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variables: 這種東西可能就只是表面功夫 61.230.142.117 01/13 20:05
1.新聞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90381
2.新聞來源︰公視午間新聞
3.完整新聞標題:教育部修正解聘、考核辦法 教團批未解決濫訴源頭
4.完整新聞內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GCmTGGamZM
林曉慧 沈志明 / 綜合報導
有鑑於各界批評現行校事會議制度,讓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失靈,造成小案大辦和濫訴,教
育部昨(12)日發布修正解聘辦法與考核辦法。除了改善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刪除
匿名檢舉,案件是否受理,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與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
,共4人召開會議,但校長不參與投票。修正發布後,多個教師團體表達不滿,認為濫訴
源頭沒有被消滅,新制更是疊床架屋。
意見徵詢延後,教育部針對校事會議制度修正,從去(2025)年底延到1月12日才發布,
重點包括校事會議只處理《教師法》所定不適任案件,比如涉性侵、嚴重體罰等;刪除匿
名檢舉規定;案件是否受理,改由校長邀集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
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採無記名投票,校長不參與投票。此外,新增「輔佐人」
參與制度。
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教評會要開會前,有些調查的訊息報告也會給老師,這樣子比較
能夠有所回應。」
全家盟和國教盟兩大家長團體肯定修法落實分流,也呼籲盡速頒布「受理檢核表」,做為
4人審議小組的防濫訴護身符。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說,「因為過去都有些案量的經驗,把這個經驗當中做個檢核表,讓
他們快速地去做檢核。」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雖然刪除匿名檢舉,若有人具名亂告,對好的老師仍是傷害。
而協會希望由區域或群組,成為第三方的處理中心,且校長保有投票權,輔佐人以1人為
限,皆未被採納。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認為,「校長還是應該要有投票權,因為畢竟是發生在
他學校的狀況。我們還是要遵守這個法令,但是希望可以繼續地改進。」
教師團體則陸續表達不滿,全教總和所屬的地方工會代表,更在13日上午到教育部外抗議
。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批評,「投訴零成本這件事情無法獲得解決,再來還有
老師的冤獄如何受到賠償?沒有看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指出,「原本家長來只是和校長抱怨一下,9成9都沒事
了。你現在變成這樣子,成績考核的小事,我學校不能做主,需要靠一個4人小組來決定
我要不要外聘調查。」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松宏直言,「既然修不好,那就直接廢掉校事會議。」
全教總認為此次修法沒看到濫訴源頭被消滅,未解決現場困境,不如廢除校事會議。但教
育部表示即便同一法條,不同教團的立場不一致,可先實施運作,後續再蒐集意見並修正
。
洪詩宸/編輯
5.附註、心得、想法︰有關濫訴問題,教育部修正校事會議制度
但仍引起教育人士不滿,認為並未解決濫訴根源,今日上午更前往教育部外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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