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eo (teeo)》之銘言:
: 原來沒有監察委員
: 監察院還是能查案
: 那監察委員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 吉祥物還是門神嗎?
: 另外就是
: 五權分立就是針對三權會互相掩護效率不彰
: 可如果人民對檢察官的稽查效率不信任
: 監察院又擺明針對性辦案
: 台灣難不成要創造六權分立的新民主進步憲法?
監察院有所謂的調查官
職能就像警察一樣可以查案 負責協助調查的 屬於事務官
監察委員則像檢察官 只有他能彈劾
現在監察院因為沒有監察委員所以只能查案 不能彈劾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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