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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mp只是一個民間網紅 自然不可讓他開先例 如果他是網紅可以開先例,那是不是一般人都可以隨隨便便成立打詐聯盟 去吸收很多人的訊息? 正確作法他必須跟政府單位合作,他永遠只能是輔助角色,不可以鳩佔鵲巢。 所以挺 Bump的人都是邏輯不清的。 這種事情一律只能公權力去處理,放給私人如果發生監守自盜的事情,只會造亂。 ※ 引述《killua92 (樁白)》之銘言: : 今天有個社團法人反詐騙聯盟協會, : 出來力挺Bump為社會打詐做出貢獻, : https://i.imgur.com/3lSI8Qj.png : https://i.imgur.com/HBehKpT.jpeg : 下面有人問他是否贊成黃國昌刪除(非凍結)刑事警察局打詐預算. : https://i.imgur.com/EiNTqcE.png : 反詐聯盟表示: : 這是在野黨的職責 : https://i.imgur.com/yEzq6NI.png : 後面更表示: : 預算又不是給反詐聯盟 : 所以這聯盟的意思是什麼? : 刑事警察局打擊詐騙沒有效果, : 國家預算應該都要挪給反詐聯盟的意思嗎? : 還是我誤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69.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798742.A.78B.html
boboking2: 怎麼不去當檢察官 36.237.186.25 02/11 16:47
boboking2: 警察 公職人員 誰知道給他開帳戶會怎 36.237.186.25 02/11 16:48
boboking2: 樣 36.237.186.25 02/11 16:48
kuninaka: 協會開戶本來就嚴格審 1.174.73.7 02/11 17:13
kuninaka: 這些人每天亂 1.174.73.7 02/11 17:13
david228: 之前有個自導自演的網紅223.139.160.156 02/11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