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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剛剛YT看到的 : 有風聲說 : 等黃國昌立委保護傘沒了 : 會同樣的玩法 : 再黃國昌身上一次 : 柯文哲聽到超火 : 說在他身上玩過就算了 : 不可以在黃國昌再玩一次 : 如果再玩一次 : 他一定焦土政策回應 : 恩 : 是還能怎樣焦土啊 : 有八卦嗎? 必須先說,到底民眾黨是否有搞清楚「焦土」? 按照定義:(人工智能提供的資料) 軍隊在撤退或防守時,主動摧毀自己控制區內可能被敵方利用的一切資源,如農作物、工 廠、建築、交通、通訊設施,甚至殺戮平民,目的在於使敵方無法利用這些資源來支持其 作戰,從而削弱敵方力量,將占領區域變成「焦土」。 現在白營有敗退的問題嗎? 在一一二年選舉中,他們失守臺北市的時候,有搞什麼破壞,讓蔣萬安無法遂行執政?( 足以導致民不聊生的,皆屬之) 而且這更多應用在軍事上,政治界內有相對等的適用空間嗎? 而且別忘了,如果柯文哲敢「發動」,北院有很高的機率,將會把他抓回看守所,之後直 到第三審完結前,都不可能再放出來了 讓這隻「大魚」在外面暢快,相信綠營會擔心得比黃國昌更多吧? 但凡一般人都理應很清楚,這樣的自由得來不易,還想要拒絕司法職權的合法行使,看來 根本是低估了他們的實力! 附按:台北地院一一四年度簡字第四六一七號刑事判決 犯罪事實: 許○○熱衷政治,與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遲中慧素昧平生,僅因遲中慧為受理柯文哲羈押抗 告案件之審判長,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民國114年9月12日某時許,使用社群媒 體Threads,以帳號「00000000」,留言稱「讓遲中慧7天後再回家(三把刀圖案)」,並 附上圖片一張(載有高院分案抽中,審判長-遲中慧法官;上次駁回抗告的組成,審判長- 遲中慧法官),致遲中慧觀覽上開留言後,深恐生命、身體之安全遭受危害。 判決結果: 許○○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量刑說明: 本院審酌民主之可貴,在於每個人在公共事務上,均得發表自己想法或意見,然自由並非 毫無限制,個人自由之行使應以避免他人權益遭受侵害為界限,此即法治規範之目的。本 件被告許○○與告訴人即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遲中慧互不相識,被告卻在公開之社群媒體 Threads 上,發表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示之留言,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恐 懼,已逾越法律規範之界線,且現今網際網路發達,被告所為極可能引起他人仿效,而對 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所為顯有不當。惟被告於警詢之初,雖否認犯恐嚇罪,然其 對於在社群媒體Threads 頁面張貼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示留言之客觀事實 ,自始坦認無誤,嗣於偵查中,已承認犯罪,態度尚可……。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44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7499136.A.20F.html
daleptt: 焦土?會先燒光小草吧?? 123.240.244.44 01/04 12:02
jefg4: 他只是要安狗蔥的心啦!畢竟黨主席還在人家 49.216.174.208 01/04 12:04
jefg4: 手上,先把他從立委搞下來,後續才有操作空 49.216.174.208 01/04 12:04
jefg4: 間 49.216.174.208 01/04 12:04
metam: 你是很認真在分析嗎== 看也知道隨便講講, 101.8.88.104 01/04 12:09
metam: 恨不得狗昌早日滾出權力圈 101.8.88.104 01/04 12:09
laptic: 司馬昭之心的樣子 (?) 180.74.218.144 01/04 12:10
twpost: 別小看 柯學神教的信仰力量 1.171.149.168 01/0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