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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很簡單,國家卻要浪費一年時間空轉 如果藍白立委,覺得憲訴法有必要作修法 認為 原條文中的 第三十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 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不合理 想要修改人數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施行日期 訂在修法後一年 這一年的時間,國家要做的事是 一. 選出其他大法官 二. 其他大法官,在合乎憲訴法的規定下 這一年內做出新修的憲訴法是否合憲 但藍白立委(尤其是 翁、吳、黄三人) 因為擔心被大法官宣告(包括 憲訴法、財劃法等修法…) 硬是把憲訴法中,修成 第 95 條 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導致 憲法法庭在公布日就關門… 憲法法庭空轉一年 如果大法官要「迴避」就無法開庭 要開庭就只能「短暫的」讓憲訴法失敗,開庭來審理新憲訴法 明明只要晚一年施行就能做好的事情,卻要用作弊手段來攤瘓憲法法庭 明明是藍白立委作弊,卻怪大法官自救 自己違憲在先要做憲法太上皇,卻罵大法官違法違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0.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193144.A.97A.html
bairn: 那党怎會有投反對票? 42.72.255.116 12/20 09:13
hoberg: 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立院是多數決,民主 116.241.202.43 12/20 09:13
hoberg: 制度不是對你不利就可以不遵守 116.241.202.43 12/20 09:13
憲法怎麼會是 立法院只過半就能改變
xulzj524: 她認為,時至今日,本案事實上行使職權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的大法官5人,雖不足憲訴法第30條第1項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規定要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求大法官現有總額2/3絕對多數的判決評議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人數,但已超過大法官現有總額1/2,符合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民主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原則下相對多數要求。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220.133.154.96 12/20 09:15
xulzj524: 你先解釋解釋這位大法官這樣說在法理上 220.133.154.96 12/20 09:15
TommyHil: 學阿扁跟蔡英文提在野接受的人選就好 101.10.5.235 12/20 09:15
xulzj524: 合不合理正不正常 220.133.154.96 12/20 09:15
※ 編輯: rwhung (1.174.20.25 臺灣), 12/20/2025 09:22:10
Anvec: 以後大法官一個人就可以開會跟做判決 1.162.130.244 12/20 09:26
DSNT: 誰跟你憲法有被立法改變 59.124.93.202 12/20 09:26
Anvec: 浪費國家時間的是賴清德 1.162.130.244 12/20 09:26
amanda815625: 日期上確實有這樣的用意 36.232.170.86 12/20 09:26
Anvec: 大法官是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不想浪費時間 1.162.130.244 12/20 09:28
Anvec: 就是趕快就大法官人選重新提名並協商 1.162.130.244 12/20 09:28
ocean011: 急了 才會亂搞114.140.121.107 12/20 09:30
picapoya: 二樓那種都不知道是不是對岸過來的,立 27.53.106.180 12/20 09:31
picapoya: 法院多數也不能改變憲法精神,民主不是 27.53.106.180 12/20 09:31
picapoya: 你愛立什麼法就立什麼法的 27.53.106.180 12/20 09:31
z2wen: 藍白這樣搞四年後會有民意制裁,但不會是 114.43.38.28 12/20 09:31
z2wen: 大法官毀憲亂政的理由 114.43.38.28 12/20 09:31
z2wen: 多數愛怎樣高,民進黨八年是可以領教的 114.43.38.28 12/20 09:32
DOOT: 那也沒必要連舊的都違反… 125.230.251.44 12/20 09:34
GABA: 現在的綠法法庭最大的問題 解釋同時創造法223.137.157.166 12/20 09:35
GABA: 律 某些成員自認可以指揮其他成員 不接受指223.137.157.166 12/20 09:35
GABA: 揮就排擠 完全在硬拗223.137.157.166 12/20 09:35
z2wen: 今天大法官開了一個很惡劣與嚴重的惡例, 114.43.38.28 12/20 09:36
z2wen: 是公然崩壞法秩序,自創標準,無限擴權, 114.43.38.28 12/20 09:36
z2wen: 變成憲政異形 114.43.38.28 12/20 09:36
惡例是什麼 明明就是那個公佈日就生效,根本不給緩衝期的立法好嗎! 普通法律 還會給 緩衝期 憲訴法這種解釋憲法的規則,反而能立刻生效喔 ※ 編輯: rwhung (1.174.20.25 臺灣), 12/20/2025 09:38:16 ※ 編輯: rwhung (1.174.20.25 臺灣), 12/20/2025 09:40:25
ukfuture: 3位大法官明明不是迴避還可以硬塞喔 101.10.6.27 12/20 09:42
Anvec: 人不能因為自己意識形態 就胡說八道 1.162.130.244 12/20 09:52
tshu: 立院過半惡搞,藍白:好棒棒 59.126.229.192 12/20 09:57
tshu: 大法官過半自救,藍白:違憲 59.126.229.192 12/20 09:57
jefg4: 先搞清楚位階好嗎?釋憲是憲法賦予大法官的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權利,當憲訴法有缺陷造成大法官無法履行職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務時,憲訴法本身就是違憲,大法官當然有權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跳過憲訴法宣告他違憲。憲法>憲訴法,憲訴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法不是用來限制大法官行使職權,而是輔助大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法官,當憲訴法妨礙大法官行使職權那就是違 49.216.86.5 12/20 09:58
jefg4: 憲,那三個不開會的還是自己辭一辭吧! 49.216.86.5 12/20 09:58
Sciarra: 笑死 有人覺得立委過半就可修改憲法歐?223.137.176.243 12/20 10:27
Sciarra: 要不要回去唸書223.137.176.243 12/20 10:27
pojohn: 造成憲法法庭不能開庭原因是賴清德不願提 203.73.99.173 12/20 10:33
pojohn: 名大法官 203.73.99.173 12/20 10:33
smallxxoo: 推 36.231.144.243 12/20 12:28
Colitas: 不是重點,根據新裁決,不管修法前後憲 114.26.153.209 12/20 14:03
Colitas: 訴法都違憲。 114.26.153.209 12/20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