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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早就談好了才對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22/1538030/ -- 知名上櫃電腦遊戲公司智冠科技2015年代理河洛遊戲公司製作的《俠客風雲傳》遊戲,事 後卻接獲玩家詢問是否是智冠《武林群俠傳》遊戲續作,才驚覺遊戲遭抄襲,怒提告。智 財法院認定為河洛遊戲公司徐姓負責人侵害智冠著作權,今判賠2400萬元,且不得再繼續 製作《俠客風雲傳》遊戲,還要在《蘋果日報》頭版刊登判決主要內容一天。 智冠科技(5478)原本主要代理、買賣電腦遊戲,之後投入遊戲自製研發,2001年推出由 旗下科技遊戲開發組「河洛工作室」設計的《武林群俠傳》遊戲,風靡一時,後來河洛工 作室徐姓成員自立門戶開設河洛遊戲公司。 2015年間智冠代理河洛遊戲公司製作的遊戲《俠客風雲傳》,發行約一年,在中國銷售量 高達37萬套,在台灣則有1萬7千多套。 事後智冠接獲玩家詢問《俠客風雲傳》是否是《武林群俠傳》重製版,並質疑許多重要玩 法都沒變,才驚覺兩者操作介面、劇情、人物設定、遊戲對話、場景設計等有極高相似性 ,河洛還以《俠客風雲傳》是《武林群俠傳》的「新置版」來行銷,因此怒告河洛涉嫌抄 襲、改作,侵害智冠的著作權,要求河洛及徐姓負責人賠償6406萬餘元,另須在《蘋果日 報》刊登判決主要內容一天,且不得再製作、發行該遊戲。 徐男辯稱,2001年自行找員工、租場地成立「河洛工作室」,構想、設計、研發《武林群 俠傳》遊戲,並非受僱智冠,後來智冠不再挹注資金,他才成立「東方演算公司」來完成 《武林群俠傳》,主張智冠並未擁有這款遊戲的著作權。 徐男還說,2015年間河洛推出《俠客風雲傳》時,經電玩相關周刊廣為報導,更以「新武 林群俠傳」作為遊戲宣傳,可見智冠早知該遊戲樣貌,又該遊戲光碟、說明書及包裝盒也 是智冠代製,卻遲至2017年6月才提訟,已超過兩年時效,何況《俠客風雲傳》的主支線 劇情、結局及角色都遠比《武林群俠傳》多得多,兩者並未近似,強調未侵權。 但智財法院認為,《武林群俠傳》外包裝盒、操作手冊版權宣告都有標示「2001智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並且從維基百科、電玩周刊皆介紹1993年成立的河洛工作室,原名則是 「台灣智冠科技遊戲開發組」,徐姓負責人也是原本成員,加上多名前成員作證及雙方約 定,足認智冠擁有《武林群俠傳》的著作權。 此外,法院也認為徐男曾參與《武林群俠傳》開發,而兩款遊戲劇情都延續更早的另一款 遊戲《金庸群俠傳》,加上角色造型或性格、事件劇情、場景、人物對話內容、武功招式 、甚至武器等都極為相似,河洛還宣傳《俠客風雲傳》是《武林群俠傳》續作、延伸,顯 已侵害智冠著作權。 法院考量河洛推出《俠客風雲傳》共獲利4859萬餘元及雙方經銷約定的利益分配,今判河 洛、徐姓負責人須賠償智冠2400萬元,且不得再發行《俠客風雲傳》遊戲,並須在《蘋果 日報》頭版刊登判決主要內容一天。可上訴。 -- 嘿,太一,你可別小看他啊。無疑在這段時間裡, 他便像流浪漢一般地在武林中遊蕩。曾一人屠盡玄空島, 當時便令惡人聞風喪膽。可是在此刻的武林裡,他就像個廢物一樣, 也只能嚇到些無知的山賊而已。但,並不代表我這朋友, 便無法取回他所失去的力量。機緣會讓他覺醒,而就在那時, 傲笑紅塵便會更強更霸的重現苦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1.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eluoGame/M.1553250548.A.3ED.html
kof78225: 智冠真的噁心 03/22 18:59
TheDraggers: 先坐等風向 03/22 19:03
TheDraggers: 到底是智冠噁心還是徐大侵權,有人可以解釋嗎? 03/22 19:05
TheDraggers: 因為畢竟法院判決擺在那邊... 03/22 19:05
alinwang: 你去玩武林群俠傳和俠客風雲傳就知了,很多人都認為俠客 03/22 19:16
alinwang: 風雲傳就是武林群俠傳的重製版,不過王對曾立下血汗功勞 03/22 19:17
yoyun10121: 徐大沒簽約授權被告就剛好而已呀, 玩過的人哪會不知道 03/22 19:18
alinwang: 的徐大這樣對待很不厚道就是. 03/22 19:18
yoyun10121: 兩款重複程度有多高 03/22 19:18
yoyun10121: 血汗功勞有拿相對的薪水, 工作成果歸公司這不管哪間公 03/22 19:19
yoyun10121: 司都一樣吧.. 難道台積電工程師離職就能隨便用專利?? 03/22 19:20
alinwang: 不過不得發行頂多台版,因俠客風雲傳IP所有權在中國的 03/22 19:21
alinwang: 鳳凰公司手上,它想發行台灣法院管得到嗎?XD 03/22 19:21
k87559527: 我幹你娘智冠 03/22 19:27
linsikin: 如果河洛因為這樣被搞倒了真的會恨智罐>< 03/22 20:07
GSHARP: 還以為鳳凰都搞定了 03/22 20:15
jeffbear79: 搞不好連徐大都以為鳳凰幫他談好了 03/22 20:27
jeffbear79: 不過都已經幫忙代理了,怎麼可能沒事先確認過遊戲內 03/22 20:35
jeffbear79: 容?還等「玩家」詢問才驚覺。總覺得徐大是被設套了 03/22 20:35
yoyun10121: 就版權方立場, 本來就是要等你有所得告了才有用呀 03/22 20:38
kuninaka: 代理商告代理遊戲的製作廠商 03/22 20:48
kuninaka: 真有趣 03/22 20:48
hermionex: 河洛群俠慘死 又被告 差不多惹 03/22 21:02
yung80111: 可惜了,很有趣的遊戲,被版權蟑螂啃成這樣 03/22 21:20
turtleaoc: 就法律來說當然是智冠贏 但是道理就未必了 03/22 21:27
turtleaoc: 畢竟兩個遊戲都是河洛作的 都幫智冠賺過錢 03/22 21:27
TC13: 我發誓我這輩子再也不玩智冠的任何產品 03/22 21:28
turtleaoc: 而且也沒傷害到智冠權益 03/22 21:28
turtleaoc: 不過法律就這樣 只能說你相信智冠=智障 03/22 21:28
RaXePhOnZeRo: 法律贏了就贏了 但我只想說 幹你媽智冠 03/22 22:11
RaXePhOnZeRo: 這就只是吃人夠夠而已 03/22 22:12
ps0grst: 法律上智冠確實站得住腳,但是讓人覺得很討厭… 03/22 22:14
kuninaka: 代理賺錢再告你XD 03/22 22:30
SS159: 代理遊戲兩年後驚覺被抄襲!!真驚覺!! 03/22 22:35
horse2819: 智冠 .. 扯 03/22 22:56
realjjj: 智冠... 03/22 23:30
Kobe5210: 這位法官的見解實在是...哪有人代理兩年後才告侵權??? 03/22 23:44
Kobe5210: 用膝蓋想也知道這是"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的翻版 03/22 23:45
strayfrog: 驚覺個屁,智冠實在爛到骨子裡 03/23 00:21
best159357: 我也以為是有談好?之前不就因為名字的關係被被智冠說 03/23 00:59
best159357: 不能用武林 才改俠客不是嗎? 智冠最好一開始不知道== 03/23 00:59
best159357: 只能說徐大太不小心 沒有跟智冠簽合約來保障自己 03/23 00:59
xtimer: 代理商代理遊戲都不需要先查看代理什麼東西嗎? 03/23 01:14
yoyun10121: 告侵權本來就是為了賺回侵權所得, 等兩年所得累積了才 03/23 02:42
yoyun10121: 告很普通呀, 一開始就告又拿不了幾塊錢... 大部分公司 03/23 02:44
yoyun10121: 告侵權也都是這策略 03/23 02:44
madmanclare: 智冠真的是吃相難看... 03/23 07:38
dlevel: 當初還因為IP而換俠客名號,看報導徐大還請老東家智冠代工 03/23 09:36
dlevel: 代理,說完全不知道只有關在塔內的法官會相信 03/23 09:37
jeffbear79: 可能智冠的法律顧問遠比河洛強上許多,或許能弄出似 03/23 11:12
jeffbear79: 是而非的合約讓徐大以為沒問題了,但真要翻臉時合約 03/23 11:12
jeffbear79: 內早就藏有破綻給智冠,河洛只能啞巴吃黃蓮 03/23 11:12
neckerchief: 會和前一陣子廣告打很大的俠客手遊版有關係嗎? 03/23 11:12
alinwang: 提告是兩年前了,最近才下判決. 03/23 11:44
gary19805: 樓上有認真看內文嘛...是智X拖了2年才驚覺提告 而非提 03/23 15:23
gary19805: 告後2年才判決... 03/23 15:23
alinwang: 樓上你再看內文OK?內文那來拖了2年? 03/23 16:13
alinwang: 內文一段:遲至"2017年6月"才提訟. 03/23 16:16
x49606112: 無恥智冠,智冠甲賽 03/23 16:25
Batou: 幫QQ 03/23 17:04
laiteweir: 智冠一生黑 03/24 00:36
kevin85421: 希望河洛撐過去 03/24 02:16
vas19375: 最多不發行台版,還想拿到錢,吃O吧,之冠 03/24 09:09
nextbit: 洛川 河洛 智冠http://i.imgur.com/2d7nqyd.jpg 03/24 18:43
resentis: 這殺小 03/25 13:46
ffkurt16: 智冠 03/25 21:54
teleoldmom: 垃圾智冠 03/26 11:05
cloudydy: 嗯,作者不能做自己遊戲的續作,神法律。人家做閹割版 03/26 13:08
cloudydy: 遊戲給你賣的很爽,你就只有閹割版的版權;完整版人家 03/26 13:08
cloudydy: 另找金主出,做出來你也幫賣抽了一波,還要吃完整版豆 03/26 13:08
cloudydy: 腐,真是智冠群倫;當倫白癡啊? 03/26 13:08
Ariettina: 台灣吃人公司 03/26 16:55
cloudydy: 有兩個兩年,15發,17告,19判。 03/26 17:08
yoyun10121: 作者當然不能自己做呀, 難道台積電工程師就能把專利和 03/28 20:04
yoyun10121: 晶圓搬回家嗎? 雇員工作成品歸公司這是常識吧... 03/28 20:04
yoyun10121: 然後有看判決書就會知道根本不是兩年才提告, 而是上市 03/28 20:05
yoyun10121: 六個月就寄信去警告了, 結果拖到兩年都沒回應才提告 03/28 20:06
cloudydy: 所以我說是神法律啊。技術類別的東西也許可以整套複製 03/29 12:30
cloudydy: 應用,創作類別的東西給你幾千年都不一定有一模一樣的 03/29 12:30
cloudydy: 東西。金庸二版跟三版是一樣的東西嗎? 03/29 12:30
flysonics: 一個養肥再殺的概念 03/29 17:32
yoyun10121: 所以著作權要閃根本不難好嗎? 現在河洛就是擺明要重 03/29 17:33
yoyun10121: 製又沒授權才會輸這麼慘 03/29 17:33
gg8252006: 智冠會不會太惡劣 04/07 12:22
sanfan: 著作權的原本用意是鼓勵創作創新 而不是保護企業主 04/22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