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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臺灣的大法官遴選機制縱使有根本缺陷(總統一人提名) 但也有制衡機制(國會同意)使之不至於成為幫執政者背書的單位 只要讓國會同意的大法官名額補齊,應該還是能夠做到中立 只是賴清德這個爛貨,既要又要,給你提名不夠, 還只要提自己的狗,國會不同意乾脆不提,放剩下的犬法官吠吠叫違法濫權 最看不起這種靠眾人遵守法律上位却不想守法的垃圾 建議國會修法小孩領有外國國籍者撤銷總統資格, 或是大法官總統提名限上任3個月,超過期限未提名補齊名額則由國會提名並同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39.76.172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1629055.A.9A2.html
madeofhonor: 有本事就倒閣重選修憲 藍白60%190.35.33.42 02/21 07:13
rwhung: 美國大法官還不是也要國會同意1.174.61.206 02/21 07:13
RisingTackle: 太小看賴 當年賴皮寮都跟與兒子切割218.34.137.182 02/21 07:14
shoeii: 作賊喊抓賊啊36.225.92.233 02/21 07:18
你沒被台大錄取是台大的問題嗎?
Yaomini: 美國大法官乃正義使者,海放台島小法官36.227.127.106 02/21 07:19
jerrychuang: dpp一堆法律人,整天玩法不做事27.242.38.195 02/21 07:31
※ 編輯: purplvampire (126.234.89.119 日本), 02/21/2026 08:15:13
cttw19: 美國也是總統提名的 223.139.1.132 02/21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