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letterz : 嗯~所以要一個人力常駐那個空間的出口? 12/22 04:03
推 baby10500 : 真麻煩像E-earphone哪種耳道展示掛牌不就好惹 12/22 04:28
→ baby10500 : 反正給方便當隨便 就用這種不方便的方式ㄅ 12/22 04:29
推 dda1829 : 其實加煒借試聽耳機的方式,忘記真的在所難免,登 12/22 05:49
→ dda1829 : 記試聽制比較穩定一點,至少店員比較不會忘,不過 12/22 05:49
→ dda1829 : 上個磁條感應也是很好,看看圖書館QQ 12/22 05:49
→ evadodoya : 真的要狠一點的話 就像e-ear那邊一樣直接黏死的那種 12/22 06:48
→ evadodoya : 物理性破壞 12/22 06:48
推 dder161 : 突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 12/22 06:53
→ dder161 : 在本體上 雷射刻印店家名字跟編號 12/22 06:53
→ dder161 : 還有開封日期 不就沒人會帶走賣了 12/22 06:54
→ dder161 : 順便線材 接頭 金屬件等刻印 12/22 06:55
推 onirim : 不如用會員制 老闆考慮看看 12/22 06:56
→ m9172250 : 不會帶走賣 但A回去聽還是賺 12/22 07:48
推 kenfu0402 : 櫃檯多擺支監視器拍臉就能嚇阻吧 12/22 07:58
→ lf2416126 : 找兇一點的店員? 譬如說館長? 12/22 08:24
推 Had965408 : 我也覺得會員制 12/22 08:29
推 NoobCV : 多架幾個沒運作的假監視器嚇阻 12/22 08:42
推 gameguy : 上面印QR Code與生物粒子指紋,穩穩地 12/22 08:56
推 gongsquare : 我認為加煒之所以是加煒就是因為其自由開放的試聽 12/22 09:51
→ gongsquare : 辦法和空間 。如果採一般耳機店的那種固定展示架, 12/22 09:51
→ gongsquare : 感覺就有點失去意義了QQ 12/22 09:51
推 st93042 : 耳機單體裡面放微型炸彈,只要把耳機帶出點店直接感 12/22 10:20
→ st93042 : 應爆炸 12/22 10:20
推 yenchieh1102: 那還要打掃環境欸 12/22 10:22
→ evadodoya : 店家直接寫 我們設置c4在裡面 12/22 10:23
推 higreater : 這想法是不錯 但加煒的空間不太夠這樣玩XD" 12/22 10:41
推 xup6u6fu0 : 加煒有個店員是之前高中拳擊社學長 12/22 11:48
推 undeadmask : 登記制還可以接受吧 反正出入都會經過店員的櫃檯啊 12/22 11:58
→ undeadmask : 圖書館借書都要登記了 耳機這樣隨便借是老闆人太好 12/22 12:00
推 yabeeboo : 耳機裡面有微型炸彈是怎樣啦XD 12/22 12:06
推 Kowdan : 一走出店 耳機就會跑到下面開始震動 讓全世界都知道 12/22 12:38
推 Himmelsens : 是要帶出門口馬上引爆嗎 12/22 12:40
推 he028430 : 磁扣啊,架感應門出門立刻警報 12/22 13:04
推 a27699208 : 客人:嗯?這店家的耳機聽起來比其他店家有爆發力 12/22 13:10
推 a2018197 : 我覺得耳機的線上綁磁扣吧,裝防盜門比較省成本, 12/22 13:25
→ a2018197 : 雖然磁可能稍微影響聽感,但是比被偷好 12/22 13:25
推 n1m5w8tsarp : 線上綁磁扣 假如有人把線拔掉(可換線耳機的話)好像 12/22 13:39
→ n1m5w8tsarp : 也沒辦法 12/22 13:39
推 fujisawa : 最理想應該還是會員 然後要搭配管理系統或一還一借 12/22 14:30
→ fujisawa : 避免借三隻還兩隻之類的 12/22 14:30
推 lemonsodada : 壓證件會員制都可以造假,只會對一般燒友不便 12/22 16:31
→ lemonsodada : 只有對犯罪者勿枉勿縱才是上策 12/22 16:32
推 lead0722 : 最後就看店家怎麼作啦 感覺大家太熱心了 還有支持 12/22 19:26
→ lead0722 : 店家快提告 這擺明竊盜了 12/22 19:26
推 lead0722 : 借串問 aa那個賣家有出面了嗎? 12/22 19:29
→ tomomo520 : 直接轉給檢察官就能辦案了,竊盜你就算不告,檢察官 12/22 20:34
→ tomomo520 : 還是得提起公訴 12/22 20:34
推 yys310 : 感覺比大家鍵盤快多了 12/22 21:24
推 Subliminal : 建議直接提告 12/22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