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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綠共原來也把外籍移工算進就業人口 造假失業率 有沒有兩共一家親 都愛美化統計數字的八卦?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302000413-260209 2.新聞來源︰ 工商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失業率編算紀要 4.完整新聞內容︰ 失業率編算紀要 04:102026/03/02 工商時報 于國欽 小檔案■以戶籍人口15歲以上民間人口為基礎,減70幾萬常住海外人口,再加上121萬在 台外籍人士(外籍移工、白領外籍及眷屬)就是常住人口15歲以上民間人口,以元月而言 ,前者2,020萬人,由於移工以及白領外籍人數多於海外就業人數,後者達2,076萬人。 小檔案■就業統計不納入少年、兒童及武裝、監管人口,只統計15歲以上民間人口,15歲 以上民間人口分為勞動力、非勞動力,非勞動力就是不找工作者如學生、料理家務及退休 者,勞動力就是有工作意願者,其中有工作者屬於就業,還在找工作者屬於失業,失業率 是失業者占勞動力的比率。 歷朝敗亡,不論國內國外,無一不是源於失業,莫說遠古,1930年美國失業率升至25%就 讓總統胡佛下台,就業問題之重要,於此可知,因為這關係到人們的生存。然而,失業該 如何統計?這是個大問題。 也許有人會說,還不簡單,沒工作的人不就是失業嗎?調查一下不就清楚了嗎?然而,沒 工作真的是失業嗎?退休了沒工作算失業嗎?唸大學沒工作算失業嗎?小孩子沒工作算失 業嗎?家庭主婦沒工作算失業嗎?如果沒工作都算失業,那不得了,台灣有1,000多萬人 沒工作,即使排除小孩子,15歲以上沒工作的也有800多萬人,台灣失業人數有這麼多嗎 ?顯然沒有。 我失業認定與他國不同 於是經濟學家給一個定義,15歲以上有找工作,而尚未找到者才算失業。不過,有人又會 說什麼叫「有找工作」?一個月前找過算不算?兩個月前呢?所以必須再給個定義,在每 月資料標準周有找工作才算,這樣算起來今年元月失業人數39.6萬,這個定義我們已經用 了半個世紀,後來發現,美、歐、日、韓的定義和我們不一樣他們認定一個人是不是失業,不是用單周有沒有找工作,而是用四周有沒有找工作來判定 。於是我們自民國113年初增編四周失業率,想想,人找工作總有找累的時候,累了就得 休息,休息恰好碰上資料標準周,政府就認定他沒找工作,是非勞動力,不是失業者,這 實在不合理,以去年而言,四周的失業人數比原版多出5千人,失業率3.4%,也比原版 3.3%來得高。 經此修正,失業率的編算好像是很周延了,但是愛好研究統計者一定會想到,就業調查的 母體是戶籍人口,戶籍人口中有70萬人是在海外工作,這麼一來,統計所反映的是國內的 就業情況嗎?失業率的降低是政策奏效?還是海外就業增加所致?這又是一個問題了,於 是在115年元月政府又新編了另一個失業率。 新編的失業率是「常住人口失業率」,有別於「戶籍人口失業率」,它排除了海外就業, 納入了來台外籍工作者(外籍移工、白領外籍人士),用以觀察國內的就業真相。如果說 戶籍人口失業率看的是國人的就業情形,常住人口失業率看的就是國內的就業情況以元月而言,常住人口的失業率3.25%低於戶籍人口失業率3.29%,何以如此?因為來台 的外籍人士大多已確定工作了才會來,因此,來台者鮮少成為失業者,失業率自然比較低 。 失業率改革仍待努力 但是,想想,這樣的常住人口失業率真是我們想要的嗎?看來不是,我們想明白的是國人 在國內就業的情況,也就是常住人口中應排除外籍移工、外籍白領,這樣算出來的就業、 失業變化才與我們真切相關,才能反映國人在國內的處境。主計總處過去三年已改革兩次 失業率了,看來還得再有第三次,才算大功告成。 -- 南投縣 吳文波 40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tncVxbFS8
慶中是神經母惡性腫瘤 省長知道我們的情形以後 就大力幫助我們 很多人攻擊說他在作秀 我覺得若是作秀這樣一次兩次 那還有點存疑 他來看我們五次 也沒有那個新聞價值 這麼認真的人 在台灣沒有辦法受到肯定 我這個孩子要怎麼教育他 我實在......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 你要認真打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69.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2683160.A.A65.html
ketter: 馬英九失業率6%最棒了 114.44.13.14 03/05 12:04
BLUEPLUTO88: 對阿~應該以中國的標準來算算看 36.233.105.89 03/0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