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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 這幾年最好用的三條法律 個資法41條 黃國昌適用 貪污治罪條例 高虹安 柯文哲 反滲透法 徐春鷹 還有一堆國民黨里長 這三條都五年重罪 可以改併科鞭刑 我覺得就這個最合理 ※ 引述 《SatoTakuma》 之銘言: : 日前國民黨已決意要推動鞭刑公投 : 以台灣社會渴望嚴刑峻法的當今 : 基本上是會通過的 : 那除了國民黨立委提的那些以外 : 還有那些犯罪適合 鞭刑處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95.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82826422.A.F9F.html
webster1112: 你這是針對 TMD黨員特殊立法 ? 1.161.208.230 06/30 21:41
dragon0: 女的不能鞭 101.8.53.213 06/30 21:43
kevin190: 女的、未成年、超過50歲、有特殊疾病都 114.34.134.23 06/30 21:49
kevin190: 不行 114.34.134.23 06/30 21:49
ok771105: 不是兩性平等嗎? 1.161.34.149 06/30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