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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案有三個問題 第一個是國會擴權 立法權憑什麼要求行政權要採取國防外交行動 第二個是法案寫得很爛 「如果」美國總統根據台灣關係法,認定中國的行動威脅到台灣的安全、社會或經濟系統, 美國相關政府部門「必須」採取「必要」行動,將中國代表排除在G20、國際清算銀行、金 融穩定委員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等組織之外 如果 總統 覺得 必要 才 必須 那不就講廢話 第三個 就是疑似打假球 法案還需要參院表決通過,總統簽署才生效,眾院在上一屆國會也通過同一個法案,但當時 參院並沒有進行表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95.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700026.A.86C.html
etset: 還沒恢復嗎 加油 接受一時的挫折吧 101.10.156.100 02/10 13:09
breacal: 繼續崩潰吧,台灣永遠只加入美日同盟 114.137.21.71 02/10 13:10
dritcritx: 現在突然就懂立法權不能指揮行政權?! 1.163.32.36 02/10 13:12
taopuppy: 還沒緩過來? 114.24.219.82 02/10 13:18
apocalypses: 第一點在公三小 立法院是不能編預算 49.216.23.202 02/10 13:19
apocalypses: 但所有立的法案都是在規定行政權 要 49.216.23.202 02/10 13:19
apocalypses: 反串舉例水準還那麼差 49.216.23.202 02/10 13:19
apocalypses: 你的法律是跟卡提諾和黃國昌學的嗎? 49.216.23.202 02/10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