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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大法官會議需幾人開會, 這部分當然就交由大法官解釋。 解釋憲法是憲法交付給大法官的神聖職責, 豈容立法院僭越? 臭奇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1.94.226.4 (巴拉圭)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6947394.A.5CE.html
jej: 憲法也沒規定不能帝制啊 42.70.20.133 12/29 06:52
jej: 你現在民主根本違憲 42.70.20.133 12/29 06:52
jerrychlin: 人數不足 還可以自行解釋 超讚的 101.10.165.21 12/29 07:10
geordie: 是民主大,還是憲法大? 114.40.167.208 12/29 07:17
chenggong: 那國外跟之前的大法官都是傻瓜?223.137.250.212 12/29 08:28
jis37: 幹!你的說法就是吃人夠夠吃肉不吐骨頭的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言論 憲訴法設定大法官15人就是黨獨大當政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通過?以前可以遵守 怎麼現在立法院失去多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數就開始半夜吃西瓜反症?什麼憲法沒規定大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法官會議開會人數要由大法官釋憲豈容立法院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潛越?這是啥憲政分立制衡體制 司法權可以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審查自己有關議案自肥不受其他憲政機關牽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制根本倚天劍ㄧ出天下無敵 改天是不是司法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權也可以自審預算自行透過釋憲權代替立法權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立法 這樣搞幹嘛選舉和設立行政院立法院?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就由司法院ㄧ手統治就好了 綠蟾蜍邪教徒臭 110.28.72.139 12/29 09:26
jis37: 奇麥果然奇臭無比! 110.28.72.139 12/29 09:26
treeeasy: 沒錯,不一定要修憲,大法官解釋本來就 42.71.194.156 12/29 09:58
treeeasy: 可以造憲造法了,不懂是法盲歐。 42.71.194.156 12/29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