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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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柯文哲:黃國昌羈押再玩1次 1定焦土政策
時間Sun Jan 4 11:58:51 2026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剛剛YT看到的
: 有風聲說
: 等黃國昌立委保護傘沒了
: 會同樣的玩法
: 再黃國昌身上一次
: 柯文哲聽到超火
: 說在他身上玩過就算了
: 不可以在黃國昌再玩一次
: 如果再玩一次
: 他一定焦土政策回應
: 恩
: 是還能怎樣焦土啊
: 有八卦嗎?
必須先說,到底民眾黨是否有搞清楚「焦土」?
按照定義:(人工智能提供的資料)
軍隊在撤退或防守時,主動摧毀自己控制區內可能被敵方利用的一切資源,如農作物、工
廠、建築、交通、通訊設施,甚至殺戮平民,目的在於使敵方無法利用這些資源來支持其
作戰,從而削弱敵方力量,將占領區域變成「焦土」。
現在白營有敗退的問題嗎?
在一一二年選舉中,他們失守臺北市的時候,有搞什麼破壞,讓蔣萬安無法遂行執政?(
足以導致民不聊生的,皆屬之)
而且這更多應用在軍事上,政治界內有相對等的適用空間嗎?
而且別忘了,如果柯文哲敢「發動」,北院有很高的機率,將會把他抓回看守所,之後直
到第三審完結前,都不可能再放出來了
讓這隻「大魚」在外面暢快,相信綠營會擔心得比黃國昌更多吧?
但凡一般人都理應很清楚,這樣的自由得來不易,還想要拒絕司法職權的合法行使,看來
根本是低估了他們的實力!
附按: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簡字第四六一七號刑事判決
犯罪事實:
許○○熱衷政治,與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遲中慧素昧平生,僅因遲中慧為受理柯文哲羈押抗
告案件之審判長,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民國114年9月12日某時許,使用社群媒
體Threads,以帳號「00000000」,留言稱「讓遲中慧7天後再回家(三把刀圖案)」,並
附上圖片一張(載有高院分案抽中,審判長-遲中慧法官;上次駁回抗告的組成,審判長-
遲中慧法官),致遲中慧觀覽上開留言後,深恐生命、身體之安全遭受危害。
判決結果:
許○○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量刑說明:
本院審酌民主之可貴,在於每個人在公共事務上,均得發表自己想法或意見,然自由並非
毫無限制,個人自由之行使應以避免他人權益遭受侵害為界限,此即法治規範之目的。本
件被告許○○與告訴人即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遲中慧互不相識,被告卻在公開之社群媒體
Threads 上,發表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示之留言,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恐
懼,已逾越法律規範之界線,且現今網際網路發達,被告所為極可能引起他人仿效,而對
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所為顯有不當。惟被告於警詢之初,雖否認犯恐嚇罪,然其
對於在社群媒體Threads 頁面張貼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示留言之客觀事實
,自始坦認無誤,嗣於偵查中,已承認犯罪,態度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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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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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leptt: 焦土?會先燒光小草吧?? 123.240.244.44 01/04 12:02
推 jefg4: 他只是要安狗蔥的心啦!畢竟黨主席還在人家 49.216.174.208 01/04 12:04
→ jefg4: 手上,先把他從立委搞下來,後續才有操作空 49.216.174.208 01/04 12:04
→ jefg4: 間 49.216.174.208 01/04 12:04
推 metam: 你是很認真在分析嗎== 看也知道隨便講講, 101.8.88.104 01/04 12:09
→ metam: 恨不得狗昌早日滾出權力圈 101.8.88.104 01/04 12:09
→ laptic: 司馬昭之心的樣子 (?) 180.74.218.144 01/04 12:10
→ twpost: 別小看 柯學神教的信仰力量 1.171.149.168 01/0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