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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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鄭深元:諭知到庭聽判跟返校日一樣
時間Fri Dec 26 21:45:11 2025
到庭聽判,是權力,還是義務?
這件事其實早就吵過了。
鄭捷案時,法官要求被告到庭聽判,立刻引發一票法界人士砲轟。
其中最大咖之一,就是錢建榮。
人權律師、釋憲達人。
經歷攤開來看——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桃園、臺東地方
法院法官,現在執業律師。
當年他直接寫文質疑:
「被告豈有聽判的義務?」
#1L0Re7bA (LAW)
所以當年的爭點很清楚:
可不可以這樣做,本身就是一個可以被討論的問題。
不敢說誰一定對、誰一定錯。
但至少在那個時候,法界對這件事是「有爭議」。
結果現在
我們的大律師鄭深元出來一句話帶過:
「這只是 SOP。」「稀鬆平常。」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R8Gid84.jpeg
: 日前北院合議庭諭知被告柯文哲
: 必須在明年3月26日出席聆聽判決結果
: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 鄭深元就說
: 只要被告交保過
: 法官都會走SOP叫被告到庭聽判
: 這跟「返校日」是一樣的
: 他還說不用理那些質疑的法盲
: 難道他們的刑案經歷有鄭大律師多嗎?
: 有沒有當過司法官啊?
: 沒有的話不用理他
: 有的話再cue他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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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orysoap: 你要問的是就算有爭議有哪個被告敢不 49.217.200.16 12/26 22:03
→ ivorysoap: 照做 49.217.200.16 12/26 22:03
→ ivorysoap: 如果每個被告都不敢違背那就不存在争 49.217.200.16 12/26 22:04
→ ivorysoap: 議 49.217.200.16 12/26 22:04
→ sunrise2003: 就是因為這樣做很少見, 那個律師才要 36.226.193.29 12/26 22:04
→ sunrise2003: 故作輕鬆幫忙阿北消毒 36.226.193.29 12/26 22:04
→ holien: 討論的重點不一様 180.177.205.10 12/27 00:47
→ hcwang1126: 爭議是在於要不要去 不去也沒罰則 跟 114.136.97.252 12/27 16:39
→ hcwang1126: 鄭的講法沒關係 114.136.97.252 12/27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