.151.183 12/19 18:55
somobo2002: 藍白:台灣目前只需要立法院最高組織 42.73.34.219 12/19 19:07
somobo2002: 總統一職不需要 我們心中只有習大大 42.73.34.219 12/19 19:07
hhealthy: 那你總統就不要在114.1.23公布實施新憲 42.76.253.33 12/19 19:09
hhealthy: 法訴訟法啊 42.76.253.33 12/19 19:09
eggsuper123: 違法法庭之違法判決 自始當然無效 36.229.71.39 12/19 19:20
eggsuper123: 無效判決 傻鳥自嗨 36.229.71.39 12/19 19:20
BLUEPLUTO88: 沒參加評議 能提不同意見書歐 哈 36.233.107.83 12/19 19:25
yo841204: 說不同意意見書多成狗的是閱讀障礙是不 42.79.218.238 12/19 19:36
yo841204: 是 講的是首例違背程序正義做出的憲判 42.79.218.238 12/19 19:37
yo841204: 政黑果然都一堆底層 42.79.218.238 12/19 19:37
psp80715: 5>3阿,現在藍白又不喊少數服從多數了 49.216.163.17 12/19 19:45
psp80715: ,好雙標喔 49.216.163.17 12/19 19:45
saimeitetsu: 陰森標題 114.136.146.24 12/19 19:58
Anvec: 5>3 但新版憲訴法規定是10人出席 1.162.161.233 12/19 23:21
Anvec: 舊版憲訴法是規定 5.3 人出席 1.162.161.233 12/19 23:21
Anvec: 不然是無效判決 1.162.161.233 12/19 23:22
jimlexus: 賴清德的狗 1.169.189.232 12/19 23:54
DrizztMon: 至少現在我們知道誰是綠犬了 114.137.29.188 12/20 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