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lusCasanova: 憲法70條所規範的究竟是預算案還是 111.71.212.165 12/23 05:20
→ PlusCasanova: 法律案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11.71.212.165 12/23 05:20
後面有回你
依據憲法精神
以及參考法國憲法
立法院不能片面增加支出
不論用什麼方式
否則違反憲法要求的責任政治
除非是先獲得行政院同意且指明財源
但那就不是片面
推 cttw19: 也是怕被大法官打臉 所以才在憲法法庭被 42.77.87.159 12/23 05:32
→ cttw19: 癱瘓後更加肆無忌憚的推出 42.77.87.159 12/23 05:32
不排除這種可能
→ amanda815625: 回一樓,這篇是比較憲法;根據《法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第 40 條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國會議員提出的法案或修正案,若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會導致「公共收入減少」或「公共開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支增加(或創設)」,皆屬無效且不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被受理。」 36.233.208.111 12/23 06:00
→ amanda815625: 我國憲法體制模仿法國,從這邊來看 36.233.208.111 12/23 06:01
→ amanda815625: ,無論法律案、預算案、決議案,只 36.233.208.111 12/23 06:01
→ amanda815625: 要是實質上導致增加支出就全部無效 36.233.208.111 12/23 06:01
→ k798976869: 台灣就不是內閣制 是大總統制 123.110.50.249 12/23 06:04
一般認為跟法國比較接近
是『半總統制』
或『比較接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
→ k798976869: 被李登輝時國大修憲亂改的面目全非 123.110.50.249 12/23 06:04
→ k798976869: 雙首長制內閣制行政院長任命一定是要 123.110.50.249 12/23 06:07
→ k798976869: 經過內閣信任投票的 123.110.50.249 12/23 06:07
這個不太對
法國總理沒有信任投票
但法國確實有倒閣機制
跟台灣一樣也是門檻是一半
應該說台灣就是抄法國的
→ k798976869: 這樣倒閣 解散國會才有意義 換的行政 123.110.50.249 12/23 06:07
→ k798976869: 院長要立院過半 123.110.50.249 12/23 06:08
法國總統有主動解散國會權
不像台灣只能等倒閣後再解散國會
可以說法國制度比較完整
→ k798976869: 李登輝只是自己不爽郝不聽話就叫國大 123.110.50.249 12/23 06:08
→ k798976869: 亂修憲改成不用立院同意 但是配套都沒 123.110.50.249 12/23 06:08
→ k798976869: 改 偷偷獨裁 123.110.50.249 12/23 06:08
李登輝前總統推動總統直選
國際尊稱為『民主先生』
無論如何稱不上獨裁
→ geordie: 變成大法官要身兼一部分國大的職權:監 114.40.128.43 12/23 06:09
→ geordie: 督立院 114.40.128.43 12/23 06:09
有趣的觀點
但一般來說
司法院大法官的核心職權
就是
『有統一解釋憲法、法律、命令之權』
其他四權都包括在監督範圍內
不是只有監督立法院
噓 PlusCasanova: 按照5F邏輯,憲法70條應該要改成: 111.71.212.165 12/23 06:17
→ PlusCasanova: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及法律 111.71.212.165 12/23 06:17
→ PlusCasanova: 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因為像 111.71.212.165 12/23 06:17
→ PlusCasanova: 組織法增加員額以及作用法增加行政 111.71.212.165 12/23 06:17
→ PlusCasanova: 程序費用就是會增加預算。只要實質 111.71.212.165 12/23 06:17
→ PlusCasanova: 上導致支出就是無效,對吧? 111.71.212.165 12/23 06:17
你的敘述可以再精確的拆解分析
大法官在釋字第 391 號中強調
「預算同一性」與「責任政治」。
如果立法院透過立法手段,
「強迫」行政院必須花一大筆錢,
這等同於實質上介入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
法律上
《財政紀律法》第 5 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
應先指明資金來源,
並在審議時徵詢行政院的意見。
《預算法》第 91 條:
同樣規定增加支出的法律案應先指明資金來源,
並徵詢行政院意見。
總結:
依法律來看
你敘述的情況
必須符合法律的構成要件
也就是先徵詢行政院意見
先指明資金來源
在行政院同意的前提下實施
才是合憲合法的
不然就違背責任政治的憲政法理
推 onekoni: 不滿意在修憲之前也只能按憲法權責來 49.218.138.60 12/23 06:17
→ onekoni: 不是不滿意就自己想幹嘛就幹嘛 49.218.138.60 12/23 06:17
我同意你
這句話說得很對
所以立法院就算不滿意憲法下
立法院不能主動增加支出
立法院也必須按憲政規則來
不能自己想幹嘛就幹嘛
更不能擅自在行政院反對且未指明財源下
通過大幅增加支出的法律案
那就是立法院有違憲疑慮
要送大法官釋憲
推 PlusCasanova: 通篇說的很對,我也認同立法院是守 111.71.212.165 12/23 06:21
→ PlusCasanova: 門人,但是憲法70條規範的就是預算 111.71.212.165 12/23 06:21
→ PlusCasanova: 案,怎麼會一直偷渡到法律案呢? 111.71.212.165 12/23 06:21
大法官在釋字第 391 號中
強調了「預算同一性」與「責任政治」
如果立法院透過立法手段
「強迫」行政院必須花一大筆錢
這等同於實質上介入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
舉例來說:
如果立法院通過『法律案』
要求政府每人發 10 萬元現金,
而行政院表示國庫沒錢。
這時就會產生憲政危機:
行政院若不執行是「違法」,
若執行則「財政破產」。
綜上所述,
這樣的立法院增加支出的法律案
就是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案
必須送司法審查
推 Orisinal: 同意樓上 憲法只有說立法院在預算案不 38.21.187.224 12/23 06:32
→ Orisinal: 能增加支出 並沒有說不能通過法律 還有 38.21.187.224 12/23 06:32
→ Orisinal: 我國就不是雙首長制 你不能拿法國有的 38.21.187.224 12/23 06:32
→ Orisinal: 憲法明文說我們也該如此 38.21.187.224 12/23 06:32
→ Orisinal: 不然我也可以說憲法是有意不規定 讓立 38.21.187.224 12/23 06:34
→ Orisinal: 法院可用法律案調整預算 38.21.187.224 12/23 06:34
大法官在釋字第 391 號中
強調了「預算同一性」與「責任政治」
如果立法院透過立法手段
「強迫」行政院必須花一大筆錢
這等同於實質上介入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
另外我國一般確實被歸類在
接近法國的半總統制
或者說比較偏向總統的雙首長制
你要知道
直到現在
憲法還是明文規定
『行政院長是我國最高行政首長』
總統是國家元首,主管國家安全
倒閣和不信任案也是法國有、美國沒有的制度設計
從這些就看出我國憲法確實存在
雙首長制的痕跡
只是法國總統有
『主動解散國會權』
這點確實優於台灣
推 k798976869: 以前設計是雙首長制 被李登輝亂改的 49.215.56.94 12/23 06:37
→ k798976869: 堅委也亂改 49.215.56.94 12/23 06:37
推 silentence: 他可以遊說行政院提案 不是瞎逼逼的愛 49.216.161.203 12/23 06:39
→ silentence: 提高就提高叫行政體系吃屎自己找錢 49.216.161.203 12/23 06:39
正確
推 faryoo: 如果法律案可以那立法院就實質可以編預算 36.239.243.129 12/23 07:09
→ faryoo: 了 那憲法這條根本就廢了一樣^&^ 36.239.243.129 12/23 07:09
確實
應該探求文字之真意
噓 PlusCasanova: 嗯你說得對 111.71.212.165 12/23 07:39
噓 PlusCasanova: 永遠就是在憲法70條的預算案偷渡成 111.71.212.165 12/23 07:42
→ PlusCasanova: 法律案 有事嗎? 111.71.212.165 12/23 07:42
我有回你
大法官釋憲的釋字第391號
請你先看清楚並理解其精神
https://reurl.cc/nlx1R6
大法官在釋字第 391 號中
強調了「預算同一性」與「責任政治」
如果立法院透過立法手段
「強迫」行政院必須花一大筆錢
這等同於實質上介入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
※ 編輯: amanda815625 (36.232.184.137 臺灣), 12/23/2025 07:48:31
→ tshu: 昌仔還在那邊拿米國小案來說憲法法庭,了然 59.126.229.192 12/23 07:51
推 sauerkuraet: 391解釋文 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 111.240.73.17 12/23 07:57
→ sauerkuraet: 出之提議,實質上亦無不同,既涉及施 111.240.73.17 12/23 07:57
→ sauerkuraet: 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 111.240.73.17 12/23 07:57
→ sauerkuraet: 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 111.240.73.17 12/23 07:57
→ sauerkuraet: 尚非憲法之所許。 111.240.73.17 12/23 07:57
噓 PlusCasanova: 所以財政收支劃分法到底是法律案還 111.71.212.165 12/23 08:16
→ PlusCasanova: 是預算案? 111.71.212.165 12/23 08:16
噓 Aoener: 哪一項法律沒扯到錢 49.218.144.202 12/23 08:16
噓 PlusCasanova: 院版的財劃法1兆2000億比在野黨團 111.71.212.165 12/23 08:30
→ PlusCasanova: 提出通過的1兆1000億還要多出1000 111.71.212.165 12/23 08:30
→ PlusCasanova: 億的財源,那這樣按照釋字391來看 111.71.212.165 12/23 08:30
→ PlusCasanova: 顯然違憲。 111.71.212.165 12/23 08:30
你還沒回答看了這幾個法條了嗎?
釋字391 財政紀律法5
預算法91
編預算是行政院的核心職權,
哪來違憲?
立法院撈過界去干涉編預算才是違憲
你邏輯還好嗎?
再強調一次
大法官在釋字第 391 號中強調
「預算同一性」與「責任政治」。
如果立法院透過立法手段,
「強迫」行政院必須花一大筆錢,
這等同於實質上介入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
法律上
《財政紀律法》第 5 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若「大幅增加歲出」,
應先指明資金來源,
並在審議時徵詢行政院的意見。
《預算法》第 91 條:
同樣規定增加支出的法律案應先指明資金來源,
並徵詢行政院意見。
※ 編輯: amanda815625 (36.232.184.137 臺灣), 12/23/2025 08:33:21
噓 PlusCasanova: 你還沒回答財劃法到底是預算案還是 111.71.212.165 12/23 08:35
→ PlusCasanova: 法律案 111.71.212.165 12/23 08:35
推 eggsuper123: 預算案跟法律案其實不一樣 哎 要看 101.12.206.107 12/23 10:43
→ eggsuper123: 清楚呀 101.12.206.107 12/23 10:43
推 eggsuper123: 立法院立法一定會增加(或減少)預 101.12.206.107 12/23 10:48
→ eggsuper123: 算 不管組織、政策的立法都是如此 101.12.206.107 12/23 10:48
推 eggsuper123: 立法院其實沒有在編預算 而訂立有關 101.12.206.107 12/23 11:23
→ eggsuper123: 中央、地方財政如何分配的政策 財劃 101.12.206.107 12/23 11:23
→ eggsuper123: 法由立法院訂立 理當可由立法院修法 101.12.206.107 12/23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