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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陳PG越解釋~律師越抖阿 這個律師可以翻拿回去當資料 然後給當事人看也沒問題 但是讓當事人帶走就有問題 現在律師是不是看這陳PG的臉書 一邊看一邊罵 接下該換我請律師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0.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68973829.A.3C5.html
daleptt: 所以是紙本 不是電腦檔案?那PG去翻阿北106.107.240.159 01/21 13:37
daleptt: 電腦幹麻?106.107.240.159 01/21 13:37
BoomLiver: 律師也是蠻強的 不離不棄 給尊重 39.15.48.80 01/21 13:40
aragorn747: 是拍照後傳給柯畜牲文哲啦 162.120.248.75 01/21 13:40
etset: 律師閱卷資料不能掃描起來給別人嗎 118.168.240.63 01/21 13:41
win8719: 可以給他看~但是不能交給他 114.44.50.228 01/21 13:43
win8719: 拿黃國昌來舉例~秘密會議可以給他看 114.44.50.228 01/21 13:43
win8719: 但是不能讓他拿走 114.44.50.228 01/21 13:43
daleptt: 如果PG只po 30秒呢?106.107.240.159 01/21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