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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sTaLiCa (DOSstamp)》之銘言: : 大罷免結束了 : 國民黨立委都保住了 : 怎麼奇怪 國民黨工現在還有事情? : 偽造連署 幽靈連署 : 甚至還有使用民政系統盜用資料的 : 然後一大堆人被起訴 : 今天開始判刑 : 甚至還有不能緩刑的 : 聽說 : 國民黨不想花錢替它們請律師辯護耶 : 怎麼國民黨高層指揮 : 黨工聽指示做事情 : 卻被告甚至還要被關 : 然後國民黨不想出錢? : 切割成這樣 : 很難看吧? 按照下午發佈的刑事判決摘要來看:(台中地院一一四年度訴字第九六二號) 三、判決結論: (一)構成數罪併罰之被告伍○龍、陳○鋒、王○瑩、姜○(四人) 此四名被告因參與兩次獨立之偽造行為,應予分論併罰。因宣告刑包含不得易科罰金與得 易科罰金之罪,依律不予定應執行刑。又此四名被告均須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 二場法治教育課程。 ┌────┬──────┬──────┬─────┬───┬─────┐ │ 姓名 │ 所犯罪名 │ 宣告刑(有 │ 褫奪公權 │ 緩刑 │ 支付公庫 │ │ │ │ 期徒刑) │ │ │ 金額 │ ├────┼──────┼──────┼─────┼───┼─────┤ │ 伍○龍 │ 共同犯非公 │ 一年八月、 │ 二年 │ 五年 │ 三十萬元 │ │ │ 務機關非法 │ 三月 │ │ │ │ ├────┤ 利用個人資 ├──────┼─────┼───┼─────┤ │ 陳○鋒 │ 料罪(二罪) │ 一年六月、 │ 二年 │ 五年 │ 二十五萬 │ │ │ │ 三月 │ │ │ 元 │ ├────┤ ├──────┼─────┼───┼─────┤ │ 王○瑩 │ │ 十月、三月 │ 二年 │ 三年 │ 十三萬元 │ ├────┤ ├──────┼─────┼───┼─────┤ │ 姜 ○ │ │ 一年二月、 │ 二年 │ 三年 │ 十五萬元 │ │ │ │ 三月 │ │ │ │ └────┴──────┴──────┴─────┴───┴─────┘ (二)不構成數罪併罰之被告 此類被告均係「共同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一罪)。 1.宣告緩刑之被告(二十八人): 均須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二場法治教育。 ┌─────┬────┬──────┬───┬─────┐ │ 刑度類別 │ 姓名 │ 宣告刑(有 │ 緩刑 │ 支付公庫 │ │ │ │ 期徒刑) │ │ 金額 │ ├─────┼────┼──────┼───┼─────┤ │ 一年以上 │ 鍾 ○ │ 一年二月 │ 三年 │ 十四萬元 │ │ ├────┼──────┼───┼─────┤ │ │ 陳○和 │ 一年 │ 三年 │ 十二萬元 │ │ ├────┼──────┼───┼─────┤ │ │ 賴○姿 │ 一年 │ 三年 │ 十二萬元 │ ├─────┼────┼──────┼───┼─────┤ │ 七月至十 │ 施○伶 │ 十一月 │ 二年 │ 十一萬元 │ │ 一月 ├────┼──────┼───┼─────┤ │ │ 洪○香 │ 各十月 │ 均二 │ 各十萬元 │ │ │ 邱○芳 │ │ 年 │ │ │ │ 林○君 │ │ │ │ │ │ 丘○中 │ │ │ │ │ │ 余○安 │ │ │ │ │ │ 邱○誼 │ │ │ │ │ │ 張○中 │ │ │ │ │ │ 吳○蕙 │ │ │ │ │ │ 廖○立 │ │ │ │ │ ├────┼──────┼───┼─────┤ │ │ 楊○緯 │ 各九月 │ 均二 │ 各九萬元 │ │ │ 羅○奇 │ │ 年 │ │ │ │ 劉○曾 │ │ │ │ │ │ 吳○育 │ │ │ │ │ │ 王○彥 │ │ │ │ │ ├────┼──────┼───┼─────┤ │ │ 黃○毅 │ 各八月 │ 均二 │ 各八萬元 │ │ │ 程○全 │ │ 年 │ │ │ │ 王○福 │ │ │ │ │ ├────┼──────┼───┼─────┤ │ │ 林○民 │ 各七月 │ 均二 │ 各七萬元 │ │ │ 王○玲 │ │ 年 │ │ ├─────┼────┼──────┼───┼─────┤ │ 六月以下 │ 羅○翔 │ 六月 │ 二年 │ 六萬元 │ │ ├────┼──────┼───┼─────┤ │ │ 謝○明 │ 各三月 │ 均二 │ 各三萬元 │ │ │ 凌○秀 │ │ 年 │ │ │ │ 王○輝 │ │ │ │ │ │ 楊○舟 │ │ │ │ └─────┴────┴──────┴───┴─────┘ 2.未獲緩刑之被告(二人) 周○平:九月 被告周○平目前另有案件於本院審理中,顯見其尚有其他犯罪行為,並非偶一誤觸法網, 難以透過暫不執行刑罰達成警惕效果,故不宜宣告緩刑。 買○勇:一年 被告買○勇前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在案。考量其 另案受追訴之情狀,併同本案屬漠視個人資料主體性之犯罪類型,足見其漠視法秩序及他 人法益,行為亦非偶發,有執行刑罰之必要。 現在看來不是單純「切割」與否的問題 更好笑的是在犯罪記錄部分,沒有獲得緩刑宣告之二人中,有一位是戀童癖,這要叫國民 黨台中市黨部如何面對是好? 被當作「棄子」來看的笑話,油然而生...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6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2805512.A.E5A.html
olaqe: 反正他們又不會去投DPP123.193.233.232 03/06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