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笑死!法律門外漢又在胡扯了! : : 這個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早就被打臉了! :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                     109年度訴字第48號 :                   109年6月11日辯論終結 : :  ㈦至本院107年度訴字第661號判決係屬個案,案情與本件並不 :   相同,自難比附援引,且非大法庭之裁判,對本案不具拘束 :   力,附此敘明。 : 這不過是說明個別法官之間是獨立審判 所以我也說希望陸配都遇到我這種的判決 你貼這判決並沒有打臉我 因為兩邊都有效 要等到大法官才有效高虹安就不能回任市長 所以這個判決理所當然有效力 你舉的不同意見書才是真的沒有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5.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1206097.A.01D.html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2/16/2026 09:42:11 ※ 編輯: Sinreigensou (123.192.245.67 臺灣), 02/16/2026 09: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