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eSeDol: 辛苦了,既然沒問題,藍白趕快過一過, 49.215.217.199 01/12 14:37
→ LeeSeDol: 功勞自己獨佔 49.215.217.199 01/12 14:37
我是覺得沒什麼問題啦 可以一起呼籲不分藍綠白支持
或是覺得有問題也可以說呀? 就是一個vs保守派的議題
過或不過一念之間
推 dakkk: 所以會代孕很違反人性 想要仲介的有機會找 27.247.166.32 01/12 14:39
→ dakkk: 漏洞 27.247.166.32 01/12 14:39
推 pandp: 外勞和光電才是漏洞大又好撈的,還不是得 111.254.36.158 01/12 14:42
→ pandp: 會繼續前行 111.254.36.158 01/12 14:42
→ yoyun10121: 不就是把問題全推給主管機關而已 98.155.14.164 01/12 14:44
本來就是大方向確定 細節給主管機關專業評估呀 由立法委員明訂才奇怪吧
推 s81048112: 甲方出事 代孕優先收養 不要沒人收 嗯 39.9.229.107 01/12 14:45
這條的意思就是 就算發生那樣的情況 也不是要"強迫"代孕者收養
就像小孩如果一出生 爸已過世 媽難產 小孩算誰的 同樣狀況去設想規範
並且不"強迫"代孕者收養 而是他有一個優先權 做選擇的空間
→ yoyun10121: 主推的什麼具體方法都沒, 寫個主管機 98.155.14.164 01/12 14:47
→ yoyun10121: 關定之就都當問題解決了, 立法好簡單 98.155.14.164 01/12 14:47
你要不要去看其他法? 中華民國不是只有人工生殖法
推 nnkj: 原來把女人當成生殖機器是進步派喔 36.231.102.126 01/12 14:49
你很意外嗎? 進步派當然絕對有支持代理孕母的
Q:國外代理孕母是進步派 還是保守派在支持
代理孕母(代孕)的議題在國際政治光譜中並非由單一派別壟斷支持,而是呈現跨黨派的
複雜爭議,進步派與保守派內部皆存在分歧:
1. 進步派(Progressives / Liberals)
進步派內部對於代孕持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
支持觀點(身體自主與多元家庭): 認為代孕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的體現,女性應有權決
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子宮。此外,這被視為保障 LGBTQ+ 族群與單身人士生育權的重要工具
,有助於建構多元家庭結構。
反對觀點(剝削與商品化): 許多左翼女權主義者強烈反對,認為商業代孕是將女性子
宮商品化,會導致富裕階級剝削貧窮女性,形同另一種形式的奴役或人口販運。
2. 保守派(Conservatives)
保守派通常傾向於反對,但也有部分出於不同理由的支持者:
反對觀點(傳統倫理與宗教): 基於宗教(如天主教)或傳統價值,認為代孕破壞了婚
姻與親職的神聖性,干預了自然的生育過程。例如義大利保守派政府將代孕視為「文明的
倒退」並列為犯罪。
支持觀點(血緣延續): 部分保守派人士若重視家族血脈延續,可能會支持在嚴格規範
下的代孕,以幫助不孕的異性戀夫妻擁有具備血緣關係的後代。
→ yoyun10121: 其他法? 不就藍白最愛罵的空白授權 98.155.14.164 01/12 14:50
→ yoyun10121: 要主管機關評估? 阿評估出來了沒? 沒 98.155.14.164 01/12 14:51
→ yoyun10121: 評估沒標準你是強推什麼法 98.155.14.164 01/12 14:51
推 s81048112: 所以小孩還是會變孤兒 沒人收 沒錯齁 39.9.229.107 01/12 14:51
哪一個人的小孩 如果出生時全家剩他以外都死了 不會變孤兒 沒錯齁?
推 IsoRoy: 本來就是立院立法,主管機關依法訂定規則 42.73.16.20 01/12 14:52
→ IsoRoy: 不是嗎=.= 42.73.16.20 01/12 14:52
理性討論 哈哈
總之起碼這篇沒有那些跳針
什麼外勞 中共 被逼去當代孕的言論了
其實依法條看法條 就知道很多都是謠言而已
→ s81048112: 所以小孩沒人要 就變孤兒了 沒錯齁 39.9.229.107 01/12 14:54
推 jobli: 誰跟你討論法律,這樣怎麼抹黑中國洗人口 114.32.102.20 01/12 14:55
→ jobli: ? 114.32.102.20 01/12 14:55
→ jobli: 事實上洗人口結婚更快 114.32.102.20 01/12 14:55
→ yoyun10121: 所以你有跟主管機關確認過可行性? 還 98.155.14.164 01/12 14:55
民眾黨的訴求之一 就是 希望行政院可以維持去年提的版本
最開始的院版有加入代孕篇章 是民進黨反對後拿掉
所以主管機關依照這邏輯 院版都先提了 是有確認過可行性吧!?
→ yoyun10121: 是隨便立個太陽打西邊出來法, 就要主 98.155.14.164 01/12 14:55
→ yoyun10121: 管機關生出規則? 98.155.14.164 01/12 14:55
你覺得呢 一個研議20年 院版提出代孕法條的 主管機關有沒有評估過
還是是太陽打西邊出來 主管機關先亂寫硬提一個院版 被民進黨發現後拿掉
推 pandp: 代理孕母又不是台灣獨創,不至於生不出管理 111.254.36.158 01/12 14:58
→ pandp: 辦法吧 111.254.36.158 01/12 14:58
→ yoyun10121: 所以最後不就是弄不出來才沒過 98.155.14.164 01/12 14:58
→ pandp: 真的得上就參考國外配合台灣國情而已 111.254.36.158 01/12 14:58
推 Tosca: 男同志配偶直接符合第一條 無子宮 這樣嗎?! 203.75.79.40 01/12 14:59
我覺得可能是欸 依照陳昭姿說法去講同志 他可能是包含的
→ Tosca: 你講研議20年更好笑 20年前並沒有同婚 203.75.79.40 01/12 14:59
→ yoyun10121: 國外? 問題太多禁止的國家也不少耶 98.155.14.164 01/12 15:00
→ Tosca: 台灣率先通過同婚後 回頭看代孕根本搞笑 203.75.79.40 01/12 15:00
→ Tosca: 男同配偶不就每一對都能做代孕?????? 203.75.79.40 01/12 15:00
照字面上 可能是這樣 除非其他條款有講到 (我沒細看受術配偶的字的定義)
如果拿這個當反對 我覺得是有理有據 比講什麼寫依主管機管規範 所以反對 正常多了
→ Tosca: 所以為什麼這條文現在來看很扯 203.75.79.40 01/12 15:00
→ Tosca: 因為當初設計這些條文 並沒有考慮同婚 203.75.79.40 01/12 15:00
→ pandp: 對啊,有禁止也有續行的,沒差吧 111.254.36.158 01/12 15:01
→ yoyun10121: 參考國外要參考哪國? 配合台灣怎麼配 98.155.14.164 01/12 15:01
→ yoyun10121: 合? 阿不就一堆空話, 實際配套就空白 98.155.14.164 01/12 15:01
對了 這次法條除了代理孕母部分 也有人工生殖
那部分也一大堆"依主管機構規範唷" 那是很正常的字眼
推 pandp: 那台灣也不用推AI相關法令了啊,全世界搞AI 111.254.36.158 01/12 15:03
→ pandp: 最強的就美中兩國,這麼少國家會搞沒有參 111.254.36.158 01/12 15:03
→ pandp: 考性 111.254.36.158 01/12 15:03
推 pandp: 全世界有33國合法,28國禁止,參考資料有 111.254.36.158 01/12 15:05
→ pandp: 夠多吧 111.254.36.158 01/12 15:05
推 fromia: 傻鳥看不懂法條,繼續問孩子拋棄了怎麼辦 42.79.55.84 01/12 15:05
推 Tosca: 全世界有五十個國家醫用大麻合法 資料更多 203.75.79.40 01/12 15:07
→ Tosca: 台灣順序很奇怪 大麻合法其實是最沒爭議的 203.75.79.40 01/12 15:08
→ Tosca: 結果合法國家數量更少的同婚和代孕 203.75.79.40 01/12 15:08
→ Tosca: 居然想先通過這兩個=.= 203.75.79.40 01/12 15:08
→ yoyun10121: 一樣呀, 沒講出具體配套就丟個主管機 98.155.14.164 01/12 15:08
→ yoyun10121: 關定之不就空白授權推責任 98.155.14.164 01/12 15:09
人工生殖部分是藍綠白這次應該會一起過的
那用字就是很正常用字啦 所有法條都這樣子
而且還有個重點 沒有押上路日期 只寫"依主管機關訂定"
等於主管機關沒訂好前 就不會上路
這是提供行政部門非常大的防火牆 確定準備好才上 是好事 正常事
→ yoyun10121: 問題就不是依寫主管機關規費, 是你立 98.155.14.164 01/12 15:09
推 pandp: 全世界也沒幾個國家在弄高速鐵路,所以台灣 111.254.36.158 01/12 15:10
→ pandp: 就沒辦法弄高鐵規範了 111.254.36.158 01/12 15:10
→ yoyun10121: 法有沒有具體討論要怎麼規範 98.155.14.164 01/12 15:10
大方向都規範了阿 像是屬於互助型(利他) 跟要找評估 ...等
剩下執行細節 哪些機構合格 怎樣金額屬於互助非商業合理 給主管機構決定
你應該問的是像吐司卡那種 到底男同志無子宮 合不合
贊成男同志代孕 還是反對 這樣才是大方向的問題 細節本來就該給主管機關專業訂細則
推 nhk123871192: 青鳥一堆不識字的,你標顏色有個啥 211.22.102.50 01/12 15:11
→ nhk123871192: 用 211.22.102.50 01/12 15:11
→ yoyun10121: 你說討論20年一定有可行性, 那拿個草 98.155.14.164 01/12 15:11
→ yoyun10121: 案出來看看呀? 什麼東西都沒就要立法 98.155.14.164 01/12 15:12
→ yoyun10121: 再來吹沒押上路日期好棒棒? 那你立個 98.155.14.164 01/12 15:12
→ yoyun10121: 空白法是要幹嘛? 98.155.14.164 01/12 15:13
這不就草案嗎???
這內容你哪裡覺得不清楚呀???
找哪個機構這種事情 怎麼可能都寫在法條裡 本來就是主管機關去訂細則
人工生殖法部分 或其他法條 都是這樣 你對代孕的問題 就卡在那幾個字@@??
推 Tosca: 男同志無子宮 女同志無精子 都符合這條文耶 203.75.79.40 01/12 15:15
陳昭姿之前發文這樣寫 所以我上面才說我覺得真的有可能是留給同志的條文
https://meee.com.tw/kukbpit.jpg

→ yoyun10121: 我說的是主管機關規範的草案, 目前就 98.155.14.164 01/12 15:15
推 kymco9999: 國民黨怎麼不支持 101.8.51.179 01/12 15:15
保守吧?我自己是不保守 所以我自己光看法條是覺得ok
你覺得哪裡不贊成的也可提提看 例如反同志能代孕 我覺得就是很明確的點
→ yoyun10121: 是一片空白什麼都沒有囉 98.155.14.164 01/12 15:15
哪個法條不是這樣?
噓 qoo31326: 藍白趕快過一過阿,牽拖綠干蛤 49.216.174.70 01/12 15:21
→ vsbrm: 傻鳥:不是黨提的反對就對了 223.139.97.182 01/12 15:21
→ DIDIMIN: 這法條都沒啥問題了 140.134.85.11 01/12 15:22
→ yoyun10121: 無視主管機關就硬幹, 還全推給主管機 98.155.14.164 01/12 15:22
→ yoyun10121: 關的法還挺少的 98.155.14.164 01/12 15:22
到底哪裡無視呀 我的天呀 是院版先提出來的耶
現在是投票有沒有過 跟同婚一樣 要過不過的問題 不是執行性的問題
→ DIDIMIN: 立法院一直都定大方向,細則由機關自訂 140.134.85.11 01/12 15:23
※ 編輯: jacklyl (110.30.112.177 臺灣), 01/12/2026 15:25:19
推 Dheroblood: 等等 代孕沒出生的權益比自然受孕的還 223.137.103.16 01/12 15:24
→ Dheroblood: 好?不能墮掉? 223.137.103.16 01/12 15:24
→ yoyun10121: 國健署去年早就公開說爭議太大訂不出 98.155.14.164 01/12 15:25
→ yoyun10121: 來了, 阿結果你要推的講不出具體要怎 98.155.14.164 01/12 15:25
推 ntpcgov: 青鳥真的腦死沒辦法理性討論 210.208.112.50 01/12 15:25
→ yoyun10121: 麼訂, 只會跳針主管機關負責扛鍋XD 98.155.14.164 01/12 15:25
→ yoyun10121: 院版提出來, 然後國建署說辦不到啊 98.155.14.164 01/12 15:26
→ yoyun10121: 你就一直無視主管機關都不支持 98.155.14.164 01/12 15:26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曾於今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草案,當時擬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
性適用人工生殖技術,並解禁代理孕母。然而,國健署今下午突然政策急轉彎,指出在60
天預告期間共收到600餘則意見,其中約有8成反對代孕。近期民間團體及民眾持續表達反
對代孕,並考量到代孕生殖涉及代孕子女、代理孕母及委託代孕者三方之權利保障與衝突
,檢視國際禁止代孕之理由,難以衡酌各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國健署進一步指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透過多元方式廣徵各界意見,已將近期各界意見
納入修法研議。考量到部分內容社會爭議太大,尚待更多溝通,因此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
,目前呈報規劃之內容將研議先處理有共識部分,而把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
。
你仔細看一下
這個是執行性的問題 還是 像同婚一樣 要或不要的問題
執行性一直都沒問題好嗎 主管機關訂定 這是非常自然正常的字眼
今天的問題是說 人民會擔心 我不婚不生被逼去當代孕
或是什麼外勞 中共洗人口 你要看的是其他法條 我就標色了告訴你是誤解
退一萬步來說 你看那些講代孕過會怎樣怎樣的
哪一個是在講執行性問題? 執行性一直都沒問題好嗎
→ ntpcgov: 青鳥文盲又色盲 只看的懂綠色 210.208.112.50 01/12 15:26
→ yoyun10121: 所以就具體執行方法什麼都不知道, 只 98.155.14.164 01/12 15:28
※ 編輯: jacklyl (110.30.112.177 臺灣), 01/12/2026 15:30:20
→ yoyun10121: 是反正要你過就過XD 有爭議都主管機關 98.155.14.164 01/12 15:28
→ yoyun10121: 的錯 98.155.14.164 01/12 15:28
推 latia: 對於這種有爭議的法案,又要授權主管機關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做後續的規定,是應該先和主管機關討論過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甚至向社會舉辦座談和說明會後取得一定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程度的共識再通過法條,主管機關才能依法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做執行細則等。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不知道有沒有和主管機關討論過?還是立委 101.9.202.37 01/12 15:29
→ latia: 一意孤行? 101.9.202.37 01/12 15:29
噓 Ringningbell: 沒有對代孕者的保障,只有一句可以 125.224.136.40 01/12 15:29
→ jack0216: 白仔不是跟藍腦很好嗎 111.83.230.138 01/12 15:29
→ Ringningbell: 投保,保個200萬意外險也是投保, 125.224.136.40 01/12 15:29
→ Ringningbell: 如果死在產台上也只是200萬,這邊 125.224.136.40 01/12 15:29
→ Ringningbell: 就是依照代孕者對風險的理解自己去 125.224.136.40 01/12 15:29
→ Ringningbell: 跟委託者要求保險要保到什麼程度, 125.224.136.40 01/12 15:29
→ Ringningbell: 可以想見會有很多的不幸個案 125.224.136.40 01/12 15:29
推 jack0216: 惡法不是都硬幹 怎麼這次不找腦藍背書 111.83.230.138 01/12 15:31
→ DIDIMIN: 銀行法也一堆主管機關訂之 (攤手) 140.134.85.11 01/12 15:33
推 hetrix: 法案內條件重重限制 願意照法條去代孕的 125.227.10.151 01/12 15:39
→ hetrix: 人我看是寥寥可數 125.227.10.151 01/12 15:39
噓 ctx705f: 代孕就是GO FUCK YOURSELF 42.77.143.118 01/12 15:40
→ yoyun10121: 反正就是推給主管機關就當問題解決了 98.155.14.164 01/12 15:42
噓 whitezealman: 佔國廁爽領年終 投民眾黨的全都是125.229.246.152 01/12 15:43
→ yoyun10121: 說是大方向, 國外管理最粗略也有分禁 98.155.14.164 01/12 15:43
→ whitezealman: 網軍幫兇125.229.246.152 01/12 15:43
→ yoyun10121: 止商業和容許商業化, 阿這法案連個屁 98.155.14.164 01/12 15:43
代孕者之代孕以互助為原則,
但受術配偶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得對代孕者提供酬金。
這就是利他型 非商業化 寫很清楚了
推 coubeooh: 不過就一個民生法案,林淑芬這垃圾還要 223.139.159.60 01/12 15:43
→ yoyun10121: 都沒講, 要商業化你仲介有什麼門檻義 98.155.14.164 01/12 15:43
→ coubeooh: 嘲笑陳昭姿是「沒有子宮的女人」,女人 223.139.159.60 01/12 15:43
→ coubeooh: 何苦為難女人 223.139.159.60 01/12 15:43
→ yoyun10121: 務, 代理孕母有哪些權利保障, 什麼都 98.155.14.164 01/12 15:44
→ yoyun10121: 沒有反正就跳針其他法條也一樣, 然後 98.155.14.164 01/12 15:44
→ yoyun10121: 前陣子硬推的外送法連別人薪資怎麼算 98.155.14.164 01/12 15:45
→ yoyun10121: 都能訂, 現在又變成規範只能由主管機 98.155.14.164 01/12 15:45
→ yoyun10121: 關訂了XD 98.155.14.164 01/12 15:45
※ 編輯: jacklyl (110.30.112.177 臺灣), 01/12/2026 15:47:49
→ Lizardon: 這法這麼好 藍白逕付二讀就好了啊 1.162.167.141 01/12 15:49
→ Lizardon: 前面都逕付二讀這麼多了 誰在擋 1.162.167.141 01/12 15:49
噓 whitezealman: ZZZZZZZzzzzzz 一望即知的洗白話術125.229.246.152 01/12 15:49
→ whitezealman: 謊言洗一千次也不會成真 柯文哲陳125.229.246.152 01/12 15:50
→ whitezealman: 昭姿快點去跟傅崐萁喬法案 多背幾125.229.246.152 01/12 15:50
→ whitezealman: 條越關越大尾125.229.246.152 01/12 15:50
→ yoyun10121: 得提供酬金又怎麼不是非商業化 98.155.14.164 01/12 15:52
→ yoyun10121: 講白了就不清不楚, 連你只能靠腦補 98.155.14.164 01/12 15:52
二、依據 2012 年公民審議會議之討論,
一致認為代孕應為利他的互助行為,而非賺錢的商業工作
,因此需要居間機構,使代孕者、委託者與胎兒都能得到更好之權益保障。
方便閱讀我貼的只有法條
旁邊都會有修法理由 寫得很清楚.....
是你在腦補商業化好嗎..
噓 whitezealman: 9條法律就妄想操控別人的子宮 柯韓125.229.246.152 01/12 16:03
→ whitezealman: 昌芯顏盧傅徐搞爛社會 搞爛ptt125.229.246.152 01/12 16:03
推 calad: 以這樣的條件 一年大概能有一百件就不錯了 27.53.144.227 01/12 16:05
→ calad: 要發展成仲介業肯定是賠錢 有些人多慮了 27.53.144.227 01/12 16:07
推 calad: 法規寫太嚴 反而會變成空中樓閣 27.53.144.227 01/12 16:10
→ calad: 看得到沒人想做 27.53.144.227 01/12 16:10
→ yoyun10121: 那就是根本沒寫在法條裡啦, 商業化你 98.155.14.164 01/12 16:11
立法理由是解釋法條制定背景、目的與精神的說明文件,雖然不直接寫在法條文義中,但
對法官、實務工作者及民眾理解和正確適用、解釋法律至關關重要,幫助釐清法條背後的
「為什麼」,例如民法要求不動產登記要書面,立法理由解釋是為了重視交易慎重性與政
府需求,這讓「書面」的定義更清楚,不只是字面意思。
立法理由的用途與重要性:
揭示立法目的:說明該法條要解決什麼社會問題、達成什麼政策目標(例如《行政程序法
》旨在確保行政行為公正、公開、民主)。
指引法律解釋:當法條文義不明確時,可依據立法理由推敲立法者原意
如《民法》的「書面」指需有明確移轉合意與簽名,而非簡單紙張。
釐清法條精神:理解法律條文設計的邏輯與原則,幫助在個案中做出合理判斷。
提升政府透明:公開政府決策過程,讓人民理解法律與政策,促進民主參與。
如何查詢立法理由:
立法院法律系統:進入 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輸入法條名稱,點選
「立法沿革」查看歷次修正理由。
推 dragonjj: 這本來就該過,民進黨都沒有撻伐了,就 39.12.137.251 01/12 16:11
→ dragonjj: 是綠畜賤種在那邊反而已,神經病 39.12.137.251 01/12 16:11
→ yoyun10121: 要怎麼定義? 你理由裡的居間機構不就 98.155.14.164 01/12 16:12
→ yoyun10121: 仲介, 仲介能不能收錢有什麼權利義務 98.155.14.164 01/12 16:13
→ yoyun10121: 不就完全空白 98.155.14.164 01/12 16:13
→ whitezealman: 詐騙集團KK園區民眾黨125.229.246.152 01/12 16:14
→ yoyun10121: 拜託, 修法理由是只能補充解釋的東西 98.155.14.164 01/12 16:15
→ yoyun10121: 那種原則性理由就個沒屁用的東西, 阿 98.155.14.164 01/12 16:16
好奇問一下 你有用過同樣的方式檢視過任何一條法案嗎?
我是真的好奇而已 其他篇回應的 滿多人見解我覺得也滿有道理
但我實在有點分不出來你抓的一個依主管機構 反對的這種罕見規格檢視立場
是因為你發現了重大問題 還是因為你聽了某個政論或委員的說法覺得很有道理
→ yoyun10121: 就問如果仲介有收錢要怎麼罰? 98.155.14.164 01/12 16:16
立法理由 跟條文 都寫了是互助 非商業是核心
結果你說主管機構最後訂出來的條例 是變成不合理的商業化
我實在不懂這樣的假設是哪來的 另外一些違反的東西
我原文也有寫相關罰則條文我沒列出
※ 編輯: jacklyl (110.30.112.177 臺灣), 01/12/2026 16:20:57
→ yoyun10121: 是你參照某黨立場才會覺得具體規範都 98.155.14.164 01/12 16:19
→ winthfoxy: 辛苦你跟一位偏頗跳針仔周旋了... 60.249.203.141 01/12 16:20
→ yoyun10121: 不能寫在法律裡吧, 前陣子的外送法連 98.155.14.164 01/12 16:20
推 playplayer20: 討論都確定利他方向了還能這麼執著 36.234.181.88 01/12 16:20
推 cedric1982: 開放代孕白黨賺,棄嬰死活誰來管。 39.15.57.18 01/12 16:20
→ yoyun10121: 薪資怎麼算都定了, 怎麼你不照同樣標 98.155.14.164 01/12 16:20
→ yoyun10121: 準罵細節只能主管機關認定 98.155.14.164 01/12 16:20
→ cedric1982: 開放毒品錢更多,吸毒甩鍋個人錯。 39.15.57.18 01/12 16:21
推 cedric1982: 白色法案夠白爛,這黨根本是禍患。 39.15.57.18 01/12 16:23
推 cedric1982: 出事兩手攤沒戲,強推法案就是你。 39.15.57.18 01/12 16:25
推 s13541298: 某樓是不是看不懂重點 原po就提了 其他 42.72.214.160 01/12 16:29
→ s13541298: 法條也是寫主管機關定之,不是只有這個 42.72.214.160 01/12 16:29
→ s13541298: 法條才這樣寫... 重點現在這個法條多數 42.72.214.160 01/12 16:29
→ s13541298: 人反對的論點是什麼 會淪為賺錢機器 什 42.72.214.160 01/12 16:29
→ s13541298: 麼中國人會來怎樣 而不是主管機關定的 42.72.214.160 01/12 16:29
→ s13541298: 問題 現在都是卡在一些原po有解釋的謠 42.72.214.160 01/12 16:30
→ s13541298: 言 42.72.214.160 01/12 16:30
→ yoyun10121: 其他法條哪有都是寫主管機關定之, 光 98.155.14.164 01/12 16:35
→ yoyun10121: 前陣子過的外送法就不是了, 阿你們不 98.155.14.164 01/12 16:35
→ yoyun10121: 就只是一直裝瞎跳針而已 98.155.14.164 01/12 16:35
→ yoyun10121: 像下篇講的什麼強制險也是有法定, 不 98.155.14.164 01/12 16:36
→ yoyun10121: 過你們還是只會裝瞎跳針說其他法都不 98.155.14.164 01/12 16:36
→ yoyun10121: 會訂細節 98.155.14.164 01/12 16:37
推 noway: 笑死硬要槓 大概連原po內文都沒看 49.218.241.67 01/12 16:37
→ noway: 立法的原則本來就是大方向 細則由主管機關 49.218.241.67 01/12 16:39
→ noway: 處理認定 照你這邏輯立委每個都要包山包海 49.218.241.67 01/12 16:39
→ noway: 哪這麼多專業啦 用腦子想一下吧 49.218.241.67 01/12 16:39
噓 whitezealman: 柯X一輩子活在幻想中 難怪現實被女125.229.246.152 01/12 16:46
→ whitezealman: 生公認行走避孕器125.229.246.152 01/12 16:46
推 rickyiu: 推 111.249.80.12 01/12 16:47
噓 a9563741: 那陳在情勒什麼?又被林淑芬虐歪 39.12.128.202 01/12 16:49
推 platinum500a: 青鳥比較愛台灣 我只相信青鳥 39.9.96.67 01/12 17:29
噓 jack8759: 沒爭議的先過跑看看. 111.249.78.139 01/12 17:31
→ roleset: 到底什麼是"受術配偶"?你貼的法條都 101.10.80.87 01/12 17:42
→ roleset: 沒有定義耶? 101.10.80.87 01/12 17:42
→ jacklyl: 前面人工生殖法的別條定義過了 110.30.112.177 01/12 17:43
→ roleset: 人工流產要"受術配偶"和"代孕者"雙 101.10.80.87 01/12 17:46
→ roleset: 方同意 101.10.80.87 01/12 17:46
→ roleset: 代孕者沒有自主權 101.10.80.87 01/12 17:47
→ roleset: 除了第1條無子宮,其他事實範圍也太大了 101.10.80.87 01/12 17:57
→ roleset: 吧 101.10.80.87 01/12 17:57
→ jacklyl: 如果傷害代孕者的性命或健康,是可以代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孕者自己流產的。但不傷害的情況下,法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條寫明除非事前另有約定,否則要雙方同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意才能流產我覺得是算合理。夫妻之間對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於流產可能都會有爭執,對於代孕的話條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文寫明除非事前約定中先規定的不然要合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意,是更清晰定義可能的狀況,讓雙方更 110.30.112.177 01/12 18:09
→ jacklyl: 小心再進入代孕過程。 110.30.112.177 01/12 18:09
→ red2010: 代孕者私下收紅包就能賺錢了吧 42.77.44.98 01/12 18:39
噓 da255270: 真正的爭議點是第二點,被逼同意、被利 106.64.50.197 01/12 19:07
→ da255270: 誘同意、被情勒同意,你專家都看得出來 106.64.50.197 01/12 19:07
→ da255270: ?這麼厲害怎麼不去幫警察審問犯人==更 106.64.50.197 01/12 19:08
→ da255270: 不用說專家會不會被收買被逼迫? 106.64.50.197 01/12 19:08
→ egg1266: 代理孕母限定夫妻5等親內 我覺得可以 111.243.90.162 01/12 19:16
→ egg1266: 自己家族的事自己解決 111.243.90.162 01/12 19:16
噓 da255270: 另外利他原則也是屁話,先不說私底下送 106.64.50.197 01/12 19:17
→ da255270: 多少錢你要怎麼查,獲利方式也不只有錢 106.64.50.197 01/12 19:17
→ da255270: ,也可能是評審幫你黑箱作業也可能是告 106.64.50.197 01/12 19:17
→ da255270: 訴你一些內線消息等等 106.64.50.197 01/12 19:17
推 cutsadh: 代孕者萬一生孕導致嚴重疾病與後遺症,112.105.153.126 01/12 19:22
→ cutsadh: 甚至久病纏身,由誰負責承擔?如果委託人112.105.153.126 01/12 19:22
→ cutsadh: 不認呢?法條那邊保障這部分代孕者權益?112.105.153.126 01/12 19:22
推 cutsadh: 感覺好像都沒問題,但我應該可以想像未112.105.153.126 01/12 19:23
→ cutsadh: 來法院將會有相關的糾紛案件層出不窮112.105.153.126 01/12 19:23
→ toshizo: 奇怪,之前其他一堆快速三讀法案怎都沒先 39.12.106.9 01/12 20:16
→ toshizo: 有完整條文?況且屆時三讀前幾分鐘的臨時 39.12.106.9 01/12 20:16
→ toshizo: 動議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 39.12.106.9 01/12 20:16
→ mintex: 藍白修法穩過的..以後有錢人就是買賣天下 122.100.89.152 01/12 20:17
噓 qoo31326: 窮人也想有孩子,付不起營養費怎麼辦? 49.216.174.70 01/13 00:25
推 ya2138: 推這篇 61.228.224.105 01/13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