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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大家好 最近中央山脈林道常常封閉 國家公園也各種封山 南三、南二都不太給走 雖然說登山真的是個風險極高的活動 但有時計畫好的路線突然無法開團,著實令人沮喪 想問有沒有大大有長天數縱走卻沒有申請入山證的經驗的呢? 更甚被發現的當下與後續是如何處理的呢? 求分享,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18.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34133703.A.A6E.html
Dasboy: 你覺得這種事可以在檯面上這樣討論嗎= = 06/13 02:30
adansonia: 小弟覺得這一定是很多山友共同面對的困難,但也同時 06/13 02:33
adansonia: 代表有這方面的需求,像之前的國賠案例在討論入山申請 06/13 02:34
adansonia: 若這些意見未被正式看待的話,就制度來說仍不完整>< 06/13 02:35
rondox: 你出來選立委為山友發聲啊 06/13 07:19
yehmd: 這的確是有在爬大山的人需要面對的問題…很煩~ 06/13 07:33
iio: 爬黑山這種事情從我還沒出生的那個年代就有 到現在也都還有 06/13 09:25
Schmid: 經驗很多了 控好風險就去爬 別出事 還沒被抓過 被抓再看看 06/13 09:27
Schmid: 還有 這種事見光會被戰 麻煩 反正去爬就對了 06/13 09:34
Zrst: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科科 06/13 11:06
yehmd: 分兩種啦, 一個是知道會開放的, 那就等開放~~別白目~~ 06/13 11:13
yehmd: 一種是十之八九不會開放的~~~ 06/13 11:13
yehmd: 就等經驗夠了,有OK的領隊,做好萬全準備..低調.... 06/13 11:14
xsoho: 突然想到若這樣還能在小溪營地露營嗎? 06/13 11:15
sbbkk: 小溪不是一直都不能露營嗎XD之前還特地還有公告 06/13 11:25
adansonia: 暑假要爬大山>< 現在很困擾ㄚㄚㄚㄚ 06/13 11:27
adansonia: 很多時候很困擾,有的時候是林務局封,有時是國家公園 06/13 11:30
adansonia: 但也不見他們有要好好修路的感覺... 06/13 11:31
xsoho: 所以標準不一樣囉 ~ 若要爭取是從行的權利來看嗎? 06/13 11:44
dramapop: 可是現在小溪不是還是... 06/13 11:52
h94: 我每次都一定會申請合法入山 真心不騙!!! 06/13 12:25
holydevil: 有次面試被老闆問說之前有沒有案底 結果回答爬過黑山 06/13 13:07
holydevil: 被抓 結果老闆噗疵一笑置之說那不算 XD 06/13 13:08
mstar: 樓上要分清楚 刑事不法、民事不法、行政不法 啊 06/13 13:13
holydevil: 這個我倒是真的不清楚 不過會說案底是因為當初真的有 06/13 13:16
holydevil: 想過會不會有案底的問題 結果那次在派出所警察說剛剛 06/13 13:18
holydevil: 才有三個年輕人被抓 不過我那時是921之前 辦登山證沒 06/13 13:21
holydevil: 現在方便就是了 最後我印象中被開的單是違法釣魚 = = 06/13 13:22
Dasboy: 案底是指刑事案件上的記錄 06/13 23:24
adansonia: 這種應該換行政罰鍰~ 就像紅燈左轉之類的xD 06/13 23:31
Dasboy: 爬黑山本來就沒犯刑法上的罪阿= = 06/14 00:35
batatas: 以外國來說 這種也算案底 06/14 16:41
plover: 有呀爬北二段沒申請然後摔一個隊友叫直升機,一個人被罰3k 06/14 23:44
ruo01332000: 什麼叫爬黑山沒有犯刑法上的罪 不知道別亂教好嗎 06/15 00:46
ruo01332000: 入山證的規定是依照國家安全法實行細則第30 31條所訂 06/15 00:48
ruo01332000: 國家安全法實行細則雖然沒有明定罰則 但是罰則在母法 06/15 00:49
ruo01332000: 也就是違法國家安全法第5條 罰則用第7條 06/15 00:51
ruo01332000: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經通知 06/15 00:51
ruo01332000: 離去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06/15 00:52
ruo01332000: 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06/15 00:52
ruo01332000: 刑法第33條所述之刑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 06/15 00:53
ruo01332000: 役、罰金這五種 06/15 00:54
ruo01332000: 只是給你方便不罰你別當作合理好嗎 06/15 00:56
ruo01332000: 實務上開罰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71條 06/15 01:03
ruo01332000: 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 06/15 01:03
ruo01332000: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06/15 01:03
kinomon: 推樓上 06/15 01:34
taurus1981: 出事了麻煩準備刀子自裁,這樣就以自殺結案,救難隊也 06/15 08:30
taurus1981: 不須背負著救人不力的罪名,還不用國賠 06/15 08:31
oodin: 國家安全法第五條 講的是軍事管制(山)區 用來解釋全部入山 06/15 09:06
oodin: 實在非常牽強 06/15 09:07
kcryo0103: 文字上寫者經勸阻不聽才開罰,那我被抓到聽話下山,不 06/15 09:27
kcryo0103: 就不用罰? 06/15 09:27
mstar: 法條是只看一半的嗎?無視「罪行法定」原則啊? 06/15 09:33
mstar: 「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要凹也不是這種凹法 06/15 09:34
zeanmar: 一個人頭被罰6000結案 06/15 09:53
kcryo0103: 原來如此,一個罰6000... 06/15 15:05
cowbeicowyow: 政府政策還有心態不改,不能去的地方只會越來越多 06/15 22:50
adansonia: 其實追根還是因山區法律的訂定已經遲停很久了。沒有趕 06/16 00:57
adansonia: 上山友爬山習慣的變遷吧!許多路封著,資訊也不透明也不 06/16 00:57
adansonia: 知道狀況跟後續修路的進度,兩邊這樣彼此消耗.. 06/16 00:58
ruo01332000: 國安法劃定山地管制區用的是"維護山地治安" 06/16 04:49
ruo01332000: 所以不用是軍事區也可以劃定 06/16 04:50
ruo01332000: 你要是覺得這條不合理 那就別申請入山證便是 06/16 04:50
ruo01332000: 入山證的母法便是此條 06/16 04:50
ruo01332000: 第七條經通知從而不離者"通知"有規定一定要口頭告知? 06/16 04:51
ruo01332000: 如若登山口前立一告示牌明確告訴你需申請入山方可進 06/16 04:52
ruo01332000: 入才行 這算不算通知? 一定要追到人才算通知? 06/16 04:53
ruo01332000: 法規是寫"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跟"勸阻"是不同的 06/16 04:56
ruo01332000: 還有 是罪"刑"法定 不是 罪行法定 06/16 05:02
ruo01332000: 罪刑法定 大原則如刑法第一條所述 有規定的才罰 06/16 05:04
ruo01332000: 這邊有爭議的就是"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 06/16 05:06
ruo01332000: 姑且不論通知的方式是否可以利用其他形式替代 06/16 05:06
ruo01332000: 但是未申請入山證實為違反此一法條之大基本 06/16 05:07
ruo01332000: 有申請便無通知不通知的問題 未申請才有 06/16 05:08
blueweak: 一定要這麼不守法嗎?只要一出事大家都別爬了 06/16 13:46
zeanmar: 我被罰那次是十幾年前 而且是社長申請入園正日期給我填錯 06/16 14:34
zeanmar: 我錯在沒有仔細檢查(第一次開隊)乖乖的入園證放在信箱 06/16 14:35
zeanmar: 第一天晚上園區警察上來帶我們下去... 06/16 14:35
zeanmar: 連出生日期都被寫成37年次... 06/16 14:36
adansonia: 謝謝R大對法條的解釋,我覺得這是很務實的! 06/16 20:39