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YA6655 (YAYA)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這個道理,清楚明瞭!
時間Sun Dec 21 12:40:37 2025
這種私自毀憲或凌駕憲法的大法官
在美國早就被聯邦政府抓去關了
這往重了點說,叫做叛亂,往輕了點說,叫政變。
今天憲法要是可以讓你隨便開會隨便解釋,明天你自己當總統人家就是傻子了。
話都你隨便講,此風不可長,要嚴格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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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upasizeit: 刑法一百條沒了啦203.204.195.174 12/21 12:44
噓 nokata: 憲法法庭都不能解釋憲法,那請問你是什麼 49.216.19.248 12/21 14:33
→ nokata: 學歷! 49.216.19.248 12/21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