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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兩位市長候選人都有提出普發現金的政策 但這個政策能不能不只列入戶籍地居民 只要是長期住在該市的居民都有資格領到呢? 畢竟現在跨縣市工作的人很多 台灣不該以縣市自立為國 我們需要一個大台灣的概念 而且最好是一個月發一次 一次可以不用到一萬,五千就好 財政不行的話,至少半年發一次也行 一年、一年發一次一萬也沒關係的 不要四年只發一次一萬,那就還不如不發了 拜託了兩位市長候選人<(_ _)> 如果成真的話,我不只把家人拉去投給你們,連不認識的鄰居還有整個里的里民,我都會去 幫你們用這個政策拉票的 謝謝、謝謝 希望這篇文能讓兩位的團隊看到,並納入考量 -- https://i.imgur.com/OXHL6fs.png 歡迎加入噗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227.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86597640.A.F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