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轉錄] 陳水扁:《卓院長下令,阿扁不來了》
時間Sun Jan 4 09:56:46 2026
※ 引述《xxxcv (五更腸旺)》之銘言:
: 《卓院長下令,阿扁不來了》
: 原定1月4日首播《總統鏡來講》
: 雖然NCC放行鏡新聞線上播出
: 矯正署林署長卻跟阿扁電話證實
: 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不准播出
: 否則就要抓阿扁回籠
: 期待阿扁主持《總統鏡來講》的朋友
: 抱歉讓大家失望了
: 矯正署林署長跟阿扁說行政院長卓榮泰直接下令鏡新聞播出阿扁節目就要把阿扁抓回去關
: 民進黨執政,行政干預的司法是不存在的吧?!(咦?)
「保外就醫」這概念,得先搞清楚吧... (?)
當初就是因為國民黨的民望低,所以才會讓陳水扁出來的,而後來執政的民進黨也沒有對
他動聲色的樣子
這樣還能說存在「干預」(或更進一步一點,「政治迫害」)的問題嗎?
但這也突顯出了,阿扁已經被當作「棋子」來看了
而且在一一三年才起訴的「陳敏薰買官案」,在第二審判決維持原「免訴」結果、駁回檢
察官上訴後,北檢仍一副不甘心的樣子,目前正在請高檢署上訴第三審中(依法必須由上
級提出)
所以陳水扁面對的困擾,到現在可還沒結束呢...
且得看北高行高等庭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九號裁定的說法:
(二)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部分:
2.由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受刑人保外醫治辦法第三條、第
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條規定可知,如受刑人經監獄戒送醫療機構或病監醫治,仍有受刑人
保外醫治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經受刑人向監獄請求保外醫治者,監獄應
即交由醫事人員依受刑人保外醫治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審酌,受刑人保外醫治
期間,應居住於醫療機構或其他特定處所接受治療或照護,受刑人病況已治癒或改善時,
監獄應指定七日以上之期日,以書面通知受刑人至指定之檢察署報到返監執行。
現在阿扁看來生龍活虎的,比被放出大概四個月的鄧文聰更好
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相信不需要多講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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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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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ivorysoap: 好了啦 還不就阿扁跟柯建銘溝搭在一起 49.217.200.16 01/04 09:57
→ ivorysoap: 所以校長不爽了 49.217.200.16 01/04 09:57
推 xxxcv: 嗯,沒有干預只是下令 223.140.213.82 01/0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