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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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國民黨市長疑似行賄未淹水戶跑去討回
時間Mon Jun 29 19:58:31 2026
※ 引述《DosTaLiCa (DOSstamp)》之銘言:
: 發現事情大條了
: 國民黨蔣萬安疑似行賄
: 沒有淹水的居民還可以拿到一萬
: 而且還不只一戶
: 現在不知道怎麼報銷
: 變成可能變成行賄
: 所以急急忙忙跑去討回來
: 重點來了
: 如果這個人堅持說沒有收到
: 然後說你要提證據
: 那市政府發的錢該怎麼辦?
: 如果有人拿這筆錢
: 跑去舉報行賄
: 這個看來也可以耶
: 蔣萬安是不是一直都在搞笑XD
: 笑死
: → DosTaLiCa: 如果硬要收回 是不是直接去檢舉行賄 60.248.140.207 06/29 15:43
這只能說要看當時的真正動機
要驚動政風處介入,前提也得是要有明顯的違法,否則就只能等有人向調查局、地檢署告
發了,才能處理啊!
更何況,現階段尚未來到競選期間(即進入看守政府管理狀態),蔣萬安是在其職權範圍
內行使權力
只是會「不小心」發到未受災的四樓住戶,要追究的應是:
一、有給錯名單的問題嗎?
二、在最終發放前,有沒有再三檢查?而且基於「覆水難收」的道理,事後的這般處理難
免會讓人覺得應對不善!
又,貪污的類型有很多種
除非能證明金流有極度可疑的地方(無論是否沒辦法交代都一樣),不然最後就只能放過
(但不等同「我什麼都沒看見」)
且廉政署這時都沒說什麼,要幻想成這樣,有點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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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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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lucious: 你就跟我說,發錢的當下有沒有造冊控管 111.71.120.49 06/30 09:14
→ lucious: 就好,不是事後,是當下! 111.71.120.49 06/30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